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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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四辩总结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
总结陈词:
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如果网络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是趋于这个态势的,那么就是利大,反之则是弊大。而现有的网络舆论,能否让我们往这个目标更进一步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对方辩友说了什么。
他们说:网络舆论,有利于程序公正。理想情况下是可以这样,而当下的网络环境无法实现这个美好愿景。因为网络话语权依然没有能力还原事件的原始过程,更多的是揣测和过度解读,夏俊峰事件,民众对城管的厌恶和夏俊峰妻子雇佣网络推手的炒作,舆论一度信假为真,所有这些舆论的共性在于,营造所谓“事件透明化”的过程中并没能让人们获得理性的思考,何有程序公正可言?
他们还说:网络舆论,有利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的具体实现是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基础的,但我们信手拈来看一下实际,张金柱案,“不杀不足以泄恨”的舆论迫使一件普通的交通案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舆论很高兴;邓玉娇案,使得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舆论认为这是胜利,而事实,这些看似顺应了民意的审判,却无不在严重损害实体公正和司法独立!
在辩论过程中,总感觉对方将监督的重点纠缠在行政而非司法上,不知这是否在辩题的理解上存有瑕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网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四辩总结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
总结陈词:
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如果网络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是趋于这个态势的,那么就是利大,反之则是弊大。而现有的网络舆论,能否让我们往这个目标更进一步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对方辩友说了什么。
他们说:网络舆论,有利于程序公正。理想情况下是可以这样,而当下的网络环境无法实现这个美好愿景。因为网络话语权依然没有能力还原事件的原始过程,更多的是揣测和过度解读,夏俊峰事件,民众对城管的厌恶和夏俊峰妻子雇佣网络推手的炒作,舆论一度信假为真,所有这些舆论的共性在于,营造所谓“事件透明化”的过程中并没能让人们获得理性的思考,何有程序公正可言?
他们还说:网络舆论,有利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的具体实现是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基础的,但我们信手拈来看一下实际,张金柱案,“不杀不足以泄恨”的舆论迫使一件普通的交通案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舆论很高兴;邓玉娇案,使得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舆论认为这是胜利,而事实,这些看似顺应了民意的审判,却无不在严重损害实体公正和司法独立!
在辩论过程中,总感觉对方将监督的重点纠缠在行政而非司法上,不知这是否在辩题的理解上存有瑕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网络舆论弊的方面。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一辩稿
辩题: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or利大于弊反方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刚才对方辩友唾沫横飞、侃侃而谈,发言十分精彩,但其中却有巨大漏洞。
————————————————————————————————————————————————————————————————————————————我方认为判断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大还是消极作用大,其关键在于网络舆论能否在司法执行的过程中提供理性的参考与监督,使其更加公正。
显而易见,网络舆论没有这个功能。由于网络谣言的大量存在、网民强烈的主观性和情绪偏向,网络舆论常常表现出一种显然的非理性。网络舆论中确实存在小部分的理性,但因为大多数网民对法律的不了解,这个理性的标准是道德而不是法律。张金柱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舆论称“不杀不足以泄恨”使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邓玉娇案是一起因性骚扰而杀人的案件,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过度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不理性的网络舆论只能带来类似于“群体极化”和”多数暴政”的”舆论审判”。只有理性的监督才是监督,不理性的监督只能称为干扰甚至破坏。
网络舆论不仅不能给予司法活动理性的参考和监督,反而会破坏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我国《刑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一辩稿
辩题: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or利大于弊反方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刚才对方辩友唾沫横飞、侃侃而谈,发言十分精彩,但其中却有巨大漏洞。
————————————————————————————————————————————————————————————————————————————我方认为判断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大还是消极作用大,其关键在于网络舆论能否在司法执行的过程中提供理性的参考与监督,使其更加公正。
显而易见,网络舆论没有这个功能。由于网络谣言的大量存在、网民强烈的主观性和情绪偏向,网络舆论常常表现出一种显然的非理性。网络舆论中确实存在小部分的理性,但因为大多数网民对法律的不了解,这个理性的标准是道德而不是法律。张金柱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舆论称“不杀不足以泄恨”使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邓玉娇案是一起因性骚扰而杀人的案件,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过度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不理性的网络舆论只能带来类似于“群体极化”和”多数暴政”的”舆论审判”。只有理性的监督才是监督,不理性的监督只能称为干扰甚至破坏。
网络舆论不仅不能给予司法活动理性的参考和监督,反而会破坏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我国《刑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正方赛案
一、
定义
网络舆论:网络环境中对一些社会性问题的普遍看法
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 二、
论证思路
当今中国阻碍司法公正的主要原因是徇私舞弊、钱权交易、操纵审判,网络舆论能够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所以利大于弊。 ? 标准成立依据: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兆麟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吴德立:要保证司法公正,首先要打击司法腐败。其中领导干部插手司法工作是影响司法公正、导致司法腐败的最大问题。 北京人民法院许蕊: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搞钱权交易,是目前司法不公的最主要原因 西南政法大学前校长龙宗智:司法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司法不力。 三、
