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耸建筑物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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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ns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1997-08-04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199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的通知 水科技[1997]439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SL203-97.原《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DJ10-78同时废止. 本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本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91)水规设便字第35号文的通知,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ns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1997-08-04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199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的通知 水科技[1997]439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SL203-97.原《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DJ10-78同时废止. 本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本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91)水规设便字第35号文的通知,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4号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年8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
GB50057 (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 24 号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
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 2000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 年 8 月 24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 [1994] 257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9] 30 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会同有关部门共
同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
计规范》 GB 50057-94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
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J57-83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
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9]30 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我部设计
研究院对原规范修订编制而成。
在修订编制本规范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
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汇总
厕所设计汇总
一、《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之厕所部分
4前厅和休息厅
4.0.6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男女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0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2女厕: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
二、《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之厕所部分
4.2.2观众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5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比赛大厅,卫生器具应符合表4.4.2-2和表4.4.2-3的规定。
表4.4.2-2贵宾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表4.4.2-3观众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注:男女比例1:1。
6男女厕内均应设残疾人专用便器或单独设置专用厕所。
三、《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之厕所部分
第二节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第3.2.6条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
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汇总
厕所设计汇总
一、《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之厕所部分
4前厅和休息厅
4.0.6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男女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0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2女厕: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
二、《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之厕所部分
4.2.2观众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5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比赛大厅,卫生器具应符合表4.4.2-2和表4.4.2-3的规定。
表4.4.2-2贵宾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表4.4.2-3观众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注:男女比例1:1。
6男女厕内均应设残疾人专用便器或单独设置专用厕所。
三、《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之厕所部分
第二节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第3.2.6条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
堤防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
5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5.1设计依据
5.1.1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本次设计治理河长8.93km,新建防洪堤总长14.925km,保护耕地2.14万亩,保护人口2.97万人。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规定,该防洪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洪水设计(P=10%)。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10g,相应地震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所以,本工程地震烈度按Ⅶ度设防。 5.1.2 基本设计资料
⑴ 水文、气象
历年各月极端最高气温:29.7℃; 历年各月极端最低气温:-24.8℃; 多年平均气温:5.9℃; 平均风速:1.6m/s; 最大风速:21m/s;
10年一遇洪峰流量: 439m3/s ⑵ 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⑶ 地基特征
砂砾卵石堤基允许承载力0.5~0.6MPa。 ⑷ 堤基开挖边坡系数
临时开挖边坡:水上:1:1、水下:1:1.25~1:1.5。 ⑸ 堤身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5- 1
正常运行条件:K≥1.10 非正常运行条件:K≥1.05 5.2工程总体布置 5.2.1工
S水电站引水建筑物设计
本科毕业设计
题 目 s水电站引水建筑物设计 学 院 工 学 院 专 业 农业水利工程 毕业届别 2015 届 姓 名 L H G 指导教师 职 称 讲 师
甘肃农业大学教务处制
二〇一五年五月
S水电站引水建筑物设计
目 录
摘要??????????????????????????????????4 关键词??????????????????????????????????4 Abstract???????????????????????????????5 Key words????????????????????????????????5 1 设计基本资料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1.0.1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地采取,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以及,做到,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
1.0.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对地闪击lightning flash to earth
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2.0.2 雷击lightning stroke
对地闪击中的一次放电。
2.0.3雷击点point of strike
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2.0.4 雷电流lightning cur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