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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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培训通知1
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全面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部搜集整理新《安全生产法》相关的解读资料,制作成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组织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题学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
全体员工
二、学习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见附件1)
三、学习方式: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 自学时间: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5日。
2. 课程学习结束后,安全部将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根据附件2,做好培训记录。参加培训人员签名必须本人手签。
2. 大家充分利用学习活动周,集中时间,聚精会神,进行学习研讨,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附件:1.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
2.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表
安全部
2014年11月25日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通知1
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全面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部搜集整理新《安全生产法》相关的解读资料,制作成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组织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题学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
全体员工
二、学习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见附件1)
三、学习方式: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 自学时间: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5日。
2. 课程学习结束后,安全部将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根据附件2,做好培训记录。参加培训人员签名必须本人手签。
2. 大家充分利用学习活动周,集中时间,聚精会神,进行学习研讨,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附件:1.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
2.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表
安全部
2014年11月25日
药厂安全生产安全培训
药厂安全生产安全培训 1、前言
1) 公司希望你制止不安全环境和不安全行为。为此进入厂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入厂教育、 车间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在使用机器、工具和化学品时,要采取良好的工作习惯和正确态度。 你会发现好的员工同时也是注意安全的员工。
2) 树立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范围内所存在的危险因素,然后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我国安全生产法是 什么时间执行的即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失去的时间可以弥补, 受损的机器可以修理,坏掉的部件可以更换,但失去的手、手指和眼睛却永远无法复原。
3) 我们的安全制度是非常简单明了的。当你为完成工作而面临危险时,每个人都无须去冒险伤害自己。 你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你自己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保护 他人不受伤害”。安全管理上的“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4) 此培训以日常的安全事务为基础,概括了有助于我们工作生活的重要的安全守则,希认真阅读和遵守,并在工作中形成良好的习惯。关注安全——工作就会更安全。
5) 作为公司的文化理念和经营原则,我们特别关注员工的个人安全。众所周知,尽管
安全生产法(2010)
安全生产法主讲:韩丽紘 Email:vindyhan@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 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 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 理,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 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中国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 家,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 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 人的生命为代价
----胡锦涛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 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 重要环节
----温家宝
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注生命 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 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 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 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胡锦涛
企业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处属各部门、队组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推进我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决定6月份在全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主体内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技术等重点,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落实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矿井建设工作安全、高效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安北委[2010] 11号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安北委[2010] 11号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安全生产法解读要点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施行(“新《安全生产法》”)。此次修订涉及内容较广,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出调整与补充,新确立了多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与措施,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下文将就其中重点内容予以介绍。
一、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主体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国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在不同政府层级作了进一步划分,即: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和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将来除会受到原先来自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外,还将面临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政府派出机关的直接监督与检查,所承受的来自地方政府的监管压力必将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安全生产法(2022版)
目 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法;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1]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