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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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评标专家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能
的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
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有关行政监督部
监督部门、评标专家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能
的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
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有关行政监督部
行政监督读书笔记
8行政监督的概念
“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者,监察也。” 在我国,监督一词首见于《后汉书·荀彧传》:“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严国命而鲜过者也。”在英文中,监督一词supervision是super(在上)与vision(观察)组成的。由此可见,不论在中文里还是英文中,监督一词的意思都是上级对下级的督察、督导。但理论界对行政监督的理解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归纳起来有三种:
一、行政监督是指行政对行政的监督
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监督是指行政对行政的监督,即指行政管理体系中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监督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的监督。
张国庆认为所谓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的某些人对另一些人的了解、协助、指导或控制。在多数情况下,行政监督表现为行政上级或行政主管对下级工作状况的监督。行政监督由一般监督、职能监督、主管监督和特种监督四种基本的监督部类。①
竺乾威认为行政学所指的行政监督通常是指狭义的行政监督,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即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②
吴春华认为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检查、督促和纠偏,即行政机关内
0568《行政监督学》作业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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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管学》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填空题,由20道题组成,每题1分,共20分;第二部分为名词解释,由10道题组成,每题2分,共20分;第三部分为简答题,由6道题组成,每题5分,共30分;第四部分论述题,由3道填空题题组成,每题10分,共30分。
客观题部分:
作业一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题)
1. 人民法院 是行使行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享有审理、裁判等职权,承担解决行政争议的职责。
2. 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 是指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3. 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 自我批评 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4. 政党监督同其他监督一样,都具有 强制性 。它不是建立在被监督者资源的基础上,不管被监督者是否意识到,是否愿意,政党监督都在进行。
5. 我国政党监督是政党组织 的政党监督。执政党和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昌盛。
6. 政党政治 政治作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基石,是现代政治生活的重要
评标专家须知
4
年 月评标委员会评委须知
为使评标工作依法规范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敬请各位评委在评标前,仔细阅读后签字,并共同遵守。
下列内容为宣读部分
一、评委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也可要求评委回避。
二、评委及评标现场工作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主动放在评标专家管理室寄存。评标期间发现带有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作违规违纪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组长应在评标前组织全体评委理解招标文件的要义。
四、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五、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或结束后,均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业主评委是评标委员会中的一员,依法参与评标活动,提
出个人意见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控制、干预、干扰或影响。
1
评委签字:
日
下列内容为评委自行阅读部分
一、评标活动依法进行并接受有
各国行政监督制度比较研究
各国行政监督制度比较研究
罗红
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监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具有独特的职能,它的作用是其他行政管理环节所不能替代的。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的监督是行政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障。本文从各国行政监督制度的异同进行研究,从而分析我国现有的行政监督制度的优劣。 关键词:行政监督 监督制度 行政权力 正文:
一、行政监督的必要性:
我国的监督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秦朝建立监察机构以来,在2000多年的历史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行政监督机关通过监督检查和守法的宣传教育,能目的是为了行政人员的公仆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和法制观念、纪律观念,促使他们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战略、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命令,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清正节俭、奉公守法、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高效率地为人民工作,从而加强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
支持,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行政监督机关通过履行职责,发挥监察职能,不断清除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中的障碍,要通过惩治腐败,促进廉正建设,解决群众关
0568《行政监督学》作业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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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管学》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填空题,由20道题组成,每题1分,共20分;第二部分为名词解释,由10道题组成,每题2分,共20分;第三部分为简答题,由6道题组成,每题5分,共30分;第四部分论述题,由3道填空题题组成,每题10分,共30分。
客观题部分:
作业一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题)
1. 人民法院 是行使行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享有审理、裁判等职权,承担解决行政争议的职责。
2. 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 是指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3. 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 自我批评 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4. 政党监督同其他监督一样,都具有 强制性 。它不是建立在被监督者资源的基础上,不管被监督者是否意识到,是否愿意,政党监督都在进行。
5. 我国政党监督是政党组织 的政党监督。执政党和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昌盛。
6. 政党政治 政治作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基石,是现代政治生活的重要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面临的问题
1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面临的问题
从总体上讲,当前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较为系统、有效的体制, 但由于历史遗留和落后的体制难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行政监督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等原因,我国行政监督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明显的缺陷与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权威性,造成“难监”现象。
各级纪检委、组织部、人大常委会、行政监督局、人事局等众多具有干部监督职能的监督机构之间,在对各自所属的范围内应该通过民主监督方式实行监督的,包括各级政党“一把手”在内的不同层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责分工上出现了严重错乱和不到位。
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程度不高,造成“漏监”现象。
我国当前行政监督的权力和责任相分离,对于权力界限范围, 权力行使主体如何对自己的权力行为承担责任、义务,缺乏明确的规定。在廉政建设中,对腐败 行为的追究基本上只追究当事人,而几乎从不追究当事人的领导责任,只强调领导干部要自 身廉洁自律,而忽视对该组织领导者的责任追究。在用人方面,对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 行事造成失误的,缺少追究责任的法律依据。对推荐失误,考查失误,任用失误的,难以按 法律处罚。在项目投资方面,资金批出去收不回来却难以依法追究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管理工
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冀建招办 [2005] 15号
发文部门:省招标办 发布时间:2005-3-30
各市招标办及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和分包合同等,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几年来,经过有关部门及各级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我省的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合同备案和履约率进一步提高,招投标信用机制初步建立。但是仍然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低价中标、工程担保”三项制度的落实,防止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及施工合同履行中的其它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以
评标专家申报条件
附件1:
部分专业分类专业申报条件
一、工程类—监理(A05)中部分专业申报条件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A050101 建筑 A050102 结构 A050103 给水排水 A050104 暖通空调 A050105 电气 A050106 机电设备安装 A050107 装饰 A050108 幕墙 A050201 土木工程 A050202 给水排水 A050203 供配电、信号 A050204 机电设备 A050501 土木工程 A050502 机电安装 A050503 系统设备、集成 A050504 通风 A050505 通信与信息 A0501 建筑工程 A05 监理 A0502 市政工程 A0505 城市轨道交通 (一)从事与工程监理相关工作8年以上,熟悉和掌握工程监理知识,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工程监理类评标专业,应提交如下证明:
1、工程技术或经济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经济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
3、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盖执业印章、推荐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4、近8年,从事3个以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工作经历(业绩清单及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