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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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意见表(新版)
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专家姓名 所在单位 武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项目 湖北伯仲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李玉云 职务、职称 武汉科技大学 评 审 内 容 教授 1.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 2. 项目的用能总量及能源消费结构是否合理 3. 项目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所采用耗能设备、工艺和产品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标准要求,建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等 4.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明令推广或淘汰的设备、产品目录 5. 项目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情况 6. 节能对策、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及其可行性、适用性;节能评估结论的综合性、客观性和可信性 7.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质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数据计算分析是否规范完整,篇幅文字是否简练,前后逻辑性是否一致,附件、图表、单位是否规范等 节能评审专家认为节能评估文件在哪些方面较有特点的,请列项陈述: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 2、目的用能总量及能源消费结构基本合
!!!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意见表(新版)
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专家姓名 所在单位 武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项目 湖北伯仲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李玉云 职务、职称 武汉科技大学 评 审 内 容 教授 1.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 2. 项目的用能总量及能源消费结构是否合理 3. 项目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所采用耗能设备、工艺和产品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标准要求,建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等 4.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明令推广或淘汰的设备、产品目录 5. 项目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情况 6. 节能对策、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及其可行性、适用性;节能评估结论的综合性、客观性和可信性 7.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质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数据计算分析是否规范完整,篇幅文字是否简练,前后逻辑性是否一致,附件、图表、单位是否规范等 节能评审专家认为节能评估文件在哪些方面较有特点的,请列项陈述: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 2、目的用能总量及能源消费结构基本合
如皋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如皋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完善投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第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政府融资(含政府信用担保和需要用财政性资金归还的债务资金)建设,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包括市本级(含相关部门)和各镇区(含村、居、社区)及所属公司(单位)投资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改建、扩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工程和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
第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和前期论证评审 1.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前期评审,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 2.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在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功能配置、管理方式、建设周期、分项投资和投资总额等,必须将工程的前期费用、土地费用、建安费用、设备费用、装饰费用、配套费、规费
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
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
审查工作指南(2007)》的通知
京发改〔2007〕5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关于发布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7]286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补充,编制了《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7)》,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7)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6 中华人
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验(改)实施办法
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联合审批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都应组织实施联合审批,包括: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选址意见书后,需进行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后,需进行竣工联合验收。
第三条 市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管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涉及区级部门审批权限,由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配合组织实施;其它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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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条件的联合审查,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会同发改部门组织;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的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分别会同住建、城管、水
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验(改)实施办法
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联合审批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都应组织实施联合审批,包括: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选址意见书后,需进行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后,需进行竣工联合验收。
第三条 市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管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涉及区级部门审批权限,由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配合组织实施;其它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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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条件的联合审查,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会同发改部门组织;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的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分别会同住建、城管、水
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验(改)实施办法
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联合审批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都应组织实施联合审批,包括: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选址意见书后,需进行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后,需进行竣工联合验收。
第三条 市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管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涉及区级部门审批权限,由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配合组织实施;其它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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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条件的联合审查,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会同发改部门组织;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的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分别会同住建、城管、水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申请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编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申请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惠州市发改局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全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隶属关系 企业经营情况 (上年末报表 数)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1. 主要产品及 1.新建 1.新建 市 2.扩建 2.扩建 3.改建 3.改建 县(区) 1.国有 1.国有 1.省 1.省属 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法定代表人
2.集体 3.民营 4.股份制 5.其他 2.集体 3.民营 4.股份制 5.其他 2.市属 3.区属 4.无隶属 5.其他 2.市属 3.区属 4.无隶属 5.其他 万元 万元 万元 销售收入 上缴税金 税后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4.迁建 4.迁建
5.其他 5.其他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2. 年生产规模 3. 用水量 用煤量 水及能源消耗 用汽量 立方米/ 立方米/年 其他 吨标准煤/ 吨标准煤/年 万元 万元 公顷 月 节能投资 资金来源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设期限 个月 万元 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总投资 项目投资情况 其中: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申请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编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申请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惠州市发改局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全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隶属关系 企业经营情况 (上年末报表 数)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1. 主要产品及 1.新建 1.新建 市 2.扩建 2.扩建 3.改建 3.改建 县(区) 1.国有 1.国有 1.省 1.省属 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法定代表人
2.集体 3.民营 4.股份制 5.其他 2.集体 3.民营 4.股份制 5.其他 2.市属 3.区属 4.无隶属 5.其他 2.市属 3.区属 4.无隶属 5.其他 万元 万元 万元 销售收入 上缴税金 税后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4.迁建 4.迁建
5.其他 5.其他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2. 年生产规模 3. 用水量 用煤量 水及能源消耗 用汽量 立方米/ 立方米/年 其他 吨标准煤/ 吨标准煤/年 万元 万元 公顷 月 节能投资 资金来源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设期限 个月 万元 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总投资 项目投资情况 其中: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
【发布单位】广东省
【发布文号】粤府办〔2008〕29号 【发布日期】2008-05-15 【生效日期】2008-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东省
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粤府办〔2008〕2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