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价协(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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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价协(2015)11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调整
京价协: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2015/7/1 13:32:41【大 中 小】
京价协[2015]011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2011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
1、京价协(2015)11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调整
京价协: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2015/7/1 13:32:41【大 中 小】
京价协[2015]011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2011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
京价协011号
北京2015造价咨询收费文件
附件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
2.工程结算审查项目5.1、5.2两种计费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选择;其中5.1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括中标价的审核、图纸改版导致重新计量等工作,发生时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咨询项目若发生此类情况,参照执行; 4.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修缮工程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
5.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定额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 6.每单咨询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3500元计取咨询费用; 7.凡要求计算钢筋精细计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4–16元/吨,另计费用;
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费用,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参考 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造价控制,如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根据咨询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0.此表格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20%。
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房)字第196号
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
第一条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和《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资质审查合格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普通居住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市、区县物价局是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并将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其收费标
《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京建发〔2015〕131号)
《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京建发〔2015〕131号)与以前文件的主要内容区别:
一、 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
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预警级别划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黄色预警(预警三级)、橙色预警(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预警一级)。
(一)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1天(24小时)。 (二)黄色预警(预警三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2天(48小时)。 (三)橙色预警(预警二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72小时)。 (四)红色预警(预警一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
二、施工现场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蓝色预警(预警四级)
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要求,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全力降低施工扬尘。 2.黄色预警(预警三级)
在落实蓝色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室外作业时间,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苫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3.橙色预警
京检协〔2011〕005号 关于印发《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
关于印发《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
价(2011版)》的通知
京检协〔2011〕00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 [2002] 181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已将2010年11月发布的《北京市检测收费标准市场指导价(试行)》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2011)》发给大家,请各会员单位遵照本指导价进行收费。
各检测机构应按照本指导价(2011版)的规定,对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不应随意降价。对指导价内容有争议的项目,可随时与检测行业协会沟通,以便进一步协调完善检测收费的标准,保障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市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2011版)》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原《北京市检测收费标准市场指导价(试行)》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指导价(2011版)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
2011年8月25日
1
附件: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2011
产 品 名 称 一、常用建筑材料 弹
京财经二305号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北京市财政局关天印发《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财经二[2003]305号
市属各单位、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为适应新形式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为保证此规定与《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财建[1998]894号)的良好衔接,我们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下发之前已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并核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在建项目,仍按照原批准额度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支出范围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具体规定执行。 二、对《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下发之前已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建设单位仍按照原签定的投资包干协议的有关条款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望及时反馈。 附件:1.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北京市财筹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及投资安排计划 4.年度财政基建投资全
建协〔2009〕11号
附件:
2008年度“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名单
1、“齐齐哈尔医学院留学生公寓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由黑龙江四海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张兴波
2、“北安市阳光写字综合楼”工程项目由黑龙江省农垦北安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姚宏文
3、“北安市馨安桥西花园小区”工程项目由黑龙江省冠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经理:王德明
4、“北安市希望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由北安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项目经理:李文奎
5、“北安永大盛世花园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由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孔庆辉
6、“黑河市华泰滨江锦苑1楼”工程项目由黑河市南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项目经理:王爱华
7、“中国人民银行黑河中心支行银行住宅楼”工程项目由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项目经理:王双岁
8、“你好荷兰城A区三标段”工程项目由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经理:王立军 王立鑫
9、“齐齐哈尔大学国际文化教育中心楼”工程项目由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刘文坛
10、“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研究院科研楼”工程项目由哈尔滨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张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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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直综合园区1、
京建法〔2015〕15号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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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修订现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的通知(京价(收)字335号)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修订现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的通知
(京价(收)字[2001]335号)
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自1996年试行至现在,对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行为、保护委托方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现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对《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京价(收)字[1996]第260号,以下简称《通知》)补充规定如下: 1.外资委托的或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由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惯例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2.放开《通知》中担任常年会计顾问(年度)、制定合同章程、编制可行性报告、设计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设计、清理乱账、建立新账、财务会计税务咨询、代理申报纳税、中外文翻译的收费标准。
3.基建预、决算审计服务,仍执行现行的收费标准,即,预算审计按工程预算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收费,工程决算审计按核减额的百分之五至十五或核增额的百分之三收费,收费最低不少于3000元。
4.税务审计服务,仍执行现行中期审计的收费标准,即,现有资产总额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按现有资产总额千分之二收费、一千万元至一亿元(含一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