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国质检特〔2014〕6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质检总局于2014年10月30日公布了《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年22号)(以下简称原目录)予以废止。为确保规范有效的实施新目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进行了描述。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基本概念内,新目录以定义和列表的形式,明确了纳入监管的特种设备类别、品种的具体范围。自新目录施行之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新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二、关于原目录之内、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
对于原目录之内、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新目录施行前已经进入程序的行政许可、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2014-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附件
特种设备目录
代码2200 2210 2220 2230 2240 2250 2300 2310 2320 23T0 2400 2410 2420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移动式压力容器 铁路罐车 汽车罐车 长管拖车 罐式集装箱 管束式集装箱 气瓶 无缝气瓶 焊接气瓶 特种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 维缠绕气瓶、 低温绝热气瓶) 氧舱 医用氧舱 高气压舱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 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 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 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 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 者等于 50mm 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
《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2
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代码B110 B120 B130 B140 B150 B160 C100 C110 C120 C130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备注
说
明
锅筒 集箱 锅炉过热器 锅炉再热器 锅炉省煤器 锅炉膜式水冷壁 锅炉材料 锅炉用钢板 锅炉用钢管 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 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 (表 压) ,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 L 的气体、 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容积大于等于 30L 且内直径或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 于等于 150mm 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 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2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 于或者等于 1.0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 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 固定式压力 容器 取消产品标准成熟, 实际产品质量稳定, 行业协会健全。
2000
压力 容器
2100
代码2110 2120 2130 2140 2150 2160 2170 2200 2210 2220 2230 2240
种
类
类
别
品
《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2
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代码B110 B120 B130 B140 B150 B160 C100 C110 C120 C130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备注
说
明
锅筒 集箱 锅炉过热器 锅炉再热器 锅炉省煤器 锅炉膜式水冷壁 锅炉材料 锅炉用钢板 锅炉用钢管 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 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 (表 压) ,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 L 的气体、 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容积大于等于 30L 且内直径或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 于等于 150mm 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 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2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 于或者等于 1.0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 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 固定式压力 容器 取消产品标准成熟, 实际产品质量稳定, 行业协会健全。
2000
压力 容器
2100
代码2110 2120 2130 2140 2150 2160 2170 2200 2210 2220 2230 2240
种
类
类
别
品
特种设备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 4 —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说明
一、 修订特种设备目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条第二款“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对特种设备目录进行修订。
此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质检总局于2003年6月上报了《关于制订特种设备目录的请示》(国质检锅〔2003〕165号),国务院于2003年7月批准了特种设备目录。质检总局于2009年11月上报了《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请示》(国质检特〔2009〕489号),国务院于2009年12月批准了对特种设备目录的
特种设备目录2010
依据: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97号);②《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③《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
特种设备种类简表(含增补)
特种设备目录(含增补)
B200 B210 C200 C210 C230 C240 8000 8100 8110 8120 8200 8210 8220 8300 8310 8320 8330 7000 7100 7110 7120 7130 7140 71F0 7200 7210 7220 7230 7240 7250 7260 72F0 7300 7310 7320 7330 7340 7350 7360 7370 7380 7390 73A0 73F0 73T0 7400 7410 74F0 7500 7510 75T0 75F0 7520 7600
压力容器部件 封头 压力容器材料 压力容器用钢板 气瓶用钢板 气瓶用钢管 压力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 输油管道 输气管道 公用管道 燃气管道 热力管道 工业管道 工艺管道 动力管道 制冷管道 压力管道元件 压力管道管子 无缝钢管 焊接钢管 有色金属管 铸铁管 非金属材料管 压力管道管件 无缝管件 有缝
新版特种设备目录
附件
特种设备目录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1000 锅炉 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1100 1200 1300 1310 1320 承压蒸汽锅炉 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 4 —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2000 压力容器 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
2019版特种设备目录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许可类别 项目 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备注 1.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 2.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许可纳入制造许可(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除外),并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 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3.取得分析设计的单位必须同时取得规则设计许可资格。 1.公用管道(GB1、GB2) 设计 单位 许可 压力容器设计 压力管道设计 长输管道(GA1、许可参数级别及覆盖关系见注2.工业管道(GC1、GC2、一。 GA2) GCD) 许可参数级别及覆盖关系见注二。 1.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分级方法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下同)。 2.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高压容器(下同)。 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锅炉(A) 外)、修理、改造)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大型高压容器(A1) 压力容器 锅炉(B) 制造单位许可 固定式压力容器 (2)球罐(A3) 3.超大型压
特种设备题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题库
1、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工艺条件检查主要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液位等(正确) 2、压力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应对压力容器本体、附属设备、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正确)
3、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如发生故障时,可通过闻、听、摸、看等方法查原因并迅速处理(正确)
4、液化石油气储罐内的压力,当环境温度下降,压力会上升(错误)
5、易燃介质车间或场所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必须有专人现场监督(正确)
6、装卸易燃介质的作业场所应严禁烟火,不得采用易产火花的工具和用品(正确) 7、安全状况等级定为4级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其累积监控时间(不得超过3年) 8、操作失误,压力容器发生了爆炸。造成死亡3人,伤2人,该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9、固定式压力容器常用的液面计是玻璃管液面计和平板玻璃液面计
10、承低压的容器,可选用玻璃管液面计,承高压的容器可选用平板玻璃液面计(正确)
11、承压能力上,玻璃管式液位计比平板玻
特种设备手册
分发号: 受控状态:
QB QG/BS0003-2013
代替:QG/BS0003-2012
攀钢集团北海钢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压力管道制造 质量保证手册
2013-04-01发布 2013-04-10实施 攀钢集团北海钢管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公司依据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压力管道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本手册于2013年04月01日发布,2013年04月10日起实施。 本手册由质量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手册由质量管理部起草。 本手册审核人:陈廷春 本手册批准人:尹灿飞
《压力管道制造质量保证手册》目录
管理手册目录 前言 目录 公司简介 手册颁布令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发布令 任命书 适用范围 术语与定义 0 质量保证手册管理 1 管理职责 2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3 文件和记录控制 4 合同控制 5 设计控制 6 材料、零部件控制 7 作业(工艺)控制 8 焊接控制 9 热处理控制 10 无损检测控制 11 理化检验控制 12 检验与试验控制 13 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 14 不合格品(项)控制 15 质量改进与服务 16 人员培训、考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