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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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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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这是直接和间区别在于一个是希望(追求结果发生),一个是放任,即使顺其自然不组织也不追求

关于犯罪构成习题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练习题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本站 时间:2006-12-18 【 字体:大 中 小 】 双击自动滚屏

一、填空题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1) 或者(2) 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3) 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4) 而没有预见,或者(5) 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6) 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

于(7) 或者(8) 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已满(9)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10) 或者(11) 、强奸、抢劫、(12)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13) 或者(14)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

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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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这是直接和间区别在于一个是希望(追求结果发生),一个是放任,即使顺其自然不组织也不追求

关于犯罪构成习题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练习题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本站 时间:2006-12-18 【 字体:大 中 小 】 双击自动滚屏

一、填空题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1) 或者(2) 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3) 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4) 而没有预见,或者(5) 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6) 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

于(7) 或者(8) 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已满(9)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10) 或者(11) 、强奸、抢劫、(12)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13) 或者(14)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

浅谈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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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界限

【摘 要】罪过的形式包括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犯罪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间接故意是其中比较难界定的一种。对于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之间的界限,争议颇多。本文旨在分析比较这两种形式之间的区别。

【关键词】犯罪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1.犯罪故意的分类

犯罪的故意是罪过的形式之一,而间接故意是其中比较难界定的一种。间接故意犯罪形态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

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论行为人是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还是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只要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的是希望的态度,均系直接故意。

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间接故意的存在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1.1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

1.2行为人为实现一个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1.3在突发性事件中,行为人不计后果,放任严重后果的发生。

2.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虽然犯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同属于犯罪故意,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都要求行为

故意杀人刑事辩护律师,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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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201号57681f6e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24

故意杀人刑事辩护律师,

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认定

故意杀人刑事辩护律师,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认定。大家都知道,杀人是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特别是故意杀人的,无论什么原因都会被判刑。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判处的刑罚有所不同。那么,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程林律师来为您答疑。

司法实践中对故意杀人案中“情节较轻”的一般认识。对刑事犯罪,最容易

让人想到的从轻或减轻量刑情节是“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但在故意杀人

案中,这些都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范畴。在一般司法人员的眼中,故意杀人案中的“情节较轻”,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形。

指在故意杀人案件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外的原因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形。

指在故意杀人案中,由于犯罪分子自身意志的原因(如良心发现、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或畏惧法律制裁等)而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更严重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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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编 第三章 童话

教学目标

1、掌握童话的基本概念及其历史演变

2、结合具体作品的赏析,掌握童话的艺术特征与表现手法 3、掌握童话的阅读方法和创作方法

教学重难点

1、 重点:童话的艺术特征与表现手法 2、 难点:童话的创作方法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多媒体演示法

教学时数 4课时

一、童话的历史演变

(一)童话的起源:

童话源远流长,最早的童话是由神话、传说演变而来,起源于民间口头创作与传播。 神话是最古老的文学样式。希腊神话中,地母盖娅生天父乌位诺斯,普罗米修斯用黄土造成了血肉之躯,智慧女神雅典娜给人以灵魂等;中国神话“盘古开天辟地”、“女娲攒黄土造人”等都是古代神话的典型例子。

在神话的基础上,人们逐渐萌发了要描述自己的生活、表现自己的意志的愿望,而人的许多愿望又受制于客观的物质条件而无法实现,于是人们就通过幻想构筑了另一个世界去实现自己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由幻想而演变出的故事就是古代的民间童话。

传说是与一定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及地方古迹、自然风物、社会习俗有关的,具有较强历史性的故事。传说也是在神话流传演变基础上产生的,最古老的传说与神话十分接近。随着民间创作的发展,两者的界限愈来愈分明。神话以超自然的神的

故意杀人罪研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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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研究(下)

王作富

四、共同实施暴力犯罪中,致人死亡案件的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发生二人以上共同对他人施加暴力侵害,并且致人死亡的案件,这类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是否每个参与人都应对死亡负责?需要以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具体分析案件的情况,要区分共同犯罪与同时犯的界限,区分共同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这里主要讲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

1.二人以上共同预谋进行杀害某人,不论是分工由其中一人动手或是同时动手,在同时动手时,不论被害人死在谁的手下,其他共同犯罪人都应负共同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例如,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丙,商定由甲去执行,一日傍晚甲在路上见前面一行人,以为是丙,乘其不备从背后用石块猛击其头部,当场死亡。甲仔细一看,死者是丁。虽然丁不是其预定的目标,而是由于判断错误造成“误杀”,但不是过失杀人,因为,在动手之时,甲是定瞄目标故意实施杀害行为的,而丙和丁的生命权利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因此,甲在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特征,应负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乙虽未动手,也并不希望杀死丁,但也应当与甲负同样的刑事责任。因为,丁被杀死,完全是甲、乙预谋杀人而造成的结果,乙既然同意或支使甲去杀人,对于甲按计划实施杀人的任何后

