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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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对粮食作物生产影响分析
干旱对粮食作物生产的影响分析
摘要 主要介绍了干旱对粮食作物生产的影响,包括小麦、水稻、玉米等常见农作物,以供参考。 关键词 干旱;小麦;玉米;水稻
中图分类号 s5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0-0243-01
气象条件影响作物的分布、生长发育、产量及品质的形成,而水分条件是决定农业发展类型分布的主要条件,并且降水量不同的地区发展种植业的类型也有所不同。植物主要由水构成,生长时会将水吸收到新形成的细胞中,并通过水分运送营养物质,为作物生长提供条件。各种粮食作物中,小麦喜干燥气候,主要集中在降水量为300~1 100 mm的地方,而水稻较喜欢湿润气候,一般分布在年降水量800 mm的地区或具备灌溉条件的地区。玉米、大豆、水稻多种植于多雨的季节。 1 干旱对小麦生产的影响
相对来说,小麦对降水量的需求比较少,在年降水量小于200 mm的地区,小麦产量低;春小麦在年降水量大于750 mm的地区较为适宜。
1.1 小麦干旱的季节性和地域性
小麦生产中,干旱发生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干旱发生的频率和轻重程度全国各地各不相同。华北和东北地区,春季以晴天为主,气温回升快,降水量少,春旱较常发生,春夏连旱也有发生;豫北、
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
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 财综[2011]46号
颁布时间:2011-6-23发文单位:财政部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大力压缩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统一规范中央财政票据式样,促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决定全面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一)基本原则。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原则,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压缩中央财政票据,规范中央财政票据规格、式样。
(二)基本思路。在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的基础上,确定“以通用票据为主,专用票据为辅;以机打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的管理思路,设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替代和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及部分专用票据,优化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结构,扩大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的使用范围,缩小专用票据和手工票据使用范围,为规范中央财政票据管理和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
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央财政关闭
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央财政关闭 小企业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企[2010]231号文件,《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12年度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计划开始申报,请符合要求企业于3月25日下班前将附件1汇总表(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码证、企业备案或核准等复印件纸质一式两份,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发改局。逾期市局将不受理。
报送地点:经开区管委会2105房间(长江路368号),
吕艳秋,82294175,13613668247 平房区政府106房间(友协大街98号) 雒英楠,86501678 13796822733
报送邮箱:pfqlyn@163.com
经开区发改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1
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闭小企业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存在产能过剩、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的各类小企业实施的
财政部(财企231号)关于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
财 政 部
关于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
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11]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央管理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有关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经批准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各类中央管理企业(含国资委监管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企业,以下统称中央企业)适用本通知。
二、中央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依据《指导意见》进行改革时,在按规定对有关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后,净资产仍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企业和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其中:对改革前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有盈利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30%;对改革前一年度已停产或经营亏损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50%。
三、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完成后,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由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报送财政部。申请文件一式
财政部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
2012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单位:亿元
注: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总量大于收入总量的差额=(中央公共财政支出+补充中央预
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公共财政收入+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关于2012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的说明
1.2012年国内增值税预算数为2025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972.61亿元,增长10.8%。主要根据2012年GDP和工、商业增加值预计增长情况,以及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等因素安排。
2.2012年国内消费税预算数为770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764.07亿元,增长11%。主要根据2012年烟、酒、成品油、汽车等商品预计销售情况安排。
3.2012年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预算数为17528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408.64亿元,增长8.7%。主要根据2012 年对外贸易进口预计增长情况,并考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等因素安排。
4.2012年营业税预算数为185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0.44亿元,增长6%。主要根据银行信贷规模、铁路运营收入预计
增长情况安排。
5.2012年企业所得税预算数为1112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098.19亿元,增长11%。主要根据企业利润情况,以及继续
关于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 10号
广利征?2012?10 号 签发人:孙小平
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 关于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
请 示
区人民政府:
区房屋征收中心成立于2011年年底,现办公地点位于东坝办事处嘉陵路南段原广元交通银行七楼(系临时租用,年租金8万元),主要负责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我中心与区棚改办合署办公,现共有工作人员37名,其中:主任1名,公开招考选调人员15人,区级相关单位及部门抽调人员9名,面向社
- 1 -
会聘用临时工作人员12名(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
2011年8月,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中心和区棚改办负责市城区十三个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据初步统计,拆迁面积达100余万平方米,拆迁安置群众6000余户近20000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心及区棚改办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采取“5加2”、“白加黑”、“晴加雨”的工作方法,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在相关镇、街道的协同、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共签订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0余家,完成12家企事业单位和50余户
关于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 10号
广利征?2012?10 号 签发人:孙小平
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 关于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
请 示
区人民政府:
区房屋征收中心成立于2011年年底,现办公地点位于东坝办事处嘉陵路南段原广元交通银行七楼(系临时租用,年租金8万元),主要负责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我中心与区棚改办合署办公,现共有工作人员37名,其中:主任1名,公开招考选调人员15人,区级相关单位及部门抽调人员9名,面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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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聘用临时工作人员12名(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
2011年8月,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中心和区棚改办负责市城区十三个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据初步统计,拆迁面积达100余万平方米,拆迁安置群众6000余户近20000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心及区棚改办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采取“5加2”、“白加黑”、“晴加雨”的工作方法,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在相关镇、街道的协同、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共签订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0余家,完成12家企事业单位和50余户
基于尺度推绎法的生态脆弱区粮食作物耕作适宜性评价(摘要)
介绍尺度变化生态区
Agiuua S i c r l rI c n e& T c n lg,0 9 1 6】1 8—1 4 ct e e h oo y2 0,O(:6 7
C prh⑥ 20, fma0 s t o H A . li t r evd 0yi t 09 lo lnl mu f A S Al g s e r g nr i n e h s e r
Agr ut r f r t n i l all O ma i c u n O
L nd Sui b.t EV a i O F a a I y t i al tOn u f Ood Cr opS l nVU n a y EC ogjaJAr a Ba e S aI t I er bJ oJ C e S d Up C i Me hod nHE ng- n’。,Luc gar Yi bI, , a On o,W ANG - n Yimi1. Ke a ort yo s ure mo e Se sn d Dii l y L b aor fRe 0 c sRe t n igan gt a Agr uI r i t e,CAAS,Be g 1 0
钦南区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方案
目 录
一、概 述 ................................................. 1 1.1 基本情况 ........................................... 1 1.1 自然条件 ......................................... 1 1.2 社会经济状况 ..................................... 2 1.3 农业生产状况 ..................................... 3 1.4 自然灾害情况 ..................................... 5 1.2 小型农田水利现状 ................................... 6 1.2.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 6 1.2.2 节水灌溉及高效节水发展状况 ..................... 7 1.2.3 灌溉水利用情况 ................................. 7 1.2.4
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财社〔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财政部和民政部制定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民政部
二
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财政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