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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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条件:1、申请贷款对象:凡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缴存人,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向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外、湖南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湖南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购房,通过异地互认后,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账户状态为封存)、缴存明细,向户籍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申请贷款条件:
(一)连续足额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比例;
(三)信用良好,借款人或配偶信用报告中逾期连续不得超过3次,累计不得超过6次。(个人助学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知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因自有资金不足,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问: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如何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答: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因自有资金不足,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同时申请商业性配套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及提供的材料同纯公积金贷款。
4.问: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答: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分两档::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4%;5年以上至30年,年利率为4.5%。
当利率调整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开始调整,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利率的调整在借款合同中都有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问: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最长贷款年限是几年?
答: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在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总价的70%(二套房50%)以内确定。对夫妇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
南昌住房公积金新政: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
对冲还贷业务答疑
问题1 、什么是对冲还贷?
答: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问题2 、对冲还贷有哪几种方式?
答: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按月对冲还贷,第二种是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第三种是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
问题3、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答:办理对象仅限在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
问题4 、办理对冲还贷业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按月对冲还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3)《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一式三份(在受理窗口填写)
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已签订的《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原件
4、还款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还款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蚌埠市住房基金使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新建商品房)
一、贷款条件
1、购房人及其所在单位在本市(含三县)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1年)以上。
本省内其他城市按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蚌埠市户籍或在蚌埠市工作且在蚌埠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房也可向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本市普通自住房,所购新建商品住宅的开发企业必须就该项目与市公积金中心签有贷款合作协议(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查阅已签约楼盘)。(酒店式公寓、别墅和建面144平方米及以上的不贷)
3、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合同中有2人或以上买受人的,申贷人为所购房屋第一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均不得低于18周岁)和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首付款+贷款额=总房价)。[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30%;本市缴存职工家庭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60%(停办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停止家庭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同意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蚌埠市住房基金使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新建商品房)
一、贷款条件
1、购房人及其所在单位在本市(含三县)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1年)以上。
本省内其他城市按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蚌埠市户籍或在蚌埠市工作且在蚌埠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房也可向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本市普通自住房,所购新建商品住宅的开发企业必须就该项目与市公积金中心签有贷款合作协议(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查阅已签约楼盘)。(酒店式公寓、别墅和建面144平方米及以上的不贷)
3、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合同中有2人或以上买受人的,申贷人为所购房屋第一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均不得低于18周岁)和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首付款+贷款额=总房价)。[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30%;本市缴存职工家庭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60%(停办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停止家庭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同意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程序)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程序
二、设定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拟定;
三、申请条件: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无尚未还清的逾期贷款,可向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前还款书面申请;
四、提供资料:
1、借款人提供近12个月银行扣款记录;
2、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
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可向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2、借款人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如果不同意应向借款人说明原因;
3、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在7日内,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4、个人提前还款可以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本息,也可提前部分归还贷款本金,提前还款实行利随本清原则,提前归还的本金部分在以后的还款期不再发生利息;
5、提前部分还款每年不超过一次,每次归还金额须为一万的整数倍;
6、提前一次性还款七个工作日后,个人携带还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到宝鸡市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公积金贷款知识详解
卖房知识常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公积金贷款
知识详解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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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求的担保。
一、担保的对象、范围
(一)凡在北京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各分、远郊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向担保申请提供保证担保;
(二)担保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5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知识常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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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目前,单笔贷款高额度为80万
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
咨询电话: 12329 网 址:www.ycgjj.com 监督电话:88150232
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7-9月份为3:00-6:00)
地点: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 邮编:224005
电话:88382812
大丰管理部: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 邮编:224100
电话:68858390
东台管理部:东台市金海东路8号 邮编:224200
电话:85210180
射阳管理部:射阳县合德镇发宏街12号 邮编:224300
电话:87055818
阜宁管理部:阜宁县香港路555号 邮编:224400
电话:68589663
建湖管理部:建湖县湖中南路116号(工商银行七楼) 邮编:224700
电话:87080991
滨海管理部:滨海县迎宾南路(南湖花园南门西综合楼三楼) 邮编:224500
电话:89118089
响水管理部:响水县城桃花源路南首 邮编:224600
电话:86879108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盐房金管〔2014〕4号),住房公积金缴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申请
借款人到委托人(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
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
三、调查
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审批和签订委托合同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然后由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五、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委托合同,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应合同。
六、划拨贷款
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拨付。
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一、申请
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借款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售房单位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的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