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会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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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令人堪忧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令人堪忧
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会议流于形式独立董事制度不到位
作为上市公司治理核心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中心,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董事会出了问题,那么上市公司也必定出了问题。前不久,一家致力于公司董事会治理研究的专业机构连城国际理财顾问有限公司,运用大量的数据和翔实的材料,对我国截止2002年4月30日以前公布年报的1135家沪深A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分析。对股权结构及各代表董事席位构成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基本上是第一大股东控制,很难体现中小股东的参与意识,这种现状亟需重视。
在连城国际公司最新出版的《2002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蓝皮书》一书中的研究表明,所调查的1135家上市公司中,从总体上看,国家股及国有法人控制的股权占39.21%,处于控股地位。从第一大股东股权所占比率来看,股权比率在50%以上的公司有455家,占40%。第一大股东平均股权比率为43.93%,而这些第一大股东80%以上是国家机构或国有法人。因此,这就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较高,并且主要集中在国家和国有法人股东手上,“一股独大”现象十分严重。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以39.21%的股权比率占有57
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 - 董事会的控制与反制
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攻与防——董事会的控制与反制
刘成伟 | 环球律师事务所
一、 引言
控制董事会,无疑会已取得股份的收购人进一步控制上市公司的首要目标。另一边厢,上市公司的现任董事会,当然通常也不会坐以待毙。如此一来,作为上市公司管理执行层面的核心决策主体,董事会势必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 万科纷争中的“分母大战”,虽还未完全涉及收购人对董事会席位的直接争夺,但已经很夺眼球地显示出了董事会话语权对利益相关各方的重大影响。所谓话语权, 也就是要在董事会中有代言人。[1]这就涉及到收购人对董事会的改组以及原控制人及现任董事会的反制,也就是董事会席位的争夺。关于董事会的改组,涉及到 董事的提名与选举。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股东大会的选举又涉及到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与表决。有 关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将另行撰文详述,本文将先来分析一下董事的提名与选举问题。
二、侯任董事的提名
(一)董事的提名与股东大会的提案权
改选董事会首先涉及的问题是,谁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关于这个问题,《公司法》并没有明确的直接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培训,加强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所相关部门依据《上市规则》及本办法负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培训、后续培训和资格管理。
本所相关部门可以授权有关单位依据《上市规则》及本办法负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
第二章 资格培训
第五条 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的人员(以下简称“参考人员”),应基本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参考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董事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管理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资格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资格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据《公司法》、《证
管理规范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本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四条 本所相关
董事会岗位职责
第一篇:董事会岗位职责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新汉股份董事会将履行以下职责,并为了更好的协调董事会各成员工作职责特设董事会秘书一职。
新汉公司董事会职责
1.负责下属单位的战略规划发展及重点项目决议、跟踪、督查 决定下属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2.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对下属公司的巡视检查。
3.每月月底召开员工大会,听取下属公司总负责人当月工作汇报和对下月工作部署安排。
5.对重大问题进行决议,或者对进展中存在问题的重大事务进行复议。 6.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7.对下属单位总负责人进行问责。负责人在经济合同、安全运营、营销服务、行政人事等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公司或者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董事会有权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8.不定期检查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在每月的员工大会上提出问题;
新汉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1. 按照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部署,做出具体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
2. 负责董事会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归档、保管工作。
3.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全员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会议文件准备和保管。 4
董事会与管理层职责与权限
董事会与管理层职责与权限
一、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界定
从职能定位的角度来说,在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三层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处于中间层,上受控于股东会,下控制管理层,是连接股东会和管理层的桥梁。
在董事会-管理层的委托关系中,董事会是委托方,委托管理层具体执行决策,组织公司的生产管理,作为资源控制者,董事会通过聘任或解聘管理层人员并决定其报酬来发挥其经营管理的功能。
从权责划分的角度来说,董事会主要权责包括选聘或解聘公司管理层,并决定其报酬;审议和批准管理层的战略计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合并、分离和解散等。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要权责包括实施董事会决策;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包括内部设置和管理规章;负责内部员工选聘、管理,并决定员工报酬等。
董事会与管理层的权责划分
权责 类型 董事会 管理层 1.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实施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方案; 3.控制战略实施过程。 1.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提出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 3.提出重大战略的战略方案(包括企业改革改战略 制、公司内部合并与分立、对外兼并与联合、定位 多元化经营等),报股东会批准
1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本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股票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根据本办法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者,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从事金融、工商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业经本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一般年龄不超过45岁。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亦可由公司董事兼任。但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董事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秘书的董事应以董事会秘书的身份作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担任。
第八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
内部控制董事会等职责
? 董事会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单位治理结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经理层由董事会委任,是公司的代理人。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内部控制部门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或经理层报告内部控制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内控组织形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定期召开董事会议,商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董事会重要职责为: (1)科学选择经理层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2)清晰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范围;(3)就企业的最大风险承受度形成一致意见;(4)及时知悉企业最重大的风险以及经理层是否恰当地予以应对。
组织架构的设计与运行:董事会是否独立于经理层和大股东,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中是否有适当数量的独立董事存在且能有效发挥作用;董事会是否能够保
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完善
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完善
【摘 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资本市场中重要的制度之一。文章在分析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制度完善
一、国内外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
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英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独立董事制度在20世纪40年代建立,1940年国会颁布的《投资公司法》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标志着美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到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多家公司出现财务舞弊,法院要求这些公司改组董事会结构,其中就要求在董事会中增加外部董事的比例,独立董事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发展。英国是继美国之后较早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国家,1992年发布的《凯德伯瑞报告》就建议董事会中至少有三名非执行董事。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相对较晚,2001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在国内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标志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
二、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问题分析
国内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之后,在防范内部人控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弥补监事会作用的不足、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