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相关的资料有哪些?“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员(题库)附答案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员 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城市燃气具有清洁、方便、高效的特点,其中最安全及环保的是(C)。 A.液化石油气 B.管道煤气 C.天然气 D.沼气 2.天然气的主要组分是(A)。
A.甲烷 B.乙烷 C.丙烷 D.丁烷 3.检查燃气管道泄漏最简便的方法是(A)。
A.涂抹肥皂水 B.划火柴 C.闻气味 D.听声音
4.家庭装修需改动燃气管线时,应由(C)专业人员进行,以免引起燃气泄漏,发生火灾或爆炸。 A.消防部门 B.物业部门 C.燃气公司 D.装修公司 5.灶具使用完毕后,最安全的方法是(D)。 A.要关掉灶具阀门,总阀门可以不关 B.要关掉总阀门,灶具阀门可以不关 C.首先关掉。营阀门,然后关掉灶具阀门 D.首先关掉灶具阀门,然后关掉总阀门
6.当打开房门闻到燃气气味时,要迅速关闭阀门(C)。 A.打开燃气灶具查找漏气部位 B.打开灯查找漏气部位 C.打开门窗通风 D.在室内马上打电话找人修 7.燃气胶管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C)。 A.1米 B.1.5米 C.2米 D.2.5米 8.燃气胶管最长使用时间不应超过(B)。
A.
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99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的通知建标[1999]11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CJJ12-99,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86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4月26日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燃具给排气
4 燃具的安装间距及防火 5 燃具安装 6 验收
附录A 室内换气
附录B 敞开走廊、阳台上安装附录C 给水安装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总 则
1.0.1为使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居民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居民住宅中使用的热水器,单、双眼灶,
陕西省建筑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
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目录及编写要点
(注:企业的资料中应包括完整的大项和子目,缺少子目则该大项的考核为不合格!)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2技术负责人和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4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1安全教育制度 2、2安全检查制度 2、3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4大型机械管理制度 2、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6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 二、操作规程
1、各工种人员的操作规程: 2、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2、年度安全经费投入计划 3、实际投入情况及证明材料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1、机构设置和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 2、安全机构管理人员配备一览表 3、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 4、安全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五、特种作业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六、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1、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2、培训教育记录及考核结果
七、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发布时间:2008-05-27 11:33:14
访问次数: 198
字体:【大 中 小】
一、总项目名称: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分项目名称: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二、许可依据: 《计量法》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 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
三、许可条件:
四、实施机关:
五、许可程序:
六、许可期限:
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所制造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2、具有与所制造计量器具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条件; 3、具有保证所制造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的检验条件; 4、具有与所制造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文件; 5、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6. 具有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7. 相关产品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1、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和《市局发证的计量器具产品目录》内计量器具的生产单位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 2、列入
燃气公司工作许可证制度
**港华管网运行部
工作许可证制度
文件编号:**港华/GW/ZD-121
编制部门: 管网运行部
审批页
编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部门内审 公司会审 审批
修订页
文件编号:**港华/GW/ZD-121
文件名称:工作许可证制度
公布次序 版本 说明 1.0 YKGH/工作许可证制度第一次公布制度 /1.0 1.2 YKGH/工作许可证制度增加许可证种类 /2
天燃气焙烧作业安全许可证
天燃气焙烧作业安全许可证
编号: 申请天燃气焙烧时间 天燃气焙烧作业部门 天燃气焙烧槽槽号 天燃气焙烧作业内容 天燃气焙烧作业人员 焙烧车间现场负责人 天燃气焙烧时间 天燃气焙烧主要安全措施: 1. 所有作业人员都要穿戴好、穿戴齐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注意:绝对不允许穿戴化纤类的防护用品)。 2. 用隔离带分别在天燃气气源引进阀门处及焙烧现场处设置隔离区域,并在隔离区域不同位置上悬挂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警示牌。 3. 在隔离区域范围内清除所有易燃物、可燃物。 4. 在隔离区域内要放置足够数量的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着能够吸灭电器设备火焰的消防器具。 5. 两个隔离区都要有专人监护看管,看护人员要求配带对讲机,以便两个区域间相互联系。 6. 点火前要对天燃气焙烧设备输送天燃气的管道、管道间的连接处及各类阀门都要进行防泄漏检查。 7. 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8. 对天燃气焙烧设备各类阀门的开启、关闭是否灵活可靠要进行检测检查。 9. 检查天燃气焙烧设备上的开关、按钮等电气部件是否可以有效的通断;电气线路是否有断
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燃气经营活动,保障燃气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实施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设区的市、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五条 设区市、县(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储罐总容积在400立方米以上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CNG加气母站、LNG生产储配及LNG加气站等经营企业,中央驻辽企业、名称冠以“辽宁”等字样的燃气经营企业,CNG常规站及子站、LPG加气站、总储罐容积在400立方米以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以及其他各类燃气供应站点的经营企业,均由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发证。设区的市、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燃
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
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
建城〔2011〕17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格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规定。
二、《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应当载明企业拟工商登记的名称,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类别(管道燃气〈气源种类〉、瓶装燃气〈气源种类〉、燃气汽车加气站〈气源种类〉、其他类),经营区域(可设附件),许可证编号,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限等事项。 《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除载明正本相关内容外,还应载明持证说明、变更记录等内容。 三、《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由省级燃气管理部门确定。
四、《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由发证部门根据以下方法统一编制: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省级简称+发证年份编号+副省级或地级城市(地区)编号+县(县级市、区等)编号+流水号+经营类别代码,具体编排方法如下:
(一)省级简称:许可证编号首
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
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
建城〔2011〕17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格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规定。
二、《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应当载明企业拟工商登记的名称,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类别(管道燃气〈气源种类〉、瓶装燃气〈气源种类〉、燃气汽车加气站〈气源种类〉、其他类),经营区域(可设附件),许可证编号,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限等事项。 《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除载明正本相关内容外,还应载明持证说明、变更记录等内容。 三、《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由省级燃气管理部门确定。
四、《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由发证部门根据以下方法统一编制: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省级简称+发证年份编号+副省级或地级城市(地区)编号+县(县级市、区等)编号+流水号+经营类别代码,具体编排方法如下:
(一)省级简称:许可证编号首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主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填写说明
许可证申请书中:
1.所有制性质及隶属关系——填写国有单位及县、市、省或部属;集体单位及县、乡镇或街道属。同时填写主管部门名称;
2.单位计量机构名称——填写申请单位内主管计量工作的机构名称,没有专设机构的也可以注明专职或兼职人员的名字;
3.生产管理情况——填写有关生产计量器具的部份,其他非计量器具不在内; 4.申报产品管理情况——要按申请的产品名称(用序号代替)分别填写,留的空白不够,可以加页加盖骑缝章;
5.产品关键生产设备、计量标准和产品关键检测设备——填写决定产品质量的有关主要生产、计量标准和计量测试设备;
6.有关证明文件中第一条是指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7.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填写三份;
8.填写字迹整齐清楚,模糊和无印章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