故意伤害案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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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4次会议讨论通过) 关键词 虐待儿童 故意伤害行为 重伤 结果加重犯 参阅要点

因虐待造成重伤后果的,在不能够明确认定造成重伤后果的具体伤害行为的情况下,应结合被告人的主观心态,认定重伤后果系虐待过程中日积月累的结果,以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一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 当事人

被告人:蔡某某 基本案情

被告人蔡某某和陈某甲于2008年5月结婚,2009年初,陈某甲和前妻张云燕所生的女儿陈某乙与陈某甲、蔡某某一起生活。自2010年以来,被告人蔡某某因家庭矛盾,为发泄心中不满,先后多次掐陈某乙的脸、嘴、身上,用擀面杖殴打、用脚踢踹其全身多个部位,用开水烫伤其身上和双脚,导致陈某乙多次就诊和入院治疗。被告人蔡某某后于2011年12月14日被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某犯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依据被害人构成轻伤的后果,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害人陈某乙(女,时年4岁)及其亲生父母陈某甲、张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和重新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被害人陈某乙损伤程度为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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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童话教学策略

童话教学策略

一、 当前教师对童话教材的认识

什么是童话呢?童话是儿童文学体裁中的一种具有浓厚幻想色彩的虚构故事作品,通过丰富的想象、幻想、夸张、象征的手段来塑造形象,反映生活,对儿童进行思想教育。其语言通俗生动,故事情节往往离奇曲折,引人入胜。

童话在小学语文教材中,同其它体裁的课文一样,承载着语文教学的任务。所不同的是,童话,是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用适合儿童口吻的语言,写给儿童的一种富于幻想的故事。它的情节适合儿童的想象,有生活的情趣,给儿童创造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童话世界。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童话具有这样四个特点:

1、情节完整曲折,形象生动鲜明。

我们看,《牛郎织女》的故事,从小牛郎说到大牛郎,再说到他与织女的相遇、给合、生儿育女,最后天各一方。这些情节既完整清楚,又曲折动人,而且形象鲜明,一读不忘。《神笔马良》的故事,说的是穷孩子马良,凭着顽强刻苦的精神,得到了一支神笔。他拿着这支笔,帮助贫苦大众,智斗财主、皇帝,使人读后无不称快。这篇童话的情节生动,马良的形象鲜明,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2、幻想丰富奇特、夸张强烈动人

幻想是想象的一种。它是与个人愿望联系的并指向未来的特殊想象。这是一种创造想象而不是再造想象。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我

模拟法庭 刑法 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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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模拟法庭剧本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吕芳芳):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待公、辩入庭后)全体起立!(起立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后)请大家坐下!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张文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张文到庭。(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可以坐下听审。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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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童话故事

童话故事集

快乐的噜噜

噜噜是一只快乐的小猪,整天哼哼地唱着歌,总是把悲伤的事换成快乐的。在他眼里,世界上的事没有悲伤的,世界上的事全是快乐的。

噜噜经过森林,小鸟拉拉问他:“噜噜弟弟,你那么胖,你不觉得悲观吗?”噜噜说:“拉拉姐姐,你看,我胖胖的,走起路来多滑稽!在联欢会上还可以表演笑话呢!哈,啦啦啦,我是天才演员!”

噜噜走过草地,小兔灵灵问他:“噜噜哥哥,人类都说你笨,你不伤心吗?”噜噜说:“灵灵妹妹啊!有什么可伤心的,这样我做什么事都会有好多不同的意见呢!”

噜噜路过小鸭家,小鸭泳泳问他:“噜噜,你什么知识都不会,你不难过吗?”噜噜说:“泳泳,别这么说,我会唱歌跳舞,给大家带来欢乐,我很快乐啊!”

噜噜不仅仅自己快乐,他还帮助悲伤的小动物恢复快乐呢!好比说有一次,他听到了邻居牛小牛妹妹勤勤呜呜的哭声——他对哭声最反感。于是问道:“勤勤妹妹,你怎么了呀?”勤勤说:“噜噜哥哥,爱嘲笑人的小马奔奔嘲笑我太老实,说我这样的人很好骗,以后要让我上当!”噜噜说出了他那句老话:“天下的事都不伤心,只有天下之外的人才是有伤心人的!”随后他话题一

转,说:“勤勤妹妹,你何不往好处想呢?你看,奔奔哥哥嘲笑你,这是好事啊!这样和他争的时候,你就可以说他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