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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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采取谈话措施,有这些作用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已经半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监察法,是各级纪委监委的重要任务,是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结合半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法用法实践,通过“案例事例+分析点评”的方式,以案说法,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案例】
S市纪委监委根据群众反映,对国有企业A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人员了解到,该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
调查发现,A公司虽然有董事会,但没有实质性运行发挥作用,公司的重大决策由领导班子决定。公司领导班子由2名人员组成,其中主要负责人L某一人担任了董事长、总经理两个主要职务,并兼任公司支部书记,另一名班子成员W某为公司副经理。W某认为主要负责人L某是任职多年的主管,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定下来的事一般出不了大问题,L某也经常用“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出了事情我来负责”“某某项目我来负责&rdquo
纪检监察机关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调研报告
目的是解决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不高等问题,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期,笔者结合宁远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上有偏差。一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是唯一“包公”。一些部门的工作不管是否涉及纪检部门,凡是得罪人的事都“贴上标签”堂而皇之转嫁给纪检部门,而自己专门唱红脸、当老好人。比如:一些反映问题多、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举报件,其内容并未直指违纪问题,有的领导也批转给纪检机关直接或参与办理。二是视县级纪检部门为唯一“利器”。在部分领导的思想意识当中,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的第一督查室,凡是时间紧、任务重、推动难的重要工作,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三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抛头露面才有“面子”。不论大事小事、大会小会都要纪检部门到场,觉得这样才显得对该项工作重视,耗费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大量时间。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视管得宽才有“位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只抓主业太单调,特别是一些派驻部门的纪检机构领导感到自己没有实权、没有实惠,或多或少存在不想不愿专抓主业的思想。
2、“双管”传导不畅。当前纪
纪检监察机关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调研报告
目的是解决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不高等问题,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期,笔者结合宁远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上有偏差。一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是唯一“包公”。一些部门的工作不管是否涉及纪检部门,凡是得罪人的事都“贴上标签”堂而皇之转嫁给纪检部门,而自己专门唱红脸、当老好人。比如:一些反映问题多、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举报件,其内容并未直指违纪问题,有的领导也批转给纪检机关直接或参与办理。二是视县级纪检部门为唯一“利器”。在部分领导的思想意识当中,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的第一督查室,凡是时间紧、任务重、推动难的重要工作,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三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抛头露面才有“面子”。不论大事小事、大会小会都要纪检部门到场,觉得这样才显得对该项工作重视,耗费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大量时间。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视管得宽才有“位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只抓主业太单调,特别是一些派驻部门的纪检机构领导感到自己没有实权、没有实惠,或多或少存在不想不愿专抓主业的思想。
2、“双管”传导不畅。当前纪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 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 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 依法履行监督、 调查、 处置职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构建集中统一、 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 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有效性。
第三条 监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应当发挥合署办公优势, 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实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 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 执纪审理和执法审理的融合:有效衔接司法, 在事实认定、 程序环节、 法律适用上符合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协调。
第四条 监察机机关及监察人员应当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 树立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 强化自我约束, 自觉接受监督, 忠诚干净担
纪检监察机关初查报告格式
[初查属实立案党政纪处理类]
式样一
关于对XXX同志XXX问题的
信访初查报告
一、案件线索来源
XX年XX月XX日,我室收到XXX领导批来关于XXX同志的XXX问题,根据此线索,XX年XX月XX日XXX批准,对XXX同志的XXXXX问题进行信访初查。现将初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XXX同志的基本简历
XXX,男,X族,XX文化,XX年XX月生,XX省XX县人,XX年XX月参加工作,XX年XX月入党,曾任XXX等职务,现任XXX职务。
三、初查的主要问题及事实 经初查:
(一)线索来源反映的问题。 1、关于XXX问题。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2) (3)
…………………………
2、关于XXX问题。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2) (3)
…………………………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关于XXX问题。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2) (3)
…………………………
2、关于XXX问题。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2)
