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在哪里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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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说明:1、此表一式2份,由参保职工填写,申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异地产前检查仅限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参保职工。
3、请慎重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予以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申办流程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申办流程
1. 申办条件: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现是参保状态,在怀孕16周后。 2. 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需提供资料: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有效证件盖同意生育章);
《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近期彩照1张(小一寸);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及电话)。
3. 属于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须先到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再到区医保办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①.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军人军属人员、当年从军队专业、复、退人员; ②.参保时间满一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③.当年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④.原来在本省社保或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行政区域内,在本行政区域内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 4.申报类型:
(1) 产检、分娩在本区(办凭证);
(2) 产检、分娩在异地(不办凭证,本医保办备案); (3) 产检在本区,分娩在异地(办凭证); (4) 产检在异地,分
异地就医申请表
附表1:
四川省泸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长期驻外)申请表
单位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电话: 医保经办人签字:
备注:1、所选医院需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2、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个人各一份。 3、除本表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证明复印件。 4、本表各项内容请认真填写,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参保单位或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股联系。联系电话:(0830)8185902
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
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单位 名称 单位类型 职工姓名 生育或施行计划 生育手术时间 申请 生育 津贴 项目 公务员单位 □其他 联系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联系 电话 □企业 □民办非企业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享受假期 时间 年 年
性别 月 月 日至 日
1、□顺产 2、 难产(剖宫产) 3、 □多胞胎 4、□2个月以下流 产 5、□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 6、□4个月以上流产 7、□放置宫 内节育器 8、□取出宫内节育器 9、□输卵管结扎 10、□输精管结扎 11、□输卵管复通 12、□输精管复通
说明:属于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提供财政局的银行账户信息;属于单位 银行 支付工资的人员,提供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 银行名称: 信息 户 名: 账 户: 假期工资 □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支付情况 财政全额支付工资 单 位 意 见 □单位支付基本工资 □单位未支付工资
(盖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申请生育津贴项目第 项符合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应享 社 受生育假期 天、计划生育假期 天,合计假期天数 天。 保 局 审 核 意 见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说明:1、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此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社保局各一份
湘潭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择点申请表
湘潭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择点申请表
说明:
1、退休人员回原籍安置,或随配偶、子女在异地生活1年以上,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认定的居住证明(指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户口或身份证)的人员,方可办理异地安置。
2、因公常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可于每年年初办理因公常驻异地手续。
3、异地人员应在居住所在地选定一至三家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约定医疗机构(三级医院最多选择两家),选定后至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参保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医保局审批。
4、异地联网结算人员持身份证、《湖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医保本在就诊医院实时结算(意外伤害除外)。非异地联网结算人员报销医疗费时必须提供住院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门诊原始发票、门诊病历及处方、银行存折复印件及就诊医院在此表上出具为本人住院的证明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医保局报销。意外伤害住院尚需提供门诊病历本原件、入院记录、受伤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5、除急诊住院外,在择点以外的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6、异地就医人员经异地择点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提出转诊意见可转到其它医疗机构,转诊前应报告湘潭市医保局备案(0731-58535740)。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1、参保人未就业配偶一栏仅需报销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填写;
2、出院或手术结束日期费用日期按以下规则填写: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分娩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中期引产的填写引产手术出院日期,报销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填写出院日期或手术结束日期;
3、如需报销不同情形项目的费用,分别填写本申请表并分别准备申请材料(产前检查可与分娩/引产术同时申报);
4、委托申请的,还需填写“委托办理”栏井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
5、填表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报销所需申请材料详见该申请表背页;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报销所需申请材料
(一)报销参保人本人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
结);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 40 —
说明: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经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报销时,表上异地医院等级须由选定医院加盖医院公章。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
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温馨提示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 40 —
说明: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经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报销时,表上异地医院等级须由选定医院加盖医院公章。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
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温馨提示
江西省生育申请表
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编号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本表。
2.审核和审批单位必须认真核实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审批,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3.最终审批权按照《条例》执行。审批后,本表由审批、发证单位保存。
4.根据《条例》规定,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要求再生一胎子女的,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并按月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属此情况的,“女方户籍所在县(市、区)计生委审核意见:”栏不填。
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表
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表 (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张三 性 别 女 个人编号 联系电话 00123456 13911111111 320524191111111111 √ 机关事业□ 改革改制□ 城镇居民□ 被征地居民□ 人员类别 社会保险(公积金)□结算类别 就诊时间 就诊医院 门诊特定项目□ 大病住院□ 生育保险□ 自 2014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 月 6 日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病种(生育)类型 “中心”医生审核时填写 “中心”医生审核时勾选 以下由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 医疗总费用 项目 床位费自费部分 药品费自费部分 不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费用 材料费自费部分 手术费自费部分 检查费自费部分 治疗费自费部分 输血费 其他 合计核准删减金额 核准理付基数 发票张数 金额 审核人: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供参保人员或代办单位办理门诊特定项目、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