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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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梅街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规范学校路队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坚持规范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路队回家。
2、全校学生按放学路径分四大路队,向东方向为第一、二、三路队,向西方向为第二路队,每队设总路队长1名,每班再按四路路队各设小路队长2名。
3、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4、中午、下午放学由负责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教师要利用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5、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出校门后,路队靠右行进,速度不能太快,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追逐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违反要求者,经路队小队长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向老师反映,由老师批评处罚。
6、路队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登记表,并且每天交老师检查,每周向学校大队部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7、值日教师准时到岗,检查各班队伍,确保学生有序、安全地出校门。
小学生放学路队护送安排
漆工镇中心小学学生路队护送
安 排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防止恶性事故发生,抑止师生伤害事故上升趋势,根据上级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建立路队接送制度。
一、路队护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三才
副组长:汪友元
成员:姚潜海、黄姜英、江维达、郭必楠、郑为民
(路队护送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必须每天坚持到岗,督促检查所有教师做好路队护送工作;任何路队发生意外情况,路队护送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有关事宜。)
二、教师护送安排:
各班班主任及课任教师在督促学生在操场上排好路队后,必须根据学校的安排随各自分管的路队出发;教师必须护送学生走出校门200米外,并尽可能目送学生,督促学生走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根据我校学生回家路线,护送方向主要有三个方向:
1、上德公路十字路口方向(教师必须护送学生安全通过交叉路口);
2、漆工镇老街方向(教师必须护送学生通过漆工镇暴动纪念馆);
3、高桥方向(教师必须护送学生安全通过“杀客岭”新街路口)。 具体安排如下:
温馨队 张小丽
智翔队 黄爱英
求知队 占小营
漆工镇老街方向
梅溪桥队 王文君
赖家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学习纪律与考勤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班风建设,规范学生学习行为,端正学生学习态度,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学院实际,特制定学习纪律与考勤制度。
一、学生应当参加学校及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二、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应当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病假需要医生证明,一天以内辅导员批准,三天以内系部批准,两周以内学生工作处批准,两周以上校领导批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请假,应尽快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复课者,应及时销假,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必须提前办妥续假手续。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由学院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具体执罚。
三、周末、寒暑假、节假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
四、每个班由副班长在课前十分钟辅助各科任老师做好班级点名工作,副班长要秉公办事,如实登记考勤情况,否则,视为故意违反考勤制度。每周五晚之前,副班长将本班一周考勤情况汇报给辅导员,并将考勤表上交学院负责考勤的老师,学院负责考勤的老师将全院考勤情况汇总后,每两周辅导员例会公布
学生管理制度
新湖一中学生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1、处分定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家长陪读、责令退学、开除学籍 2、处分依据是: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情节一般,经教育有认识,予以通报批评。经教育认识态度差,予以警告处分。
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态度较差,经教育无显著进步,予以记过处分。
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认识态度差,屡经教育无显著进步,予以留校察看处分并由家长来校陪读。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认识态度差,予以责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3、处分手续和审批权限
(1)校查实,与班主任交换意见或由班主任提出报告,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
(2)警告、记过由德育处讨论,送校长室备案。留校察看、责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应由校行政会议讨论,校长审批。
(3)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学生在处分期间表现好的,经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学校加以研究可以撤消处分,反之,表现差的甚至再犯错误的,可加重处分直至责令退学、开除学籍。 二、学生无故旷课、迟到等违纪现象按下列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分。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篇: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以优秀的半军事化理念塑造学生,以舒适的居住、学习环境培育学生,以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管理学生,高效的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建立优良的学风校风,培养优秀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本制度共分为半军事化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量化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和奖励管理规定四章,具体如下:
第一章 半军事化管理规定
一、 纪律与考勤
1、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一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履行请假手续。
3、 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按旷课处理。
4、
学生配餐管理制度
学生配餐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小学学生配餐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提供学生配餐的单位 卫生监督所统一核准后,予以准入。
一、 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对中小学配餐工作负有监督、管理和协调的责任。确保学生配餐卫生安全,随时对准入配餐单位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学校、学生及家长满意、放心。
二、配餐公司根据后管中心的要求,对中小学进行配餐服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配餐的卫生与安全,由于配送食品造成的安全事故,配餐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配餐公司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保证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
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充分加热。
四、配餐公司必须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XXXX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资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篇: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甘竹中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寝室长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寝室走廊与楼梯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8、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9、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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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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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为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卫生和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检验、展示学校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校园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文化生活丰富的学生公寓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
三、在我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学生处的领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住宿管理
一、学生住宿由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安排学生住宿房间。各系部要以班级为单位
具体安排学生住宿,更好的发挥班集体的作用。
二、新生入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凭校招生办提供的新生名单和有关报到资料将学生宿舍分配到系。转学、复学的学生凭教务处开具证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必须在接到离校通知单后三日内办理完退宿手续,离开宿舍。
三、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确因学习、勤工助学等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织金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一、校外实习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学生校外学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校外实习工作指导小组,指定专人,统一部署,具体落实。指导小组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安排,由分管校长负责,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实习期间要委派专人管理,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实习成绩或成果,切实提高实习的质量。学校要常驻企业的教师负责学生工作。
(二) 学校对参加实习学生的管理职责
1.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宜涉足的场所,劳动强度过高和有危险性的岗位实习。
4.敦促实习单位履行实习协议,协调好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
5.对违反实习规定和实习协议条款的学生,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理;对实习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对单纯以使用廉价劳动力为目的,忽视学生技能培训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实习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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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长应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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