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法制史老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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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法制史资料-清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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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高频考点)
★考点:《大清会典》, 2011-41
(一)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在法律制度方面,清初统治者在原有的“参汉酌金”基础上,提出了“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的立法指导思想。即一方面以代表汉族法制的明朝法律为蓝本,另一方面又根据时代需要勘酌吸收满族固有的习惯法,开创新一代法制。
(二)主要立法
1.《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律文四百余条,附例一千余条。自乾隆年间修订完成后,《大清律例》成为清代的基本法典,尤其是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对律文之后的“附例”予以增修。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是以《大明律》为蓝本完成的,它完全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
2.《大清会典》。
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官吏的
法硕备考资料:法制史背诵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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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备考资料:法制史背诵整理
法硕备考资料之法制史背诵版
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
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
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
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这是国家产生依据
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
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
A 氏族起源色彩
B 集权统治
C 与道德结合
D 刑事法规发达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
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王权神授
(二)天讨与天罚
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
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
(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
2022年考研法硕法制史元朝法律制度考点
2020年考研法硕法制史元朝法律制度考点
元朝
一、立法指导思想
“祖述变通”“附会汉法”
“因俗而治”蒙汉异制
二、基本法典
1、建国前《条画五章》是蒙古政权第一次汉化立法。
2、《大扎撒》即《成吉思汗法典》。
以原始性和刑罚残酷性著称
3、元朝建立后《至元新格》元世祖令右丞相何荣祖
是元朝同意中国后颁布的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4、《大元通制》:元英宗
分诏制、条格、断例、别类4部分篇目仿唐宋旧律分为名利、卫禁、职制等20篇
是一部法律集成,是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结合。
5、《元典章》:
元朝江西地方官吏对世祖以来50多年的政治、经济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圣旨条例的汇编。①共分十类,以行政六部划分法规体例,开《大明律》明清律六部分篇之先河。
②大明律中附有五服图的做法,在此已有先例。
三、刑事立法
(一)犯罪与量刑
1、**罪10岁以下
2、①量刑上总得趋势是减轻但元朝吏治败坏法外*比较普遍还公开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
②对贼盗犯罪处罚加重规定强盗、盗窃罪在服刑完毕后,“警迹人”在其家门首立红泥粉墙,其上写姓名加犯罪事由,由邻里监督其行为,每半个月须去官府接受监督。
3、刑罚适用上实行蒙汉异制、同罪异罚
僧侣也享有诸多特权禁止汉人有兵器、盔甲、弹弓和养马,为防止汉人反抗。
(二)刑罚制度的变化
1、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 - 图文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
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
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
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
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这是国家产生依据 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
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
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
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王权神授
(二)天讨与天罚
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
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 (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
法制史考研笔记
主要法律渊源
夏商两代的立法,属于早期习惯法的确认与改造阶段,以源于夏商部落两个部族的传统习俗与伦理规范所构成的早期习惯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其中包含礼与刑两个方面的法律内容。
司法制度特色
夏商两代处于中国早期法制的形成和初步发展时期,司法制度受其影响,具有两个重要的时代特色。
1.夏商两代的司法体制及其职能,尚未从行政、军事体制及其职能中分离出来,它们基本是合而为一的。
2.夏商两代属于中国早期的神权法时代,司法制度具有鲜明的天讨、天罚、神判的特色。
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
西周时期的法制思想,是在继承夏商两代法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1.西周统治者继承了夏商时期的天命思想与神权观念,继续宣称自己?受天明命?。
2.西周统治者继续打出?恭行天之罚?的旗臶。这说明西周直接继承了夏商两代?天命?和?天罚?的神权法思想。
西周统治者将天命与民意德礼与刑法紧紧联系在一起,确立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及刑罚世轻世
重的法制原则,表明他们已由夏商时期的崇尚天命神权和专任刑罚手段,逐步发展为注重德礼教化、慎用刑罚镇压以及因人、因事、因时、因地制宜地灵活调整刑事政策和决定法律适用。这种崇尚礼治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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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试科目包括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和大家分享中国法制史各个阶段朝代的分析题,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掌握。
