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安全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我公司属于人员密集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了加强管理和有效防止不安全动火而引起火灾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动火的基本原则
1.1 各类动火应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相关技术要求;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作业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1.2 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如煤气房,凡是可动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律拆下来,移到安全区域动火。
1.3如必须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关闭阀门,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才可动火。(如燃气管道)
1/ 4
1.4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动火证。一张动火许可证只限当日一处作业地点有效,不得涂改;超时无效。
1.5 动火操作人和安全监护人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防火措施不落实或监护人不在场,操作人有权拒绝动火。
2、动火管理
2.1动火危险区依次为:
21.1配电室、压缩机房、监控室、燃气锅炉房及所属设备设施等。
2.1.2 公司内大、小仓库营业现场等。
2.1.3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
2.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动火作业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中国化工集团公司SHE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气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所属企业安全环保(SHE)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所属企业可根据本规定的内容,单独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其条款要求应不低于本规定相应的条款要求。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一)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二) “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三) “作业组织部门”是指组织动火作业的职能部门。 (四) “作业所在部门”是指作业地点(设施)所在的部门,以下简称属地单位。
(五) “作业部门”是指作业(施工)人员所属部门,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中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动火的作业方式
(一) 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秦皇岛天马酒业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内动火作业人员的职责、分工及防火管理等项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所有从事临时性动火作业的管理。 二、管理组织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的动火管理。 三、定义与分级
(一)动火作业系指下列作业项目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施工作业。
3、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4、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5、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的生产区域和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等爆破物品进行爆破作业。 (二)易燃易爆区域
1、粉浆装置的干燥工段、包装工段、原粮净化工段。 2、成品库区、罐区、液体产品装车处。 3、厌氧反应器及沼气储柜、沼气管线。 4、蒸馏工段、暂储罐、成熟醪罐。 5、发酵大中罐区。 (三)用火作业的分级
1
1、特殊危险动火
指在处于运行或使用状态的易燃易爆设备上的动火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
指下列区域内除特殊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图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依据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 名词解释 (一) 固定动火
指在生产厂区内的安全地带,经批准后设立的固定动火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 生产用火
指锅炉、加热炉、焚烧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 (三) 临时动火
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四) “四不动火”
指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 属地单位
(一)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组织作业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并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二)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落实风险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90063
QG/JNTG-SC-26-2015 代替QG/JNTG-SC-26-201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使动火作业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效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3 引用文件
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鲁安监函字〔2015〕79号) 4 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4.1.2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
2018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Q/SY
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
准
Q/SY BGP·G0237-2007 代替Q/SY BGP·G0237-2002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7-11-15发布 2007-11-30实施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Q/SY BGP·G0237-2002《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本标准与Q/SY BGP·G0237-200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增加了“术语”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原则与要求”两章; —— 增加了关于“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的有关条款; ——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 删除了“消防安全责任”、“奖惩”和“附则”三章; —— 删除了有关卤代烷灭火器的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F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G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卫生环保部。 本标准起草人:于淑敏、李识宇、尹洪雷、孙克勤。
网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网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公司财产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结合本网吧,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放火责任制度。
2.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
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防火安全负责人汇报(书面材料),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本网吧防火档案,确定本网吧的防火重点部位。
5.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
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紧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
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
丝等。
9.营业及工作结束后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2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消防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属地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多家单位共用的办公场所,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对场所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场所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创盈精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版本:01 编号:创盈精工201308001 执行日期:2013年9月10编写 张文其 审核 核准 日
1. 目的
消除和避免在生产及其它各种作业过程中的各种火灾危险,防止火灾的发生。 2. 范围
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禁火区内从事动火的作业。 3. 定义
3.1 动火:是指在禁火区内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动火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电焊、
气焊(割)、砂轮切割机、电钻(指喷油部、移印部、危险品仓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烧粘模。 3.2 禁火区:本公司禁火区指在公司所有范围内(除厨房生活用火外)如注塑部,喷印部,仓库,
工模部,电工维修部、啤机等有固定动火作业地点的区域。
4. 权责
4.1 本公司内部动火许可证的申办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
4.2 外来协作单位到公司内动火之许可证由负责接洽管理部门代为申请。 4.3 动火许可证的复查审核由安全主任负责。 4.4 动火许可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 1 页 共 4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3.管理规定
3.1动用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操作证。(焊工证)
3.2动用明火作业包括:电气焊、喷灯、涮锡等。
3.3任何在管理区域内动用明火行为,必须获得物业管理处的同意并取得物业管理处开具的《动火许可证》,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
3.4《动火许可证》办理工作规程
管理区域内客户、装修施工单位等如需动火作业,应提前一天,携带动火作业人《临时出入证》与《焊工证》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核实《临时出入证》与《焊工证》有效性。确认无误后,请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
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确认作业地点、内容、时间、防护措施与现场监护人,现场核实以下内容:
a)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 b)现场是否设有动火监护人。 c)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d)现场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e)现场风力是否超过限定级别。 不符条件或情况不实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