《在当前形势下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古村落》阅读练习及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近日(2017.11.17)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古村镇大会向外界透露,近15年来,中国古村落锐减近92万个,并正以每天1.6个的速度持续递减(附图一)。古村落是历史文化遗存的特有形式之一,承载着历史变迁的活建筑文化遗产。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以传统村落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正在淡化,乃至消失。保护古村落,并不只是为了保留住那些古老的建筑,也在于如何深入挖掘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底蕴,做好古建筑“活化”文章。
一座古村落就如同一个地方的“老居民”,它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和流传千史、辉煌灿烂的文物遗产一样,都代表着这个地方的文化底蕴,承载着这个地方的历史文脉,寄托了一群人的精神联系。从这点上说,积极创新保护模式,守护古村落“最原始”的模样、不断延伸城市文脉就变得尤为重要。 古村落的消失不仅代表着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的消逝,同时也意味着这座古村落里的民间文学、戏曲、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随之消失。古村落的不断消失也就意味着历史文化痕迹日渐淡去,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如果少了对历史文化的触摸感,那么何来的文化延承? 有些人认为古村落只是人类生存之地,被淘汰是历史必然,他们有此片面的想法的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七类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七类案件”办理程序
一、给予违纪的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处分的办理程序
(一)给予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办理程序 1.纪律检查机关查处本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需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党的委员会后,可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并经上一级纪委报同级党委批准后,由本级党委或纪委行文并下达处分决定;也可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经上一级纪委报同级党委批准后,由本级党委或纪委行文并下达处分决定,待召开本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纪律检查机关查处下一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需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由纪委讨论提出意见后,向下一级党委提出建议,由下一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经纪委报本级党委批准后,由下一级党委或纪委行文并下达处分决定。
(二)给予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处理程序 1.纪律检查机关在查明违纪事实后,县级或县级以上纪委或党委有权直接作出处分决定,按干部
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业务文书格式
乡镇纪检信访举报受理登记表
信访方式及时间 被反映人 姓 名 反映内容摘要: 反映人 姓 名 单 位 地址或 电 话 职 务 拟办意见: 领导批示: 备注:
—1 —
重要信访拟办单
连州市乡镇纪委、监察室 收信日期: 被反映人 姓 名 反映人姓名 主要内容: 单位 单位 职务 拟办意见: 镇纪委意见: 党委主要领导批示:
—2—
信访案件初核呈批表
呈报单位: 年 月 日 信访方式 被反映人 姓 名 反映人姓名 反映内容 摘要 是否党员 单 位 级别 电话 信件来源 单 位 文号 职务 承单位 意见 乡纪委意 见 党委主要 领导意见 备注 —3 —
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结案审批表
承办单位: 年 月 日 信访方式 批示领导 被反映人 姓 名 反映人姓名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七类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七类案件”办理程序
一、给予违纪的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处分的办理程序
(一)给予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办理程序 1.纪律检查机关查处本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需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党的委员会后,可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并经上一级纪委报同级党委批准后,由本级党委或纪委行文并下达处分决定;也可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经上一级纪委报同级党委批准后,由本级党委或纪委行文并下达处分决定,待召开本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纪律检查机关查处下一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需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由纪委讨论提出意见后,向下一级党委提出建议,由下一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经纪委报本级党委批准后,由下一级党委或纪委行文并下达处分决定。
(二)给予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处理程序 1.纪律检查机关在查明违纪事实后,县级或县级以上纪委或党委有权直接作出处分决定,按干部
调研报告: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思考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近日,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工作实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查找监察体制改革后日常监督存在的短板,并在深入分析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主要承担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以及谈话函询等职责,重在发现问题。但是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上普遍出现了“不便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监督信息不足,存在“无的放矢”问题。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以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立案查处等渠道,既没有“事前”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政治生态、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研判,也没有对监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履职状况等深入了解。信息匮乏造成日常监督往往是一叶障目、就事论事,难以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把握,精准确定监督重点。以晋城市为例,近年来靠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足5%,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