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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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后果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 关联条款: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
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
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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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该怎么办【优质推荐】
用人单位不管是有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还是有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其实这些从法律角度来讲都是违法的,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要是同时具有这样两种行为,即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不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范本
职工劳动合同书范本(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年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
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
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
劳动合同的续签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开始了新一期的合作。那么在续签的过程中,双方是否可以对之前劳动合同中的岗位作出变更?或者说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知识。
一、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
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变更岗位。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诸如职工处于医疗期、女职工“三期” 等劳动合同应顺延的情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可以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与职工续签(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企业向职工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属于企业的单方面意向,职工是否续签由职工自行决定。
职工可能接受企业提出的工作条件的,如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如果职工对企业提出的续签意向不满意,则其可以再行与公司进行协商,直至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双方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则从风险防范角度来考虑,企业应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订立劳动合同要用书面的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
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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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劳动关系的建立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才能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关系提前通知解除,对劳动关系双方来说,常常互为权利和义务。当劳动合同正常到期,如果公司不想与职工继续劳动关系,在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对此由的小编带来详细解答和论述,希望能有所帮助。 一、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劫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徘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可以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来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
颁布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08-06-23 【实施日期】 2008-6-23
【发 文 号】 粤高法发[2008]13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供办案时参考。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民一庭或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条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仲裁资源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合法公正及时、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 第二条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
颁布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08-06-23 【实施日期】 2008-6-23
【发 文 号】 粤高法发[2008]13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供办案时参考。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民一庭或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条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仲裁资源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合法公正及时、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 第二条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石家庄博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10年5月10日起。
2、本合同包含1个月的试用期(自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5月9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业务部门担任业务经理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