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贸易和转口贸易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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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与过境贸易的区别
大家好!我公司要从德国进口电机转卖到埃及,请问从德国直接发货到埃及应该如何操作,我第一次做转口贸易,希望前辈能够从前期的单证准备工作,一步步怎么做详细介绍。谢谢。不胜感激。
回答:
和德国订立采购合同,再同埃及订立供货合同,让埃及给你付汇,让德国公司做单时做成可背书转让的海运提单,最终收货人写成埃及商人就OK了。你再向德国商家付汇。————Jeams Liang
一、转口贸易概念:
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区别:过境贸易是指甲国向乙国运送商品,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必须通过第三国,对第三国来说,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此项交易,但商品要进出该国的国境或关境,并要经过海关统计,从而构成了该国进出口贸易的一部分。)
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
合同范本之转口贸易合同样本
转口贸易合同样本
【篇一:转口贸易实例)】
转口贸易实例
接下来以香港公司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转口贸易的操作: 案例说明:
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给到你现在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 资金流: 物流:
1、 一般的贸易操作 自营进出口权 订单usd100万 没有进出口权 订单100w
分析: ①a公司盈利:100万–60万=4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②100万美金全部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有损失。 2、通过香港公司做转口贸易 成本60万, 10万利润 70万 货
(30 订单 万
分析: ①a公司盈利:70万-60万=1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c公司盈利:100万–70万=30万,根据香港税务法规定:业务不在香港本土发生,是无需向香港税务局交税的。受益30万美金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不会被结汇且不会被打税。
③70万美金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损失减少。
最后讲一下退税的问题,很多人担心,多了香港公司后会影响原来的退税,其实是不影响的,退税是退增值税,一种是按成本退税,那么这种情况的退税对客户来讲是没有影响的,另一种是按出口额退税,增
会计干货之深加工结转与转口贸易的税务处理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
会计实务-深加工结转与转口贸易的税务处理
在跨境贸易中,深加工结转与转口贸易是较为特殊的两类出口业务,与传统的出口业务相比,这两类业务相关税收规定较少。本文以业务模式为基础,解析两类业务的税务处理。 一、深加工结转 (一)业务模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让给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下列业务不属于深加工结转:
1.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结转的货物。 2.出口加工区企业生产的产品结转至其他出口加工区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复出口。
深加工结转与传统的进料加工业务不同。深加工结转是从事加工贸易的A企业(转出方)将保税料件进口加工成品后,并不立即出口,而是销售给另一家加工贸易B企业(转入方)继续加工,最终由B企业出口。深加工结转是海关对进料加工复出口和来料加工复出口监管的延伸。从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来看,深加工是符合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行集约化管理精神,也是实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基本要求。 深加工结转业务流程如下:
海关总署令第21
论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本质区别
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侵犯的是公款所有权中的占有和使用权,而贪污侵犯是公款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挪用公款和贪污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款的全部权能,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贪污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挪用公款罪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L g l y t m d S ce y e a S se An o i t
{占 I缸金; J
己1年1月下 1口口 ( ) 3
论挪用公歆罪与贪罪的本质区别刘摘要
东
姜传伟
李
兵
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客体不同:用公款侵犯的是公款所有权中的占有挪
和使用权,而贪污侵犯是公款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占有、用、益、分权。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用公款和贪污即:使收处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款的全部权能,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污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公款罪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贪而挪 关键词挪用公款贪污犯罪目的中图分类号: 9 04 D 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 90 9 (0 0 1 -6—2 10—5 22 1)0 2 1 0认为,承认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部是对公共财产的非法占有并不
按照民法原理,所有权包
论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本质区别
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侵犯的是公款所有权中的占有和使用权,而贪污侵犯是公款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挪用公款和贪污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款的全部权能,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贪污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挪用公款罪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L g l y t m d S ce y e a S se An o i t
{占 I缸金; J
己1年1月下 1口口 ( ) 3
论挪用公歆罪与贪罪的本质区别刘摘要
东
姜传伟
李
兵
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客体不同:用公款侵犯的是公款所有权中的占有挪
