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27号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
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连承敏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美化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临沂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户外广告的设臵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户外广告,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利用公共或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27号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
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连承敏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美化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临沂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户外广告的设臵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户外广告,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利用公共或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宜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宜兴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活动,美化市容环境,维护户外广告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设置及与其相关的经营、发布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下列广告:
(一)定着于建(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或水域上,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二)利用机动车、船等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利用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或其他充气装置悬挂、绘制的广告。
(四)以其他形式在户外媒体设置的广告。
1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专用设施,是指经统一规划,专门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固定设施。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
户外广告工作总结
篇一: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总结
机场路、昌樟高速(南昌段)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总结
为打造“江西景观第一路”和“省门第一路”,遵照省市领导的统一部署和省交通厅、省路政总队的有关要求,整治协调小组于今年7月份开始深入开展机场路、昌樟高速(南昌段)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南昌路政、高速广告公司、昌樟管理处、昌九管理处、南昌市城管委、南昌市城管、新建县城管、地方村镇政府和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全程积极参与,做到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共同顺利组织实施整治拆除行动,无畏暴雨烈日恶劣天气、无畏阻工人员各种阻扰,圆满地完成了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机场路和昌樟高速以良好的形象迎接“七城会
户外广告墙体租赁合同
户外广告墙体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其所有的户外墙体出户外墙体出租给乙方使用。
2.广告租给乙方使用。
墙体位置:,面积:。(以下简称“广告墙体”)。
3.广告墙体的使用形式:喷喷绘或张贴形式。
二、租赁期限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
计个月。
三、权属与维护
1.广告墙体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拥有该广告墙体的使用权。
2.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设计,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乙方最终确认后进行报批工作,甲方给予相关协助,协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负责喷绘的维护、安装等具体制作施工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4.经甲、乙双方协定,喷绘安装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于年月日正常使用。
5.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自主进行广告发布并获得相应收益。
四、费用支付及结算
1.租金标准:元/ (月/ 季/ 半年/ 年)。
2.押金标准:元。
3.支付时间:
年月日前支付首期租金及押金共计元,对应租期
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元,对应租期
为:年月日日至年月日。
以后依此类推(租金如有调整,则按调整
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82105
【发布文号】市政府令第24号 【发布日期】1992-06-05 【生效日期】1992-06-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1992年6月5日市政府令第24号发布)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发挥户外广告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和美化市容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七年发布的《 广告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市户外广告管理机关是市和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四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己承担费用,通过户外各种载体或形式,为宣传商品、销售、求购商品、提供劳务、服务等的宣传(不包括各类政治、社会宣传)。户外广告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在街道、市政设施、广场、机场、车站等建筑物或空间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横(条)幅、橱窗等广
户外广告工作总结
篇一: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总结
机场路、昌樟高速(南昌段)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总结
为打造“江西景观第一路”和“省门第一路”,遵照省市领导的统一部署和省交通厅、省路政总队的有关要求,整治协调小组于今年7月份开始深入开展机场路、昌樟高速(南昌段)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南昌路政、高速广告公司、昌樟管理处、昌九管理处、南昌市城管委、南昌市城管、新建县城管、地方村镇政府和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全程积极参与,做到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共同顺利组织实施整治拆除行动,无畏暴雨烈日恶劣天气、无畏阻工人员各种阻扰,圆满地完成了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机场路和昌樟高速以良好的形象迎接“七城会
华为户外广告效果测评报告
效果测评报告
——之华为3G智能手机
调查对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调查时间:2011年12月3——8号 测评项目人:刘丽(09广告 20093025) 报告完稿日期:2011年12月10号
目录
一、摘要 3
二、引言 3 1.测评背景 . 2.测评目的 5 3.测评内容 6
三、测评方法 7
四、结果与分析 7 1.产品的市场销量与市场占有率 7 2.消费者对广告及产品的反应 8 3.消费者的媒体接触特点 8 4.产品的目标市场结构和特点
龙岗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龙岗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行为,维护和改善市容市貌,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地、空间和公交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工地围墙等公共、自有或者其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建物以及公共交通车辆车身等户外设施,以展示牌、灯箱、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屏、电子翻板、招贴栏、布幅、气球、实物造型以及招牌等形式发布的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
本办法所称招牌,是指在本单位登记注册地址以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登记等管理活动。
第四条 户外广告的发布和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的法
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绿化、风景名胜和损坏文物古迹;不得妨碍道路、交通、消防、供电、供气、供(排)水、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人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2004年8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两侧、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商业广告。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规划、交通、园林、公安交通、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保证城市容貌的整体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