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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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财会住房制度改革 【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01]76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1.05.14 【实施日期】2001.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1〕76号 2001年5月14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甘肃矿区:
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实施意见 (省建设厅 二00一年三月六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
例》 ),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1 / 2
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加强宣传,保证《条例》 的全面实施。《条例》 是住房公积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巩固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成果的意见
豫政办 〔2009〕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巩固粘土砖瓦窑厂专项整治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巩固整治成果的重要意义
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精神,同心协力、克难攻坚,深入持久地推进整治工作,取得了有效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显著成效。但是,由于粘土砖使用惯性和利益驱动的影响,一些地方粘土砖生产出现局部反弹,特别是以新型墙体材料名义生产粘土砖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当前,全省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正处于全面巩固整治成果的关键阶段,已取得的整治成果来之不易,巩固整治成果的工作决不能放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保持清醒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从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巩固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成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再接再厉、齐抓共管,坚持在深化整治的过程中巩固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十一五”农
【发布单位】甘肃省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37号 【发布日期】2008-03-31 【生效日期】2008-03-3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十一五”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意见
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省广电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十一五”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甘肃省“十一五”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意见
(省广电局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为加快农村数字电影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精神,现就我省“十一五”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
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11802
【发文字号】浙发办[2010]8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20 【实施日期】2010.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
程(试行)》的通知 (浙发办[2010]80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在试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建议意见,要及时报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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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
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
【发布单位】甘肃省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4〕149号 【发布日期】2004-12-24 【生效日期】2004-12-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
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4〕14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总工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千方百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起来就业的意义
组织起来就业,是指下岗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或由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组织输送到各类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一种就业形式。通过组织起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闽政办?2004?8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物价局: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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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省水利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为确保我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防洪、挡潮、灌溉、排涝、供水、发电等水利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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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湘办发[2009]13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
【发布日期】2009.04.09
【实施日期】2009.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
部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办发[2009]13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2 0 0 9年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9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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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9年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促进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9年重点工作目标,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建行、省物价局《贵州省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7-1-17 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 文 号:黔府办[1987]9号 发布日期:1987-1-17 执行日期:1987-1-17
各自治州、市、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贵州省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商品房价格管理,积极推行城镇住宅商品化,推动城镇住宅制度
的改革,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属商品房的生产经营,都必须纳入价格管理的范围;凡是从事商品房生产经
营的单位,都必须依照本规定的程序申报价格。
第三条 制定商品房价格的原则。
一、商品房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二、商品住宅的售价要与群众的支付能力相适应,与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要求相适应;
商品房的生产经营以保本微利为限。
三、商品房生产经营单位以各地最高定价为限,自行向下浮动,建立竞争型价格模式,
确保商品房适用、经济、美观。
四、正确制定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湘办发[2014]32号 【发布部门】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17 【实施日期】2014.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
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办发〔2014〕32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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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
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节约群众走访成本,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事项,切实维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重复上访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央办公厅进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湘办发〔2007〕7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湘办发〔2003〕2号)等文件精神,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重要意义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
观要求。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在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最近一些地方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有的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