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钢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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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钢企排名大比拼
全球钢企排名大比拼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李小川) 日前,国际钢铁协会(worldsteel)发布了《2014年世界主要钢铁企业粗钢产量排名》(300万吨以上)。入围本次排名名单的钢铁企业共有100家,比2013年增加了9家。新增加的这9家钢铁企业,除美国AK钢铁公司、土耳其哈巴斯集团和瑞典奥托昆普钢铁公司外,其他6家都来自中国。
入围本次排名名单的100家钢铁企业,2014年合计粗钢产量为12.04亿吨(120403.8万吨),比2013年入围企业合计粗钢产量增加4607.7万吨,增长3.98%;入围企业2014年合计粗钢产量约占2014年世界粗钢总量的72.31%,比2013年的70.22%增加了2.19个百分点。
入围本次排名名单的钢铁企业,其总部主要分布在亚、欧、美、非等六大洲的22个国家和地区。具体来看(见图1),总部在亚洲地区的企业有65家,其中中国(包括台湾省)有53家、印度5家、日本4家、韩国3家;欧洲12家,其中欧盟9家(德国、卢森堡各2家),土耳其3家;独联体9家,其中俄罗斯6家、乌克兰3家;北美6家,其中美国5家;南美4家,其中巴西3家;中东2家,其中伊朗和沙特阿拉伯各1家;大洋州1家(总部位于
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与现状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因
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生产形势是以 国有企业为主,企业相当于政府的一个部门,在行 政管理等方面完全隶属于政府,生产任务下放,国 家统收统支,企业利润全部上缴。国家统负盈亏, 企业不负盈亏责任。企业一般采取经济核算制,同 时没有破产制度,由政府决定关停并转,企业没有 劳动用工权,实行劳动终身制,职工工资等级由政 府统一规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进入了市 场经济体制,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不断建全和与发 展。国有企业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位也受 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如在经济效益、生产、人事制 度、工资制度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同的危机。针对 传统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经营者缺乏自主权和低效 率运行的弊端,中央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 主权的文件,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 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的位置发生了逆转。据有关资 料介绍,1978年全部国有企业中,亏损企业造成 的亏损额为115.3亿元。到了1997年,已升至 1420.9亿元。1978年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亏损面 为23.9%。到了1997年,该比例上升为43.9%。 1997年底,
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X(简称X)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地域广袤,属温带干旱荒漠地区,森林植被稀少,荒漠化严重,风沙等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国有林场在X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为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安全和促进X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X〕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X〕12号)、X党委、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新党发〔X〕14号)要求,结合X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国有林场现状
(一)林场性质和森林资源状况。X共有两个国有林场列入此次改革序列,分别是XX国有林管理局和X平原林场。
1.林场性质。XX国有林管理局建立于1958年,前身为X林场,成立初期主要从事木材生产,为南疆地方提供大量木材,为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1983年3月停止采伐,经X人民政府批准改为营林林场,主要从事营林绿化工作,单位性质为地方财政退库企业,
2000年改为全额事业单位。X
2017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出台
篇一: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5 年3 月17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该《方案》分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4 部分。现将“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刊载如下,以供大家领会掌握。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
丽江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调研报告
丽江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调研报告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及时组织各县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经市级综合,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全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丽江市共有4个国家认可的国有林场,即:玉龙县的鸣音林场、建新林场、河源林场、永胜县茅坪热作所。这4个国有林场都属县林业局直管,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实施天保工程后,4个林场的森林资源都由森工企业管护。4个国有林场已名存实亡。
二、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基本情况 (一)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的历史沿革
丽江是全省的重点林区之一,天保工程实施以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249.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2%,森林覆盖率40.3%,活立木蓄积10440万立方米,年生长量300万立方米,全市人均有林地面积11.3亩,蓄积98.5立方米,分别为全省人均水平的3.4倍和2.9倍。20世纪60年代为支援国家三线建设,国家和省先后在我市建立了5个国有重点森工局,1个林业工程公司和金沙江水运局所属4个水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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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四个县和市直部门也在同样年代先后建立了10个国有地方森工企业,全
丽江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调研报告
