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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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知识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2.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3.设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4条
4.办理条件: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我省和我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5.办理流程:
(1)申请开通持卡结算、异地生育申报备案
受理(当场)→初审(当场)→审批(当场)→办结(当场)。
(2)手工报销生育费用和申领生育津贴
受理(当场)→初审(8个工作日)→审批(3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2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
(1)在本市范围内生育,申请开通生育医疗费用持卡结算:
①社会保障卡;
②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一式一份);
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加盖计生章)(一式一份);
⑤如流产需提供计生证明或医学证明(如胎儿畸形等)(一式一份);
⑥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报销人身份证原件。
(2)异地生育,申报备案:
①《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m
泉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生育保险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生育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条、第57条
4.办理条件:无
5.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初审(1个工作日)→审核(1个工作日)→办结(3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
(1)《泉州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机关提供单位成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成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地税电脑编码(一式一份);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工资花名册(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8.办件类型:即办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表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
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
页脚内容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
《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使用说明
一、本表在个人办理推荐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劳动模范、各类先进个人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招工、录用、晋职晋级、调动和入党时使用。
二、受理单位
计生审核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申请人所在的计生管理地(以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的乡镇(街道)卫计办或县级卫计部门受理。若计生管理地不明确或漏管(如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计办或县级卫计部门受理。
三、办理流程
(一)推荐劳动模范、各类先进个人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晋职晋级、调动和入党的计生审核流程: ?申请人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送所在的县级卫计部门审核;
?申请人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卫计办初审后,送县级卫计部门审核。
(二)招工、录用的计生审核流程:由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卫计办初审后,送县级卫计部门审核。
(三)推荐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由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卫计办审核。
(四)入驻东海的市行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登记表(实例)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12345678
单位名称(章):朝阳某某某有限公司 朝阳某某某有限公司
申领人公民身份号码 姓名 性别 女 张三 (√)公民身份证( )港澳台证( )护照 配偶证件类别 11010519XX01010001 李四 配偶证件号码 配偶姓名 19XX0101 生育/引、流产日 配偶出生日期 2010。01。 终止妊娠前的怀孕周数 2010。01。01 (√)正常产( )难产( )引、流产 本次生育胎儿数 生育类别 1 ( √ )正常到期( )退休( )死亡( )其他 产假终止原因 是否为晚育 ( √ )是 ( )否 产假终止日期 申领晚育津贴人员 11010519XX01010000 张三 申领晚育津贴人公民身份号码 不填 不填 申领人开户姓名 申领人开户账号 不填 不填 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 行号 张三 李四 女方签字: 男方签字: 女方所在单位(盖章)2010年3月5日 男方所在单位(盖章)2010年3月5日 12345678 100000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邮编 北京市朝阳区某某1 北京市朝阳区某某1号院 申请单位地址 填报日期:2010 3月5日 2010年3 5 2
泉州市生育保险本省行政区域内转移接续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生育保险本省行政区域内转移接续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55号)第4条
4.办理条件:无
5.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审核(10个工作日)→办结(5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
(1)转入
①原参保地开具的生育《参保凭证》(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2)转出
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8.办件类型:承诺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10.年检需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无
12.注意事项:
(1)办理生育保险参保后方可办理转入。
1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22116805(窗口)
投诉电话:0595-22104966(中心)
医保分中心网址/表格下载:www.qzyb.com
医保分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地税大楼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三、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四、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
复印件); (5) 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婴儿死亡: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3.流产: (1)《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 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原件及复印件); 4.男配偶假期工资: (1)《出生证》 (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 1、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局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 拨至单位帐户。 ?3、所有复印件都必需用 A4 纸复印。 联系电话 :12333 办公地址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
表二十六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职工姓名 配偶姓名 婴儿出生日期 独生子女证编号 出生证编号 企业上年月 人均缴费工 资 性别 配偶身份证 号码
单位代码:是否农民工 身份证号码 产假天数 生育证编码 结婚证编号 失业证编号
生育类别:顺产( 剖宫产( 流产( ) ) )
计划生育手术类别结扎( 上环( 其他( ) ) )
胎儿数 产后情况 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 女职工
其中 男职工
合计拨付金额:
万
仟社 保 业 务 科 室 意 见
佰
拾经办:
元
角社 保 机 构 领 导 意 见
分整(¥分管副局长: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年
月
日
单位(签章):
审核:
局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二十六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
待遇申报审批表表单号: 单位金额:元
其中活胎数
健康( ) 生育医疗费
死亡( ) 计划生育医疗费
¥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审 定
经审定同意支付工伤保险待 遇为 ¥ 元
年
月
日
省社保局(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遇申报审批表
表单号: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经营(办 公)地址 执照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 信息 发照日期 工商注册地址 批准单位 批准成立信息 批准日期 单位法人或负 责人 单位经办人 缴费业务 支付业务 单位类型 经济类型 行业代码 行业性质 参统方式 结算周期 所属行政 区县名称 医疗缴费地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单位类别 参加保险情况 隶属关系 行业费率 行业系统 特殊标识 缴费方式 四险缴费所属 经(代)办机 构 报销地区 工伤 生育 医疗 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名称 社会保险登记编码 单位电子邮件地址 单位网址 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单位传真 社保登记证发证日期 养老 失业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批准文号 公民身份号码 农转非类别 施工期起始日期 维修期起始日期 竣工期日期 险 种 依法批准征地日期 施工期截止日期 维修期截止日期 延长期日期 登 记 日 期 单位简称 单位电话 邮政编码 执照种类 有效期限 缴费户开户银行 缴费户开户全称 支出户开户银行 支出户开户全称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集中缴费单位组织
泉州市医疗保险费征缴核定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核定、生育保险费征缴核定
2.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3.设定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60条;(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泉政〔2015〕7号)第4条
4.办理条件:办理参保登记
5.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初审(当场)→审核(当场)→办结(当场)。
6.申报材料:
(1)《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变更登记——增减变动申报表》(使用网上申报则无需提供)(一式两份);
(2)在职人员工资花名册(使用网上申报则无需提供)(一式一份);
(3)退休人员需提供调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最新退休费标准证明材料(加盖工资管理部门印章)(一式一份);属社会化发放的,提供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工资比照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等出具的退休金认定调整证明材料(如体现最新退休金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当场
8.办件类型:即办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10.年检需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