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的性质及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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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债务加入性质的认定
析债务加入性质的认定
上海圣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诉上海乐乾洗涤剂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第三人承诺或与债权人协议偿还债务人债务的情况。对此类债务加入问题我国法律目前尚缺乏明确规定,理论界对如何认定上述行为的性质亦存在争议。本文从具体案例出发,比较了债务加入与相关概念的异同,并就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进行了分析。【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乐乾洗涤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乾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天伟飞洗涤剂厂(以下简称天伟飞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圣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轩公司) 2003年10月起,圣轩公司向天伟飞厂供应化学洗涤用的原料等,至 2005年2月28日止,天伟飞厂尚欠圣轩公司货款155100元。2005年起,圣轩公司与乐乾公司发生购销洗涤剂的口头买卖合同关系,由圣轩公司向乐乾公司供应洗涤剂,后乐乾公司欠圣轩公司货款34800元。2005年9月26日,乐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在圣轩公司打印的欠款确认书上加盖乐乾公司的公章,并签字。该确认书的内容为:截止2005年9月20日,我司尚欠贵司货款189900元整,还款计划为2005年9月27日前还款9900元,2005年11月30日前还款1
法官教你如何认定债务加入(案例详解)
法官教你如何认定债务加入(案例详解)
基本案情2012年12月15日,原告范某某与三被告骆某某、黄某某、周某某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被告骆某某向原告借款300万元用于支付分包中城公司在芜湖荆山一期安置房工程的保证金,并约定借期利息及逾期违约金,被告黄某某、周某某提供连带保证。同月27日,被告骆某某又向原告借款500万元,用途内容相同,原告在被告骆某某的指示下将800万元直接打入中城公司的账户。后被告骆某某就本案债务仅归还原告一个月的利息及违约金18万元。2013年10月24日,中城公司(甲方)、被告骆某某(乙方)、原告范某某(丙方)就处理上述800万元钱款事宜,签订《三方协议书》,内容部分摘抄如下:“鉴于乙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项下向甲方支付的工程履约保证金800万元是丙方直接打入甲方账户的,甲方尚未返还乙方800万元保证金,乙方也未偿还丙方800万元。现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无论甲方与乙方的任何与工程相关的款项是否结清,甲方应于签订协议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丙方支付800万元;二、三方同意,甲方履行完本协议第一条义务后,即丙方收到该800万元后,视为甲方向乙方付了800万元,同时,乙方向丙方800万元的借款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认定探析
多年来,根据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司法实践需要,除《刑法》《刑事诉讼法》外,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涉黑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依照现行《刑法》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当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但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导致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特征的把握、法律规定的理解不尽相同。笔者结合办案实际,就如何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组织特征
组织特征是指具有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审查组织特征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人员构成,即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在认定过程中需要考察的必备要件有三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2015年纪要》):第一,有组织存续时间的起点或突出的犯罪活动;第二,具有一定规模和人数;第三,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和分工比较明确。与此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参考要件,即有成文或不成文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
(一)组织的存续时间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一夜之间形成,通常有一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参加者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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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参加者的司法认定
我国刑法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本条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者的类型规定了三种:组织者、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这三者的认定都必须以构成一般参加者为基本要素。故而,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此种犯罪的参加者便显现出意义。本文拟从三方面展开论述。
一、参加者的认定须以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前提
既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参加者的认定,则当然要求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在。从司法认定的角度看,如果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都不能得到确证,则所谓参加者认定的问题就成了无源之水。根据我国的刑事立法状况,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可以援用的法律渊源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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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二百九十四条、最高法院2000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司法实践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20161010(1)
司法实践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
——结合司法裁判依据作系统归纳
广强律师事务所 孙裕广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新增的一个
罪名,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的认定需要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
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
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
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
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
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
会生活秩序(《刑法》第294条第5款)。
尽管近年来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不断通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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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审判参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这“四个特征”进行修正和细化,
但由于阐述认定标准时引入了大量过于抽象的“非法学专业”概念,以致在实务
中组织性质的认定问题上仍存在模糊且不无矛盾。因此有必要归纳当前司法实践
的认定标准,以正确判断涉案的相关组织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而解决罪
立约定金的性质及定金数额的认定
日常生活中,双方交易时,当事人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法定、约定义务是什么并要依法履行,保存有关证据,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立约定金的性质及定金数额的认定
1.案情简介
2007年7月30日,吴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租赁定金收付书》,约定,吴某承租甲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该房屋位于朝阳区某大厦7层851号房,面积共34平方米,租金合计16500元每月;双方正式签订《商贸用房租赁合同》的时间由甲公司另行通知吴某。双方签订《租赁定金收付书》当日,吴某向甲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2009年2月份,房地产公司通知吴某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办理入住手续。
吴某看房后,认为该大厦入住率较低,便未办理入住手续。后甲公司以吴某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为由,拒不退还定金,双方发生纠纷。
2.争议焦点:
2.1如何认定涉案定金的性质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2若吴某违约,甲公司收取的定金是否都不予退还?