丽江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调研报告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及时组织各县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经市级综合,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全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丽江市共有4个国家认可的国有林场,即:玉龙县的鸣音林场、建新林场、河源林场、永胜县茅坪热作所。这4个国有林场都属县林业局直管,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实施天保工程后,4个林场的森林资源都由森工企业管护。4个国有林场已名存实亡。
二、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基本情况 (一)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的历史沿革
丽江是全省的重点林区之一,天保工程实施以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249.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2%,森林覆盖率40.3%,活立木蓄积10440万立方米,年生长量300万立方米,全市人均有林地面积11.3亩,蓄积98.5立方米,分别为全省人均水平的3.4倍和2.9倍。20世纪60年代为支援国家三线建设,国家和省先后在我市建立了5个国有重点森工局,1个林业工程公司和金沙江水运局所属4个水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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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四个县和市直部门也在同样年代先后建立了10个国有地方森工企业,全
国有企业改革文献综述
国有企业改革文献综述
国有企业是一个在现代世界各国都或多或少存在的经济现象。我国的国有企业已经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从1978年以来,我国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大致经历了“放权让利”、“两权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阶段的改革。国有企业规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有关国有企业规制改革的研究成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绩效的比较
国际上和国内对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经济绩效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由此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了实证依据。从国外的研究成果来看,一方面,很多研究证明私有公司较国有企业更有效率。然而另一方面,一些研究认为产品市场的竞争性较所有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更具有决定性效果,在竞争性条件下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之间的绩效没有显著差别。实证研究表明大多数国家的民营化举措都获得了积极的效果。还有一些学者对转型经济体中的国有企业民营化过程进行了实证研究,一般的结论认为民营化是有效的,民营公司几乎总会变得更有效率。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转型经济体,在改革早期政府通过放权让利来提高国有企业的收益和效率,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开始逐步展开对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国内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主要是从所有制及其结构变化对
国有企业改革与治理
第七章 国有企业改革与治理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问题
国企改革的简单回顾
1979~1986: “放权、让利”阶段,主要内容:利润留成、 盈亏包干、以税代利1987~1993:完善经济责任制时期 ,主要内容:承包制和 租赁制、企业自主权、厂长负责制、政企分开 1994~1997:企业制度创新时期,主要内容:公司制、出售 产权、股份合作制以及过渡形式(租赁、托管、兼并、破 产)。 1998年~战略性改组时期,主要内容:优化结构、资产重组、 抓大放小
国企低效率及其解释
国有企业低效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除电信、石化 等少数垄断部门外,与私企、外企相比,大多数国 有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不佳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经历了“利改税”、经营 责任制(如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一系列改 革 国有企业的改革到目前为止并不算成功,但改革的 不断实践加深了人们对国有企业的认识,时至今日, 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国有企业的问题主要出在两 个方面
原因1:委托-代理问题
个体私营企业:所有者就是经营者,有足够的积极性把企业 经营好规模较大的股份企业:所有者大都已不能自己经营企业,必 须委托一个有才能的人经营管理企业,我们说产生了“所有 权” 和“经营权”的分离 这时所有
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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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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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林业与生态》2015年第05期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
国有企业改革文献综述
国有企业改革文献综述
国有企业是一个在现代世界各国都或多或少存在的经济现象。我国的国有企业已经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从1978年以来,我国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大致经历了“放权让利”、“两权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阶段的改革。国有企业规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有关国有企业规制改革的研究成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绩效的比较
国际上和国内对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经济绩效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由此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了实证依据。从国外的研究成果来看,一方面,很多研究证明私有公司较国有企业更有效率。然而另一方面,一些研究认为产品市场的竞争性较所有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更具有决定性效果,在竞争性条件下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之间的绩效没有显著差别。实证研究表明大多数国家的民营化举措都获得了积极的效果。还有一些学者对转型经济体中的国有企业民营化过程进行了实证研究,一般的结论认为民营化是有效的,民营公司几乎总会变得更有效率。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转型经济体,在改革早期政府通过放权让利来提高国有企业的收益和效率,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开始逐步展开对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国内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主要是从所有制及其结构变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