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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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发布时间:2008-05-27 1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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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项目名称: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分项目名称: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二、许可依据: 《计量法》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 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
三、许可条件:
四、实施机关:
五、许可程序:
六、许可期限:
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所制造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2、具有与所制造计量器具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条件; 3、具有保证所制造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的检验条件; 4、具有与所制造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文件; 5、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6. 具有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7. 相关产品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1、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和《市局发证的计量器具产品目录》内计量器具的生产单位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 2、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目录
介绍许可证目录 对建筑材料采购人员有帮助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
序号产品名称对应实施细则名称细则编号
1. 人造板人造板
2. 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
2-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
2-2冷轧带肋钢筋
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绞线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
4. 冶炼用耐火材料耐火材料
5. 圆股钢丝绳钢丝绳
6. 轴承钢材轴承钢材
7. 泵泵
8. 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
9. 蓄电池铅酸蓄电池
10. 机动脱粒机机动脱粒机
11. 防爆电气防爆电气
12. 砂轮砂轮
13. 内燃机内燃机
14. 电线电缆电线电缆
15. 电焊条电焊条
16. 电力整流器电力整流器(电力电子产品)
17.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17-1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介绍许可证目录 对建筑材料采购人员有帮助
17-2调度绞车
18.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18-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18-2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19. 集成电路(IC)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辅导讲座
根据培训班课程安排,现在由我同大家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天的学习,我不打算按该法的顺序来讲,而是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对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及其主要修改变化,宪法特征,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微、首都(国家象征)等作一些介绍,加深大家对宪法的了解,以有利于大家履行职责,讲得不够或讲得不好的,请大家批评指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这一变化,该法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与2004年经四次修正,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被称为八二宪法。对1982年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救济制度、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辅导讲座
根据培训班课程安排,现在由我同大家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天的学习,我不打算按该法的顺序来讲,而是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对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及其主要修改变化,宪法特征,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微、首都(国家象征)等作一些介绍,加深大家对宪法的了解,以有利于大家履行职责,讲得不够或讲得不好的,请大家批评指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这一变化,该法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与2004年经四次修正,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被称为八二宪法。对1982年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救济制度、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下篇综述:辉煌的历史征程
重点内容:
国内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
1957年后1976年党内正确与错误思想的消长
文化大革命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区别与联系
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阶段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现在已经58年了,这58年的历史,是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等实践活动的伟大历史时期,其间取得了辉煌成就,也伴有严重挫折和失误,但最终从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中,开辟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走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一、新中国成立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
介绍: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成立。
组织:毛泽东被推为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下设六个小组。
工作:分别负责拟定参加新政协之单位及各单位之代表名单、起草新政协组织条例、起草共同纲领、拟定政府方案、起草大会宣言、拟定国旗、国歌、国徽方案六项筹备工作。政协筹备会议期间,正式确定了新中国的国名和政协会议的名称。
在发出召开新政协号召前后,在中共中央文件和领导人的著作中,即多次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法。但1948年8月1日毛泽东复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电、11月达成的《关于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日期:2005-10-03]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来源:科教园 作者:佚名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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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主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填写说明
许可证申请书中:
1.所有制性质及隶属关系——填写国有单位及县、市、省或部属;集体单位及县、乡镇或街道属。同时填写主管部门名称;
2.单位计量机构名称——填写申请单位内主管计量工作的机构名称,没有专设机构的也可以注明专职或兼职人员的名字;
3.生产管理情况——填写有关生产计量器具的部份,其他非计量器具不在内; 4.申报产品管理情况——要按申请的产品名称(用序号代替)分别填写,留的空白不够,可以加页加盖骑缝章;
5.产品关键生产设备、计量标准和产品关键检测设备——填写决定产品质量的有关主要生产、计量标准和计量测试设备;
6.有关证明文件中第一条是指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7.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填写三份;
8.填写字迹整齐清楚,模糊和无印章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规定,经营者在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
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释义
发布时间:2011-08-03 来源:市局法规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共8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宗旨、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工作原则及保密义务。 第一条 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宗旨的规定。 一、立法背景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生。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逐步建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国民经济开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工业生产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些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哄而起,盲目上马,原有的一些中小型企业设备陈旧,管理混乱,粗制滥造,致使不少质量低劣的产品流向市场,既冲击了合法生产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许多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全文)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7 月25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五年七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