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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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条例
轩岗煤电公司机电修造厂
“三违”处罚条例
为了进一步强化厂员工安全意识,力求通过制度约束,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严格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杜绝违章,避免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要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和正规化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努力做好对“三违”行为的超前预防。
3、本条例所指“三违”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厂每个员工及家属都有反“三违”的权利。
5、厂的各级领导、车间主任要建立制止“三违”行动作为自己管理工的首要任务来抓,每一个员工要把制止“三违”当做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反“三违”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抓“三违”指标
1、厂领导每人每季抓“三违”不少于1人次,各科室负责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
2、生产调度,技术科科室干部每人每月抓“三违”至少3人次。 3、厂所有员工都有抓“三违”和举报“三违”的权利,举报受理单位为厂安委会和公司安监局。
二、具体要求
1、各级管理干部对当天所抓的“三违”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并填写“三违”通知单,否则无效。
2、安委会办公室
11、“三违”处罚规定
“三违”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彻底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采掘方面 1、严重违章
(1)、掘进工作面不使用前探梁造成空顶作业,架棚巷道不使用连锁;
(2)、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端头支护; (3)、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护与巷道支护距离超过0.5米; (4)、机采工作面机后临时支护不及时,没有按要求随机挂梁,没有每隔5条梁打一棵临时支柱;
(5)、炮采工作面放炮后大面积空顶,已挂梁连续2条以上不足顶,并且梁活动;
(6)、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7)、采掘工作面放炮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8)、采掘工作面边打眼边定炮;
(9)、用煤粉定炮,不使用水泡泥,雷管角线不扭结; (10)、不按规定处理瞎炮;
(11)、放炮母线长度不够、不用放炮器放炮,放炮母线有明接头;
(12)、炸药、雷管混装混放,无风放炮;
(13)、爆破后,放炮员不将把手或钥匙从发爆器上拔出,不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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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4)、乱仍乱放或丢失、埋藏炸药、雷管,卡雷管脚线; (15)、跨运行的溜子或两臂在运行的溜子上方打眼; (16)、采煤工作
矿山三违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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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三违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第三条根据三违产生和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三违分为A、B、C 三类。A类是特别严重三违,即可能导致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三违;B类是严重三违,即危害程度仅次与A类的三违;C类是一般三违,即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三违。
第四条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矿山生产、基建、矿山救护的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法则
第五条对A类三违人员,给予接触劳动合同或开除留用查看的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600-1000元的处罚;
第六条对B类三违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者自己重伤的,按第五条处罚;
(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罚款200-500元,并给予红牌警告;12个月内再次三违的,按第五条处罚;
第七条对C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分别按第五条处罚;
(二)没
三违处罚标准(1)
仟祥煤业
“三违”处罚条例(试行)
仟祥煤业 二〇一七年五月
总则
一、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三违”现象,防范控制“三违”风险,实现安全生产之目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井上、下各工种、各岗位所有从事操作和管理人员。
三、未尽事项另按仟祥煤业其它管理制度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培训科。
安全管理 严重“三违”
1、井上、下(岗位)睡觉,罚款100元,其它人员睡觉罚款50元。
2、在矿井上、下打架斗殴,当事者罚款300元停班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辱骂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殴打管理人员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开除。
4、不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个人罚款100元。 5、带易燃品,烟草,酒后入井罚款100元。
6、跟班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7、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罚款200元。 8、不服从安全管理的罚款100元。
1
9、新工人无经培训私自安排上岗,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人。
10、没有开工许可,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罚500元。
三违处罚实施办法g
中煤集团五建公司矿业分公司南阳坡项目部
“三违”处罚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制止各种违章行为,杜绝和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违”行为划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
第三条 对“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
1、对所有“三违”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定期公布,凡是有“三违”行为的,取消评先资格。
2、对一般“三违”人员采取帮教、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为50-400元。
3、对严重“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3-12个月。 4、对造成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6-24个月。 (1)对造成轻伤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3-6个月。 (2)对造成重伤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6-12月。 (3)对造成死亡事故的“三违”人员强制培训时间9-24个月。 5、凡出现群体违章的,群体违章人员强制培训学习时间7-15天。 第四条 强制培训期间的待遇。
1、强制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按沛县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对强制培训人员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第五条 对
2014“三违奖惩条例”
XXXX
安 全 奖 惩 条 例
二○一四年元月
目 录
第一章 对“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 ........................ - 1 - 第一节 对一类违章的处罚 ............................... - 2 - 第二节 对二类违章的处罚 ............................... - 3 - 第三节 对三类违章的处罚 ............................... - 4 - 一、综合管理 ......................................... - 4 - 二、采煤部分 ......................................... - 9 - 三、掘进及维修 ...................................... - 12 - 四、一通三防 ........................................ - 17 - 五、机电运输 ........................................ - 32 - 六、火工产品管理及爆破 ..........
煤矿“三违”界定与处罚标准
煤矿“三违” 界定与处罚标准
目 录
第一章 “三违”一般性知识 .................................................................................................. 1
一、“三违”的定义: ....................................................................................................... 1 二、“三违”产生的根源 ................................................................................................... 1 三、杜绝“三违”的对策 ................................................................................................. 3 第二章 “三违”界定依据、性质划分 .................................
安全红线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试行
安全红线、“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试行)
1.安全红线、“三违”行为界定
1.1.安全红线
1.1.1安全操作红线
1.1.1.1 一风吹排放瓦斯:未使用三通或变频调速等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 3%及以上的。
1.1.1.2 瓦斯超限作业: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1.1.1.3 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其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 20%及以上;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1.1.1.4 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探放水工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的。
1.1.1.5 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的。
1.1.1.6 严重违章爆破的:爆破未装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长度达不到应封孔长度的二分之一,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置警戒,不用爆破器爆破,违章处理瞎炮、残炮,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爆破器爆破(特殊情况下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批后爆破不属此范围)。
1.1.1.7 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的:1、运输货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被损风门正常使用时的 30%的;2、人为造
班级处罚条例
内务
出操
班级纪律 卫生
353班处罚条例 违纪情况 被子、铺面、床下个人物品摆放不整齐、开橱子、橱子放东西等 地面脏、不开窗户、早起不拉窗帘、晚上不及时关灯等 午休、晚休吃东西、说话、提前上厕所等 队形不整齐、口号不响亮 掉队、搞小动作、说话等 集合迟到 上午第五节课、晚四说话,吃东西,睡觉等 课上说话、喝水、扇扇子、睡觉等 课间大声喧哗、打闹等 打扫不干净
违纪处罚 每天上午第五节课停课整顿 值日生值日一个星期,宿舍长检讨 停课回家,3天、5天、10天、开除 整体停课整顿 班主任处理 班主任处理 每天在教室后面站着听课 叫家长 每天在教室后面站着听课 加罚1天、2天、3天等
治安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篇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
治安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已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后者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进行处罚的依据。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两部法律之间的关系是顺利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前提条件。
之所以要研究二者的关系,是因为这两部法律的适用范围存在着竟合。《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可以看出,一切行政处罚都要以该法为依据。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毫无疑问,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公安机关处罚一个违法行为时,应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尤其是当二者的规定不一致时,这一问题必须解决。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效为2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时效为6个月,公安机关应当以谁为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之间的关系大体有三种,第一种是一般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即《行政处罚法》是行政处罚的基本法,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