3.律师评析:
3.1涉案定金是立约定金,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就签订争议租赁合同事宜进行洽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
最高院裁判规则集合:债务加入的法律效力解析
最高院裁判规则集合:债务加入的法律效力解析 | 法官说
2015-10-12
债务加入作为一种有效的增信措施,被广泛运用于法律实务中。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现行法关于债务加入的规定却并不多见,寥寥几条与债务加入间接相关的条文,也只是散见于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的规范之中。在现行法缺失债务加入系统规定的背景下,本期天同诉讼圈(微信号:tiantongsusong)为大家分享这篇文章,旨在通过展示争议焦点、捋顺理论脉络、总结司法实践的方式,对债务加入进行系统论述,以此为法律实务中债务加入的运用以及审判实践中债务加入纠纷的审理提供有效借鉴,内容详实,法律人不要错过哦。
文/向玗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2015年第18期
“债务加入”的内涵解析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现象。目前学界对于指代这一现象的法律用语尚无定论,还存在\并存的债务承担\、\附加的债务承担\、\重叠的债务承担\等概念指代同一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首先明确使用了\债务加入\的概念,其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一)》(苏高发审委[2005]16号,以下简称\
最高院裁判规则集合:债务加入的法律效力解析
最高院裁判规则集合:债务加入的法律效力解析 | 法官说
2015-10-12
债务加入作为一种有效的增信措施,被广泛运用于法律实务中。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现行法关于债务加入的规定却并不多见,寥寥几条与债务加入间接相关的条文,也只是散见于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的规范之中。在现行法缺失债务加入系统规定的背景下,本期天同诉讼圈(微信号:tiantongsusong)为大家分享这篇文章,旨在通过展示争议焦点、捋顺理论脉络、总结司法实践的方式,对债务加入进行系统论述,以此为法律实务中债务加入的运用以及审判实践中债务加入纠纷的审理提供有效借鉴,内容详实,法律人不要错过哦。
文/向玗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2015年第18期
“债务加入”的内涵解析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现象。目前学界对于指代这一现象的法律用语尚无定论,还存在\并存的债务承担\、\附加的债务承担\、\重叠的债务承担\等概念指代同一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首先明确使用了\债务加入\的概念,其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一)》(苏高发审委[2005]16号,以下简称\
债务清偿及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合资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说明样本:
有关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说明
根据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关于减资的股东会决议,本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该决议作出之日起的10日内通知了债权人,
①
并于 年 月 日在 报纸上刊登了减资公告。现就减资所涉及的债务清偿及担保问题作如下说明:
根据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对外债务为 万元。至 年 月 日②,公司已向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未清偿的债务,由公司继续负责清偿,并由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担保③。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注:①减资公告刊登日期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
②日期应当在减资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后。
③公司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议采用以股东为保证人的担保方式
债务清偿及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合资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说明样本:
有关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说明
根据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关于减资的股东会决议,本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该决议作出之日起的10日内通知了债权人,
①
并于 年 月 日在 报纸上刊登了减资公告。现就减资所涉及的债务清偿及担保问题作如下说明:
根据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对外债务为 万元。至 年 月 日②,公司已向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未清偿的债务,由公司继续负责清偿,并由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担保③。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注:①减资公告刊登日期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
②日期应当在减资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后。
③公司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议采用以股东为保证人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