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期末计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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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
中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
《劳动合同法》论文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
《劳动合同法》论文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
劳动合同法期末试题B答案
劳动合同法期末试题B答案
一、单选题
1、D;2、A;3、A;4、C;5、B 二、判断对错
1、错。2、错。3、错。4、对。5、对。 三、论述题 缔约告知义务
缔约告知义务,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尤其是招工录用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承担的相互如实告知必要信息以满足对方信息需求的义务。如实告知义务的意义在于:1、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的基础。双方获得充分信息为基础的选择才可能是理性的选择。2、诚实信用的要求。双方如实告知,以实现对方的知情权。缔约中的告知义务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是双方为订立合同相互接触所逐渐产生的义务,不是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给付义务。告知义务是为了保证缔约时双方的信息条件对称,但是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强弱地位,因此在保证双方知情权的基础上,要适当向劳动者倾斜,由此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1、用人单位告知义务。主动告知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内容。被动告知义务,即劳动者要求了解的情况。2、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则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由此,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内容比较广泛,所列举事项基本涉及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只要不涉及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主要信息。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则有所限
广东解读劳动合同法
广东解读劳动合同法
广东解读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能两次试用同一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铁饭碗,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首次正式解读《劳动合同法》,曾参与起草该法律的专家们,为企业和劳动者释疑解惑。
无固定期合同≠铁饭碗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会上商讨的焦点。很多企业和劳动者都误以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不能再解聘员工了。对此,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无固定期”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而是终止的时间没有确定。
该负责人指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固定工和“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不能两次试用同一人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该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结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又招用该劳动者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结束后,劳动者无论是在合同期限内变换工作岗位,还是合同期满后再次续订合同时变换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无合同期的试
广东解读劳动合同法
广东解读劳动合同法
广东解读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能两次试用同一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铁饭碗,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首次正式解读《劳动合同法》,曾参与起草该法律的专家们,为企业和劳动者释疑解惑。
无固定期合同≠铁饭碗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会上商讨的焦点。很多企业和劳动者都误以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不能再解聘员工了。对此,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无固定期”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而是终止的时间没有确定。
该负责人指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固定工和“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不能两次试用同一人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该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结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又招用该劳动者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结束后,劳动者无论是在合同期限内变换工作岗位,还是合同期满后再次续订合同时变换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无合同期的试
2011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1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1 年新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实务解析 工资计算 及劳动者权益保护
一、最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至今现行有效。
《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综合性法律,其中包含了《劳动合同》的内容;而新的《劳动合同法》则是在《劳动法》基础上,专门针对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关系制定的一部特别的法律。仅在劳动法范畴来看,《劳动法》是普通法,《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按照法律层级和时间关系原理,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因此,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如果《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有冲突,则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劳动合同法》中未予规定的内容,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二、新劳动法实务
1新劳动法工资计算
问题如:新劳动法规定,月工作时间是20.83,月月计薪天数是21.75,那么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到底是月工资/20.83*3,还是月工资/21.75*3呢?
解析:
1、月工作时间,仅仅指劳动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时间平均到每个月究竟是多少,其计算方法是: 年工作日定为25
劳动合同法试题2
集团公司学习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
集团公司学习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填空题(答题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共42分,每空1.5分)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 )、( )、( )、( )、( )的原则。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 )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 )或者其他证件。
3.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 )和( )的劳动合同三种。
5.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 )和( )各执一份。
6.劳动者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或者(
劳动合同法试题1
劳动合同法
一、填空题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 )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
2、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 )时间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
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
7、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 )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8、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劳动合同的履行。
9、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 )违反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1、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在( )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