2016考研法制史分析题:法律起源 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哪些特点?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结果。而世界不同民族由于其生存环境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生活方式,国家与法的具体发展途径是不同的。
中国法的起源的特点主要是:
(一)氏族血缘纽带随着国家的形成而更加加强。以血缘关系联接起来进行生产与生活,是人类早期的组织形式。中国在进入国家文明后,由于生产力和农业文明的因素,血缘纽带非但没有松弛,反而愈加紧密。氏族、部落、部落联盟联结纽带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使得中国早期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家国相通、家国一体的特征。
(二)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日益加强。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到尧、舜、禹,首领的统治权在不断加强,到夏启即位时,终于发展到了可以有权打击本联盟中的反对派的地步。
(三)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为法。礼最初是祭祀鬼神的器具,供原始的人类崇
2011法硕之法制史主观题总结
2011法硕之法制史主观题总结
1、 简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答: 经周公制礼之后,西周礼制的内容和规模空前发展,对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
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上至国家政务、组织制度,下至社会成员的衣食住行、车马宫室,都与礼密切相关,都受礼的制约。虽然至春秋战国时期,周礼逐渐丧失了其规范社会的作用,但西周礼制的许多内容仍为后世儒家所继承和发扬,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并深刻地影响着整个东方世界。
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作为抽象精神原则的礼,寓于具体的礼仪形式之中;具体的礼仪形式则以抽象的精神原则为指导。西周礼制之中,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所谓“亲亲”,是要求在家族范围内,人人皆要亲其亲,长其长,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听,人人都应按自己的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所谓“尊尊”,即要求在社会范围内,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所有臣民皆应以君主为中心,即所谓“尊尊君为首”。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之下,又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但比较而言,忠高于孝,国重于家。 西周时期
2011法硕之法制史主观题总结
2011法硕之法制史主观题总结
1、 简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答: 经周公制礼之后,西周礼制的内容和规模空前发展,对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
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上至国家政务、组织制度,下至社会成员的衣食住行、车马宫室,都与礼密切相关,都受礼的制约。虽然至春秋战国时期,周礼逐渐丧失了其规范社会的作用,但西周礼制的许多内容仍为后世儒家所继承和发扬,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并深刻地影响着整个东方世界。
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作为抽象精神原则的礼,寓于具体的礼仪形式之中;具体的礼仪形式则以抽象的精神原则为指导。西周礼制之中,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所谓“亲亲”,是要求在家族范围内,人人皆要亲其亲,长其长,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听,人人都应按自己的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所谓“尊尊”,即要求在社会范围内,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所有臣民皆应以君主为中心,即所谓“尊尊君为首”。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之下,又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但比较而言,忠高于孝,国重于家。 西周时期
法硕联考法制史复习明代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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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联考法制史复习:明代法律制度
明代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一)《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
作为明代的基本法典,《大明律》从起草到最后颁布,前后历经30年,表明了明太祖朱元璋在立法上的慎重态度。《大明律》共30卷,460条。它一改唐、宋旧律的传统体例,形成了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七篇为构架的格局。这一变化,是与明代取消宰相制度,强化六部职能的体制变革相适应的,表明了法律与政治制度戚戚相关的联系。《大明律》其条文简于唐律,其精神严于宋律,是终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其体例直接为清律所承袭,故在中国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二)明《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为了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防止“法外遗奸”,朱元璋特创大诰,作为明初的刑事特别法。大诰实际有四篇,即《御制大诰》74条,《大诰续编》87条,《大诰三编》43条,《大诰武臣》32条,共236条,先后颁发于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间(1385—1387年)。大诰之名来自于西周周公东征殷遗民对臣民的训诫《尚书?大诰》。朱元璋将其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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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联考法制史复习:明代法律制度
明代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一)《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
作为明代的基本法典,《大明律》从起草到最后颁布,前后历经30年,表明了明太祖朱元璋在立法上的慎重态度。《大明律》共30卷,460条。它一改唐、宋旧律的传统体例,形成了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七篇为构架的格局。这一变化,是与明代取消宰相制度,强化六部职能的体制变革相适应的,表明了法律与政治制度戚戚相关的联系。《大明律》其条文简于唐律,其精神严于宋律,是终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其体例直接为清律所承袭,故在中国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二)明《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为了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防止“法外遗奸”,朱元璋特创大诰,作为明初的刑事特别法。大诰实际有四篇,即《御制大诰》74条,《大诰续编》87条,《大诰三编》43条,《大诰武臣》32条,共236条,先后颁发于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间(1385—1387年)。大诰之名来自于西周周公东征殷遗民对臣民的训诫《尚书?大诰》。朱元璋将其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