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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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交运集团公司青岛黄岛分公司团支部
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制度
根据团市委《关于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文件的精神,结合分工负责实际情况,现对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 提高认识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如何加强团的系统领导,
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密切团员和团组织联系的重要途径。因此,各团员在实际工作重要高度重视。 二、 严格标准。团费缴纳标准为:
1、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一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
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2、 在岗团员按月收入0.5%核定团费手机奥术,月收入六
百元左右的不少于2元/月,月收入八百元以上的不少于3元/月,月收入一千元以上的不少于4元/月; 3、 下岗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元;
4、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去的预备党员资格起,应缴纳
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三、 加强考核。团费收缴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
容,实行一票否决,凡不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将取消推优、评功、评奖资格。
四、 严肃纪律。团费收缴工作室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检验团干部和团员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各小组要高度重视。按有关规定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要坚决杜绝隐报瞒报现象,不能再收缴工作中谈条件讲价钱。 五、 团费适用范围。团
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交运集团公司青岛黄岛分公司团支部
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制度
根据团市委《关于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文件的精神,结合分工负责实际情况,现对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 提高认识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如何加强团的系统领导,
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密切团员和团组织联系的重要途径。因此,各团员在实际工作重要高度重视。 二、 严格标准。团费缴纳标准为:
1、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一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
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2、 在岗团员按月收入0.5%核定团费手机奥术,月收入六
百元左右的不少于2元/月,月收入八百元以上的不少于3元/月,月收入一千元以上的不少于4元/月; 3、 下岗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元;
4、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去的预备党员资格起,应缴纳
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三、 加强考核。团费收缴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
容,实行一票否决,凡不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将取消推优、评功、评奖资格。
四、 严肃纪律。团费收缴工作室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检验团干部和团员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各小组要高度重视。按有关规定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要坚决杜绝隐报瞒报现象,不能再收缴工作中谈条件讲价钱。 五、 团费适用范围。团
XX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交纳党费的基数:在职人员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累加后作为每月交纳党费的基数;离退休人员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
在职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二条 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
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党费收
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
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
《辽宁省洗浴场所治安管理规定》(试行)
辽 宁 省 公 安 厅
辽公治治【2008】11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洗浴场所治安管理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沈铁、辽河、机场公安局治安支队(处、科):
现将《辽宁省洗浴场所治安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洗浴场所治安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洗浴场所治安管理,防止其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落脚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将接待旅客住宿的洗浴单位作为旅馆业进行治安管理的批复》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洗浴场所。 第三条 省、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是本省洗浴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派出所应当对辖区洗浴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负全责,各级治安部门应当加强对洗浴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各洗浴场所要严格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做好本场所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民群众有权协助维护洗浴场所的治安秩序,制止和揭发洗浴场所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洗浴场所,必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37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版本 2014 起草人 胡 可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部门 主任 王悦刚 政法部 王少伟 分管领导 审核 王 超 签发人 郭守国 是否 修订 - 签发 日期 2014.9 下次评审日期 2015.9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政工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党建综合管理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7号)
1 目的
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政工部
负责公司本部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并督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3.2 各单位党组织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学习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体会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是我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使我们每个党员明确了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共产党员党性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体现。
通过学习每个党员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提高。入党动机单纯,对党忠诚每人都明确了自己应该缴纳的党费标准和数额,并一直积极主动按时按标准交纳了党费。
通过学习强化了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着力提高了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新规定的出台对党费收缴工作是有促进意义的。一是提升了党员积极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不能按时、按规定交纳,有所缓解。二是促进了党员对党费收缴意义的足够认识,新一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中共九街乡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报告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石桥街道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乡党费账面结存 元。2010年1至12月,街道党费总收入 元。
从2010年1月到12月,乡党费共支出 元。其中:按规定比例上缴区委组织部 元。 发放贫困党员慰问金 元, 其他支出 元,5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 经审核小组审查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情况
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 、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乡党委在党费管理中,一是建立专门的党费银行账户,由专人负责管理。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党员按季交纳党费;各党总支、支部做到专人负责收管党费,按季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并向乡党委交纳一次;乡党委每季度向县委组织交纳一次。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总支、支部上缴党费有记录,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乡党委收缴党费有票据,党费管理、使用情况年终有结算、有公布。
2 、把收缴党费作为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
(2015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域、滩涂和国家规定由本省实施渔业监管的水域,从事养殖、捕捞、增殖等渔业生产及保护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承担渔业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水利、交通、海事、海警、公安、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渔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现水域、滩涂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保障渔业执法
工作经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水平,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滩涂生态环境。 第二章 养殖业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渔业、发展改革、水利
辽宁省产假规定2016
篇一:各地产假新规-2016年
篇二:2016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发布时间:2016-03-28 08:30:17 来源:社会热点材料计生条例又有新的改动?具体有哪些改变呢?快来随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2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23日辽宁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