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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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牙周病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 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 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 “基础条件”中对椅(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序号 一 检查内容 基础条件 标准分 100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满分;无组织机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牙周病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 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 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 “基础条件”中对椅(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序号 一 检查内容 基础条件 标准分 100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满分;无组织机
部分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安全使用胰岛素泵的评价标准科室: 科室:项目 考核标准1、患者病情、主要阳性体征及血糖情况 2、患者对胰岛素的认识 评估12分 3、患者对胰岛素泵的接受程度 4、平时的饮食及生活作息习惯 5、患者目前用药情况及血糖监测情况 6、心理状况 1、物品准备:胰岛素及胰岛素泵、储药器、 输注导管、助针器、透气贴膜、酒精、棉签 、医嘱、抹手液等。 2、严格三查七对及双人核对,做好解释告知 工作 3、签署知情同意书
检查者: 检查者:分值2 2 2 2 2 2 5 一项不符 扣2分, 扣完为止
扣 分 扣分原因 标 准
5 10
4、掌握标准的操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 68分 5、掌握正确的输注部位 6、每天监测血糖5-8次,做好记录 7、指导患者进餐时间及低血糖的症状及正确 处理方法 8、有维护及使用情况登记本,每班观察输注 部位情况 9、跟进患者的进餐情况。 10、做好实时记录并交班 1、熟悉病人姓名、年龄、诊断、饮食 2、掌握主要病情及胰岛素泵输注量 评价及理 3、掌握病人胃纳、进餐及血糖波动情况 论20分 4、掌握存在的护理问题及采取的对应措施
10
10 10 5 5 3 5 2 3 5 5
每项按分 值扣除, 扣完为止
一项不符 按相应项 目分值扣 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神经内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江苏临床营养科评价标准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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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省医院临床营养科评价标准(试行)
评价标准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卫生部《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我省《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管理规范》要求制订的考评标准和细则。
二、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参照执行。
三、本标准总分值1000分,分为组织建制(300分)、建筑布局与设施设备(200分)、质量管理(500分)三部分。加分项目详见评价标准各部分内容。实得分=考评实际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四、本标准的评价方法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测评、暗访提问为主。 五、本标准每项分值均以扣完本项基本要求标准分为止,不倒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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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组织建制 1-1-1按国家规定,临床营养科定为医技科室。 1-1临床营养科定位准确,1-1-2临床营养科由分管院长领导,业务隶属医务处(科)1领导重视程度 院领导高度重视科室的建设发展与管理。 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1-1-3每季度由分管院长及医务处到临床营养科查房1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2-1-1科室名称统一为“临床营养科”,功能区标识明显。 基本要求 考核细则 标准分 (加分) 300 10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儿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儿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一、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 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 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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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儿科评估试点评分表 标准序号 检查内容 分 一 基础条件 100 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 5 查有关资料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2分);规划的合理 性(2分);执
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3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3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包括专职从事肿瘤诊疗的各亚专科的带头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