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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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安全小组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小组批准提取
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六条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6、重大危险源评估
7、
01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说明
01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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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建价字 [2002] 1号
关于颁发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地、市建委(建设局)、计委(计划局)、财政局,区辖市建设系统各局、城管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高速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于规定》(建标[1993]894号)的精神,自治区建设厅、计委、财政厅抽调有关人员共同调查、测算、编制了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简称 "费用定额"),现予颁发,并将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定额"与2001年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相配套使用,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凡2002年1月1日新开工的工程按本"费用定额"执行;2002年1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仍按原工程合同(或规定)进行工程预(结)算。
二、本"费用定额"的解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各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协助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市政公用工程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设备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 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 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 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 准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企业成立质安科,设置专职安全人员,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各项目部成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第四条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 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一、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议 事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 合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市政公用工程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设备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 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 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 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 准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企业成立质安科,设置专职安全人员,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各项目部成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第四条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 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一、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议 事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 合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模板)
2012年度永顺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及使用计划
一.为了建立永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永顺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永顺煤矿、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特制定本计划。
二.永顺煤矿2012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15元/吨为标准提取我矿安全费用,按月提取专款专用 我矿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正确提取和使用,根据《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费用提取
1)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公司必须每年按下列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3)安全生产费用由公司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4)安全费用提取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当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模板)
2012年度永顺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及使用计划
一.为了建立永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永顺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永顺煤矿、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特制定本计划。
二.永顺煤矿2012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15元/吨为标准提取我矿安全费用,按月提取专款专用 我矿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柳州市汇轮路工程C标段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编制单位(章):
编制时间:2008年5月4日
总监审核意见:
监 理 单 位(章):
中铁五局汇轮路工程C标段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柳州市汇轮路工程C标起点里程为K2+700,终点里程为K4+060,全长1.36千米,跨越区域有大部分为农田、另有少部分鱼塘、旱地和村庄等地,地形区域相对较复杂,海拔高度为89.00~96.50之间,开工日期为2008年5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08年10月30日,其中6、7、8月份为柳州市区的雨季,为保证汇轮路工程C标在施工中发生洪涝等安全生产事故后,急救工作程序化、科学化、机动化,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为明确在急救预案中的机构设置和相关部门、人员在应急中的职责,根据项目确认的高中度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由于施工过程中跨越整个雨季,区域地形复
201503市政工程安全培训
安 全 管 理 培 训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5年3月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01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4.06.14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2014.10.28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2014.10.24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14.10.25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安全技术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12)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地方性文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青岛市 市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临湘市临湖公路三期长安南桥—季台坡段
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编制: 审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目的 三、应急救援小组 四、编制内容 五、专项应急预案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4、相关法律法规 二、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并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组织体系
组 长:王蜀元
副组长:邱宏权 吴志宏 刘仲 成 员:谢鹏 王继文 刘锋 陈超 (二)职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4)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