进攻点
1. 网络舆论可以督促法官认真、负责
? 河南陕县一法官自称眼花判错案事件,网络曝光后停职接受调查。有了网络的监督,下次法官在办案的时候,会不会认真一点? 类似例子: 四川省内法院实施民事案件网上同步办案,办案情况可随时在网上接受监督。一经实施,错案率明显下降。(四川省高院副院长陈明国所说) 武汉的陈女士汉阳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索赔,却遭到女法官当场飙脏话痛骂。现场视频网络曝光之后该名法官被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2)
谢谢主席,大家好:
让我们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空间内,对某件事物的多数意见,由于本身弊端存在,大众舆论的观点多偏颇,注重实体公正而忽视程序公正。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是指大众对司法审判事件的聚焦及热议。而判断利弊的标准是看舆论关注对【维持司法审判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的利弊。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大众舆论本身存在诸多弊端。一.大众舆论起源于普通民众,具有低门槛的特点。虽大众言论自由,但大部分民众的观点缺乏专业理论支撑,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感性的产物。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民意已渐渐异化为“集体暴政”,与“公正”背道而驰 二.舆论具有短时效性,关注点具有不定性。大众关注司法审判,多的是出于一种围观,热议,消遣的态度,很难有其他深层次的思索。一朝热点变换,大众舆论的矛头也自然易向。由此可见,大众舆论很难从根本上长远地促进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司法发展。三.大众舆论具有盲目性片面性。大众获取事件信息的来源无外乎媒体爆料,相关部门公示。即大众始终只能被动接受信息,无法真实感知事件全貌。这也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脱罪的手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2)
谢谢主席,大家好:
让我们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空间内,对某件事物的多数意见,由于本身弊端存在,大众舆论的观点多偏颇,注重实体公正而忽视程序公正。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是指大众对司法审判事件的聚焦及热议。而判断利弊的标准是看舆论关注对【维持司法审判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的利弊。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大众舆论本身存在诸多弊端。一.大众舆论起源于普通民众,具有低门槛的特点。虽大众言论自由,但大部分民众的观点缺乏专业理论支撑,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感性的产物。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民意已渐渐异化为“集体暴政”,与“公正”背道而驰 二.舆论具有短时效性,关注点具有不定性。大众关注司法审判,多的是出于一种围观,热议,消遣的态度,很难有其他深层次的思索。一朝热点变换,大众舆论的矛头也自然易向。由此可见,大众舆论很难从根本上长远地促进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司法发展。三.大众舆论具有盲目性片面性。大众获取事件信息的来源无外乎媒体爆料,相关部门公示。即大众始终只能被动接受信息,无法真实感知事件全貌。这也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脱罪的手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还是弊大的标准就是看能否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大众舆论与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存在冲突,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扰,对于大众舆论,无论法官接受还是拒绝,在权衡利益时,无形已经受到舆论的影响,这就影响法官判案所要保持的中立性。司法所追求的目标是程序公正,而大众舆论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对于司法审判的案件来说,大众舆论制造压力来影响司法审判进程,从而变成“新闻审判,网络审判,严重破坏司法审判的独立性。看药家鑫案,面对采访,一个堂堂七尺男儿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药家鑫父母也积极凑钱来弥补药家鑫对被害人家属的伤害。从受害人方面,在对被害人父亲张平选的采访中,能够看出被害人父亲张平选也不希望药家鑫判处死刑。药家鑫应该受到刑罚的制裁,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也是符合罪责刑相适应,也能够达到预防犯罪。在药
网络围观弊大于利立论
立论
网络围观是指众多网友通过论坛、微博等渠道对热点人物、事件或话题进行大量点击、跟帖和评论以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现象。对这一现象,我方的态度是:该行为弊大于利,理
由如下:
其一:网络围观的主体是众多网友。
网友的素质良莠不齐,心态也不尽相同。我们不否认网友中有真正关注事件,并积极推动事件解决的人士,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是看客,抱着“围观”的心理,只是出于好奇心,无益于事件的解决。
另外,群体是个无名氏,不必承担责任。所以当个体组成群体时常常会变得非理性,易激动,少判断,容易形成“网络暴民”,导致网络秩序混乱。
其二:网络围观借助网络进行围观。 网络具有匿名性,匿名使得人们不必对所围观的事件的真伪做出理性的判断,因为不必承担责任。
网络浏览节奏很快,人们往往无暇仔细分析思考事件就快速地做出判断,这些判断往往是不理性的,粗糙的,甚至是错误的。
网络易被人操纵,有很多热点事件、热点人物都是靠一些网络推手聘请“五毛党”炒作出来的,比如......。
其三:网络围观缺乏强制力和行动力。 “表叔”杨达才佩戴高级手表出现在事故现场遭网友围观,后查证杨达才存在贪腐行为。(或者对方立论中提到的事件)这一事件看似证明了网络围观促进了事件的解决,然而当我们宏观、长远地
网络弊大于利的辩论材料
里面含有一辩 二辩 三辩 四辩辩词 论点论据 还有正方论点问题以供参考
一辩手
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网络弊大于利。首先,网络中有相当多的色情和暴力信息与资源,这些信息与资源会使大学生的心理发生一定的变化,甚至影响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次,学生的自身特点之一是他们的自制能力不够强,这就使他们沉迷于网络,荒废了学业,以后根本无法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第三,上网需要一定的资金,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开销,而且很少有人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电脑,那么他们上网的地点有一半以上都是在网吧,而网吧环境恶劣,也不利于他们的安全和身心发展。第四,由于网络提供的信息和资源大部分是直接给出的,不利于大学生思考,不利于他们创新能力和思维的形成,导致他们没有自己的主见和观点。第五,很多人因为迷恋网络而患有网络依赖症 依赖网络,即使在网络上没有意思也要呆着 这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都有危害。第六由于电脑一些的网络软件 使其产生依赖 最显而易见的是QQ强迫症 既然是强迫症 就是不管怎样都要挂着QQ 或者在里面消遣时间有甚者沉迷聊天搞起了网恋。,综上所述,网络对于学生弊大于利。谢谢大家!
2-3辩提问
1人身安全越来越没保障
2人类身体素质大不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