和使用权,而贪污侵犯是公款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占有、用、益、分权。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用公款和贪污即:使收处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款的全部权能,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污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公款罪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贪而挪 关键词挪用公款贪污犯罪目的中图分类号: 9 04 D 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 90 9 (0 0 1 -6—2 10—5 22 1)0 2 1 0认为,承认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部是对公共财产的非法占有并不
按照民法原理,所有权包
一般贸易出口与加工贸易出口模式的区别
一般贸易出口与加工贸易出口模式比较
1.一般贸易出口: 1. 1一般贸易出口定义:
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采用国产原材料及采用已征税的进口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出口的贸易。企业在购买国产原材料交纳增值税,进口原材料时交纳关税和增值税,成品出口后增值税可抵扣或退税。不同的商品退税率不同,“手机”的退税率为17%(全退),而关税不能抵扣或退税,目前手机所耗用的进口原材料基本都为0关税,只有极少数的两三种物料进口时需征关税。 1.2流程图:
出口订单 料件采购
到港料件
一般贸易报关进口(征关税、增值税)
财务办理出口免、抵、退税(增值税) 一般贸易报关出口 入仓、生产 国内购料 收汇及办理 退税单证 进口 和 国内 购料增值税 抵扣销项税款或退税 2. 加工贸易进
中美贸易顺差统计区别原因
中美贸易顺差统计区别原因
自1980年始,中美关于贸易顺差的统计就开始存在差异,但由于当时中美两国间贸易量较小,这种差异不明显。
自1995年始,中美贸易量扩大,与之对应两国关于贸易顺差的统计差异日见扩大,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贸易顺差统计差异形成的原因。
一、中美双方在统计计价方法上的差异中美贸易顺差规模统计差异存在的原因之一是中美关于贸易额的统计方法差异。
双边贸易统计方法差异的主要表现是中美两国之间进出口计价方式不同。
中国的出口数据是按照大多数国家的惯例依据离岸价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价,简称,包括本国生产成本、货物运输保险和在本国装载上船成本统计的。
与大多数国家出口计价不同,美国出口数据是按照船边交货价,也就是价,简称,不包括本国生产成本、货物运输保险和在本国装载上船成本统计的,这与国际惯例有别。
由于未包含商品装上船的成本,故价的数值小于价。
并且中、美两国都是依据到岸价格,也就是价包括货价成本、在途包装费、保险费和运输费统计进口。
这样,由于中美进出口计价基础不同,自然而然会造成双方贸易统计差异。
因而就需要把双方的进出口数据转换成统一的离岸价价计算,这样才能比较中美双边贸易顺差规模的统计差异情况,进而推算出中美
贸易顺差规模计算上的失衡程度。
为此
出口贸易中FOB和FCA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
贸易术语
《经济师》2005年第12期 ●经济观察
出口贸易中FOB和FCA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
●王成林
摘 要:在对外贸易业务中,贸易术语的选用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FOB是贸易业务中经常使用的贸易术语,但采用FOB会带来一定风险。随着集装箱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术语更有助于规避相应的风险。
关键词:FOB FCA 中图分类号:F746.12(文章编号:1004-491412031-选用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不同,商品
价格的构成也不同。因此,贸易术语的选用问题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在实际业务中,卖方应注意合理选用有利的贸易术语。
众所周知,在国际惯例《2000通则》中,有EXW、FCA、FOB等13种贸易术语,而我国对外贸易业务中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装运港交货的FOB、CIF和CFR这三种。根据国际商会20世纪90年代末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统计,按使用的频繁程度,FOB排在第一位。由于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在装运港交货后,不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也就不担心运价上涨的问题。然而FOB贸易术语是在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之前制定的,因而仅满足件杂货运输的需要。随着集
贸易便利化对中韩贸易的影响
贸易便利化对中韩贸易的影响
贸易便利化对中韩贸易的影响
摘 要:文章立足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变化趋势,利用对贸易便利化政策及其理论的演进,根据中韩贸易合作的现实基础及发展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等,分析贸易便利化对中韩两国未来经贸合作发展的影响及前景。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韩国;中国
“贸易便利化”泛指货物跨国界移动时,如何在确保在实现合法管理目标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控制,从而减少相关的成本,使效率达到最大化。“贸易便利化”一词在理解和运用上迄今尚无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该词通常被一些旨在提高政府机关和贸易商处理越境管理效率的组织所使用。
1WTO贸易便利化规则下中韩贸易存在的问题
①贸易不平衡。中韩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双方贸易逆差规模连年增长,以2008年1-5月为例,中国对韩进口466.4亿美元,出口291.8亿美元,双边贸易逆差达164.4亿美元。据相关数据统计,自1992年两国建交到2008年底,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额累计已达2900多亿美元,韩国成为中国对外贸易逆差最多的国家。如此巨大的贸易对中韩贸易的合理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隐患。
②贸易商品结构不合理。由于中韩两国经济发展及产业重点的差异,韩国向中国大量出口的商品主
(国际贸易)全球技术贸易格局中的中国技术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全球技术贸易格局中的中国技术贸易政
策
全球技术贸易格局中的中国技术贸易政策
1中国技术贸易政策面临的困难
最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和科技力量的迅速发展,许多中国顶尖的IT、家电企业,推出了许多行业技术标准,成立了许多标准联盟。由信息产业部牵头、吸引企业参和的标准组,制定了关联标准,比如3G手机技术TD-SCDMA、无线电频率识别标签标准RFID、中国自主的DVD换代标准EVD、无线局域网(WLAN)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国家标准WAPI等等,且大多成为了国家标准。除此之外,中国正于进行微处理器“龙芯”、3G手机技术TD-SCDMA的自行研制,开发取代微软操作系统等等和标准关联的实践。可见,中国企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标准于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标准已经作为企业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来源之壹而受到中国企业、政府和学界的高度重视,开始进入尝试发展阶段。
中国标准的迅速崛起,也引起了拥有大量“成熟标准”的跨国公司和发达国家的警觉和反对。2004年5月美国全美亚洲研究所就于其研究方案《中国入世后的技术标准、软件及技术民族主义实质之变化》中,指责我们违背了“入世”承诺,要求警惕中国的“新技术民族主义”。所谓“新技术民族主义”就是中国利用全球化所提供的机遇,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