北京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北京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北京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卫公字[1990]第100号

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各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卫计字(89)138号通知印发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即转发给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

一九九0年二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范围:

第一条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凡经费自理或实行差额补助的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

二、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凡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不含全民所有制的医院)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一、二款所列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学校的兼职代课教员、停薪留职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在

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根据《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享受范围

本镇持有公费医疗证的在职在编公务员、退休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退休人员。

二、报销管理办法

(一)门诊报销

1、门诊报销起付线:在职人员每年起付线500元,退休人员每年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规定比例报销。

2、报销比例:在职人员10年以下工龄报销70%,10年至20年报销80%,20年至30年报销90%。30年以上及退休人员报销95%。

3、报销限额:30年以下工龄门诊费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30年以上工龄及退休人员门诊费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

4、急诊就医:门诊急诊需加医院急诊章,病情稳定后转入定点医院就医。

5、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在职人员门诊,可在本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退休人员门诊可在居住地附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就医可选择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6、因公外出、探亲发生的门诊,可在就近一家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住院报销 《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实 施 细 则

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1、报销起付线:在职、退休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

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根据《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享受范围

本镇持有公费医疗证的在职在编公务员、退休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退休人员。

二、报销管理办法

(一)门诊报销

1、门诊报销起付线:在职人员每年起付线500元,退休人员每年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规定比例报销。

2、报销比例:在职人员10年以下工龄报销70%,10年至20年报销80%,20年至30年报销90%。30年以上及退休人员报销95%。

3、报销限额:30年以下工龄门诊费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30年以上工龄及退休人员门诊费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

4、急诊就医:门诊急诊需加医院急诊章,病情稳定后转入定点医院就医。

5、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在职人员门诊,可在本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退休人员门诊可在居住地附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就医可选择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6、因公外出、探亲发生的门诊,可在就近一家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住院报销 《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实 施 细 则

长阳镇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1、报销起付线:在职、退休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

北京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来源:北京大学资助网

北京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有效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教财[1994]35号)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增长才干,全面提升素质的行为。

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的宗旨是“发挥特长,服务社会,团结互助,共同成长”。

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在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维护校园风貌又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进行。

第四条 本条例所述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的专科生、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北京大学勤工助学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兼任勤工助学办公室主任,指导勤工助学办公室工作。

勤工助学办公室兼具社团性质,社员包括:通过勤工助学办公室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在勤工助学办公室建立档案,欲获得勤工助学机会的

华中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修订)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华中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合理使用医疗经费,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参照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重申省直单位公费医疗经费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通知》(鄂卫公〔2002〕5号)、《关于省直单位公费医疗服务诊疗项目报销范围的补充规定》(鄂卫发〔2004〕102号)、《省公医办关于调整病房住院床位费公费医疗最高报销标准的通知》(鄂公医办〔2007〕3号)、《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将住院空调费和取暖费纳入省直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通知》(鄂卫函〔2008〕5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公费医疗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华中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校发〔2007〕9号)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条 医疗卫生与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费医疗经费的计划、监督和管理,保障学校公费医疗经费的落实。设立公费医疗办公室(简称公医办),挂靠校医院,负责公费医疗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对象

第三条 下列人员有权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1.本校在编在册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及退休人员; 2.享受国家公费医疗拨款的专

科研楼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科研楼准入管理办法

为加强科研楼的管理,提高科研楼硬件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对科研楼的公共实验台面及项目负责人(PI)办公室实行开放式、动态化管理模式。总体原则:由于科研楼场地有限,全院科室人员众多,为了鼓励竞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产出,对科研楼的公共实验台面及PI办公室采用流动模式、有偿使用及尽量按需分配的原则。 一、项目负责人(PI)办公室租用 (一)租用PI办公室的基本标准:

1. 正在承担国家、部、委、市、校级应用基础类科研项目者(不含临床研究项目);

2. 为研究生导师,有在读科研型研究生;

3. 前一年度有SCI论文或核心期刊论著发表(责任或第一作者)。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上3项。 补充说明:

1.对于北京大学/院级研究所及研究中心而言,在满足上述PI办公室基本租用标准前提下,在审批时可予以优先考虑;

2.对于有独立实验室的儿科、皮肤性病科和妇产科,在满足上述PI办公室基本租用标准前提下,且在PI办公室数量可以满足其他无独立实验室科室PI使用的情况下,可以经审批后租用。 (二)PI办公室管理流程: 1. 申请租用流程: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卫生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计字[89]第

为了加强公费医疗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

138号

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和近几年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新的情况,制定了《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1989年8月9日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公费医疗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和近几年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预防。

第3条 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应贯彻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原则,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

第4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卫生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计字[89]第

为了加强公费医疗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

138号

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和近几年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新的情况,制定了《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1989年8月9日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公费医疗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和近几年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预防。

第3条 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应贯彻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原则,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

第4

北京大学护理管理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北京大学卫生系统护理管理高级研修班(第12期)

为配合卫生部贯彻“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加强医院护理管理,改善

护理服务,构建和谐医患管理,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结合长期积累的培训经验,

推出“卫生系统护理管理高级研修班”,旨在促进护理管理者吸纳先进的管理思想,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培养具有开阔视野、职业化精神、科学管理能力的护理管理者,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招生对象

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等管理人员 课程设置

一、核心管理课

护理管理改革与发展 护理质量管理与绩效管理 领导艺术与领导理念 医患沟通与团队建设 护理纠纷的防范与应对 阳光心态与压力管理 二、课余安排

学员护理管理经验交流 标杆医院护理参观 讲座、经验交流 参观北大、感受北大人文

学习时间:2015年4月7-12日 总计6天,集中上课(周二到周日)。 学习地点:北京大学本部 审批编号:北继培字[2014]1123号

证书颁发:由北京大学颁发《北京大学卫生系统护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统一编

号,加盖北京大学钢印,建立学员档案,加入北京大学校友录。

学习费用:4800元/人。包括教学及管理费、讲义资料费、证书费、

2009年公费医疗相关政策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30
【bwwdw.com - 博文网】

公费医疗相关政策

(一)明确不予报销项目:

1、 镇痛泵、保胎治疗、不孕症检查及治疗; 2、 目录外的药品(注有全自费或丙类);

3、 因交通事故(未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肇事方逃逸证明

者)、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4、因本人吸毒、酗酒、打架斗殴或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5、因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的治疗费用(精神病患者除外); (二)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用;非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包括急诊)。 (三)因病情需要转诊经合同医院专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开具转院证

明,审批后生效。非合同医院的转诊及外购药一律无效。 (四)住院期间请假外出期间费用不予报销(京医保发?2002?39

号)

(五)到非合同医院(就近医院除外)就诊必须有合同医院的转诊单

方可报销,无转诊单者费用不予报销。

(六)医保处方要求(含就近医疗及异地医疗)严格执行市公疗医保

相关规定:

1、门诊开药量:急性病三天,慢性病七天,行动不便的两周,十种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结核病、慢性肝病、肝硬化、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精神病)患可开

1

不超过一个月药量。

2、开药种类:须与病情及诊断相符。

3、出院带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