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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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
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也于2008年7月8日正式印发。为了使全国的认定机构和企业深入理解《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内容,明确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程序,掌握认定的条件和标准,我们编制了以下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
答: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当时,为了建立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国务院于1991年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号)》,授权原国家科委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其后,根据形势的需要,1996年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扩展到国家高新区外(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科技大会之后,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再次修订了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
二、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高新技术企
2016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
2016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
中鸿税务师事务所 冯建新 郑枭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通知,中鸿税务师事务所结合多年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经验对指引中变化条款进行解读,以便于财税服务工作者更好地交流学习。
从总体上看,本次《工作指引》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变化:
1、内容结构更为科学合理。新指引内容逻辑安排上更为科学合理,基本按照“谁实施”、“程序”、“条件”、“附结果”、“后续监管”、“网站要求”的顺序展开,避免了老指引内容划分不清的弊端。
2、认定条件更为严格具体。对基本条件(“一票否决事项”)在前几年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作出了重大且更为明细地调整(主要在企业创新质量及成果转化的逻辑清晰程度和信息披露责任两方面做了强化)。
3、认定过程及后续监管更为严格。对参与认定的各方,包括评审机构、评审专家、申报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从评审过程和后续跟踪两个时间段提出)。
具体解读如下:
一、实施主体的主要变化
1、重新明确并适当扩大中介机构的范围。明确了税务师事务所具有出具专项报告的资格,且提高了资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b5E2RGbCAP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p1EanqFDPw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DXDiTa9E3d 第四条依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实施细则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TCrpUD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优惠办法(试行)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优惠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4.09.26 【实施日期】1994.09.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优惠办法(试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快我省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改造的步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 1 / 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划定和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高新技术范围的调整,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予以确定和公布): (一)电子信息技术;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优惠办法(试行)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优惠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4.09.26 【实施日期】1994.09.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优惠办法(试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快我省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改造的步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 1 / 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划定和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高新技术范围的调整,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予以确定和公布): (一)电子信息技术;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实施细则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 工作指引 解读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概论 认定工作体系 认定条件 认定材料 认定与复审 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的归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
前
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 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经国务院批准, 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 联合发布。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 《重点领域》作为认定办法的附件同时发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 [2008]362号)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由科技 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8日联合发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
第一章本章介绍:
概
论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历史回顾 新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
第一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历史回顾为适应国内外科技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1985年3月《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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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新版
10月23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新征求意见稿,在2016年正式实施。
1、不再要求大专以上比例符合30%;
2、研发投入比例只以2亿元为分界线,2亿元以上为3%,2亿元以下为4%;
3、明确了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需明确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提到了需要提供生产批文、行业认证、资质证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4、财务年度审计需包括完整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
5、增加需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016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认定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1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
高新技术企业
1、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
5、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
6、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含10%)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7、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
深度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
深度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
雷士军 原创 | 2009-12-19 9:09 | 获4票 投票 投票人 关键字: 专利 战略 企业
提纲:
1.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2.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 3.如何应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 4.软件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
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0316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
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