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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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邀请招标)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你单位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邀请招标公告_16229
邀请招标公告_16229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教学设备中心
2011年预算饮水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教学设备中心的委托,对2011年预算饮水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教学设备中心2011年预算饮水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G-DLP(Y)-2011-0402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使用人员的培训等全部
工作。
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叁佰贰拾叁万肆仟整(¥3234000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教学设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二区5号楼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泰达时代中心4号楼2304室
邮 编:100026
联系人:薛翀
电 话:010-85885672-803
传 真:010-85885672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
本国供应商,包括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管理办法(计委4号文)修改后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 4 号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主任 曾培炎2000年7月1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活动。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第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发布食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发布广告。 第四条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主发布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产品的批准证书、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第五条 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第六条 禁止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第七条 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八条 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发布食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发布广告。 第四条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主发布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产品的批准证书、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第五条 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第六条 禁止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第七条 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八条 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
关于国家工商总局最新《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
十大解读
成务律师认为:《规定》的重新颁布是根据新《广告法》进行条文调整的结果,今后工商部门查处广告违法将会有更充分的执法依据。今天成务律师就从实务运用角度对《规定》进行重点解读。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
《规定》的适用主体包括开发商、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其中的“房地产权利人”是指除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之外的,通过购买、委托经营、信托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所有权或经营权的主体;适用的行为包括房地产项目的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等。
《规定》列举了两种不适用本规定的行为,分别是居民私人发布的售房、租房、换房广告和非经营性的售房、租房、换房广告,如果实施前述两种行为的主体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机关不能依据本规定进行处罚,但当事人可以以欺诈、重大误解、缔约过失等理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或解除合同。
二、重提《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规定》第四条与《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保持了一致,主要涉及房地产面积表述方式、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以时间表示距离、不得违反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对未完成的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房地产广告在表述面积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
关于国家工商总局最新《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
十大解读
成务律师认为:《规定》的重新颁布是根据新《广告法》进行条文调整的结果,今后工商部门查处广告违法将会有更充分的执法依据。今天成务律师就从实务运用角度对《规定》进行重点解读。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
《规定》的适用主体包括开发商、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其中的“房地产权利人”是指除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之外的,通过购买、委托经营、信托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所有权或经营权的主体;适用的行为包括房地产项目的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等。
《规定》列举了两种不适用本规定的行为,分别是居民私人发布的售房、租房、换房广告和非经营性的售房、租房、换房广告,如果实施前述两种行为的主体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机关不能依据本规定进行处罚,但当事人可以以欺诈、重大误解、缔约过失等理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或解除合同。
二、重提《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规定》第四条与《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保持了一致,主要涉及房地产面积表述方式、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以时间表示距离、不得违反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对未完成的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房地产广告在表述面积
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屏南刺桐红村镇银行 乙方:屏南县汇城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注律规定经协商,双方对合同所有条款内容都一一审查并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充分认可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物
1、广告内容: 甲方提供 (详见设计效果图附件一) 2、广告地点:A古厦社区万家超市外墙广告、B、省道S202屏南县环城路段外墙框架广告。媒体规格:A: 15米x18米x1块=270平方米, B:16米x14米=224平方米 3、广告发布期
甲方委托乙方于2016年04月01日至2016年06月30日期间发布户外广告。如实际发布时间提前或延迟天数不超过起始日期七天的,则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发布,除甲方同意延期外,甲方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 第二条:广告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广告发布费总额为人民币19895.8元/年(大写:壹萬玖仟捌佰玖拾伍元捌角),其中古厦社区万家超市外墙广告发布费用为人民8325.8元/年/面(大写:捌仟叁贰拾伍元捌角);省道S202屏南县环城路段外墙框架费用为人民币11570元/年/面(大写:壹万壹仟
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安帝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广告发布事宜,经过协商,双方就相关合作条款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完全同意遵守以下全部合同条款并愿意共同信守。
第一条:关于媒体发布
1.甲方发布广告内容(产品或企业):
2.甲方在广告发布前需将广告样本移送乙方审核经乙方签字后方可发布。
第二条:媒体发布购买与服务 1.发布区域:西安 2.发布时间及购买价格: ·广告发布价格 媒体类型 数量 时间 投放日期 执行总价 道旗 40个 1年 2014年9月1260,000.00元 日至2015年9月1日 3. 收到首付款后15个工作日上刊 说明:该整体优惠条款仅针对本次合作有效,不得作为将来合作的依据: 甲方需对此报价承担保密义务。 以上为含税价。
第三条:费用支付 1.现金支付: 付款项目(媒体付款时间 比例 费用 费) 2014年8月30日60% 156000.00元 前 2014年9月30日30% 78000.00元 前 2015年8月30日10% 26000.00元 前 费
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次数:。
(五)广告发布时长:。
(六)其它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备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 年
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式: 『□支票』
其他:
元,大写 月 日支付人民币 月 日前付款人民币 日前付款人民币 日前付款人民币 『□现金』
圆, 。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 元。 元。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