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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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问题
居住权问题
2002年《物权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居住权的概念,《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规定了居住权制度,但该《草案》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学术界、实务界和民众围绕居住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立法机关最终放弃了该项制度,在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没有将居住权作为一项单独的物权予以规定。 一、居住权制度概述
理论上一般认为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最初仅作为受遗赠人享受某种利益的事实,是作为人役权的一种形式而出现的。最初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在于当时“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解放日多,每遇家长亡故,那些没有继承权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成了问题。因此,丈夫和家主就把一部分家产的使用权、收益权等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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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妻或被解放的奴隶,使他们生有所靠,老有所养。”罗马法论述为:
居住权是受遗赠人终身享有的权利,不能将居住权赠与或转让他人,居住权不因未行使或人格减等而消灭;另外,享有居住权的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将居所出租给他人。2
二、居住权制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情况
法国民法比较完整地继承了罗马法上的居住权制度,由于受历史
空挂户口的居住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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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口的居住权的概念
空挂户口是我国的一个特有的现象,常常是因为入学、入托等原因,把户口迁往发达城市的亲戚家中,但常常是居住的,只是把户口挂在别人家。但由此产生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那么空挂户口的居住权的概念是什么呢?律伴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意义。
一、空挂户口的居住权的概念
所谓空挂户口,是90年代买卖户口所引发的词汇,就是本来是个农村户口等情况,然后花了若干人民币买了一个城市的户口,由于自己在那个城市里没有住房、没有可以落户的地方,于是派出所就给你编一个虚无的地址,将你的户口落在那个地址上,办理身份证。现在全国都在清理空挂户,但是效果不佳。现在也指一些大学生毕业以后未找到正式工作,而将户口落在某地而人不在某地的情况。
而空挂户口,常常是没有居住权的。
二、居住权的概念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
三、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
(一)居住权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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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口的居住权的概念
空挂户口是我国的一个特有的现象,常常是因为入学、入托等原因,把户口迁往发达城市的亲戚家中,但常常是居住的,只是把户口挂在别人家。但由此产生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那么空挂户口的居住权的概念是什么呢?律伴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意义。
一、空挂户口的居住权的概念
所谓空挂户口,是90年代买卖户口所引发的词汇,就是本来是个农村户口等情况,然后花了若干人民币买了一个城市的户口,由于自己在那个城市里没有住房、没有可以落户的地方,于是派出所就给你编一个虚无的地址,将你的户口落在那个地址上,办理身份证。现在全国都在清理空挂户,但是效果不佳。现在也指一些大学生毕业以后未找到正式工作,而将户口落在某地而人不在某地的情况。
而空挂户口,常常是没有居住权的。
二、居住权的概念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
三、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
(一)居住权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
答:《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在产权第二标题第二章第14章。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
有权按照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房屋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和生活的需要。设立居留权,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留权合同。
居留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位置;(三)生活条件和要求;(四)居留权期限;(五)争议解决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中国网4月20日讯(记者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继续审议民法典物权编草案。草案完善了居住权制度,明确居住权无偿设立,居住权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农民三权问题
农民“三权”首入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委员热议
农民“三权”首入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委员热议农民财产权利保护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新华社记者 于文静、陈炜伟、樊曦、林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将这三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权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尚属首次。代表委员认为,以如此明确坚决的态度、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农民权益,体现了政府的决心。当务之急是要让政策在基层得到切实落实。
捍卫农民权益的“保护伞”
“听到温总理说到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时,我真是发自内心地和代表们一起鼓掌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兴城市四家村党总支书记张文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情绪激动。
一些代表和委员指出,近年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下,一些地方忽视农民利益,造成侵害农民合法财产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
张文成列举说,一些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失去土地,却得不到合理补偿,或者补偿很低;有的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撤乡并镇,让农民“被上楼”,甚至以让农民进城为条件,要求他们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经营权。
与此同时,有的地方在处置农民集体资产及收益时不公开、不透明,也不时引发矛盾纠纷。个别村干部
居住区规划中老年住宅选址思考
规划设计 l
居住区规划中老年住宅选址思考Th u h nt e h u igst r h d l n ea e o g t o sn i f e midea dt g d o h eo t hi h l n n fr sd n i l u r r n t e pan ig o e ie t a t aq e
: 【 0摘
要】分析了国内居住区规划中老年住宅选址的现状以及老年人的居住需
求、住意向,并对居住区规划中老年住宅选址的一般要求以及两种不同居住模居 0式下老年住宅选址的各自不同要求,结合实际案例,自然环境、共服务设施、从公 交通、社会交往以及安全要求等几方面分别进行了探讨。
0【键词】老龄化;老年住宅;居住区规划:选址关萋 【 b t c】 h ae n l e e urn i aino o s gs e o emide A sr t T ep p r ay s h r t t t f ui t fr h d l a a z t c e su o h n i t ≮ a dteae epa nn feie t l u r rntecu t, s la o s g n gdi t l igo s ni at o
居住区规划中老年住宅选址思考
规划设计 l
居住区规划中老年住宅选址思考Th u h nt e h u igst r h d l n ea e o g t o sn i f e midea dt g d o h eo t hi h l n n fr sd n i l u r r n t e pan ig o e ie t a t aq e
: 【 0摘
要】分析了国内居住区规划中老年住宅选址的现状以及老年人的居住需
求、住意向,并对居住区规划中老年住宅选址的一般要求以及两种不同居住模居 0式下老年住宅选址的各自不同要求,结合实际案例,自然环境、共服务设施、从公 交通、社会交往以及安全要求等几方面分别进行了探讨。
0【键词】老龄化;老年住宅;居住区规划:选址关萋 【 b t c】 h ae n l e e urn i aino o s gs e o emide A sr t T ep p r ay s h r t t t f ui t fr h d l a a z t c e su o h n i t ≮ a dteae epa nn feie t l u r rntecu t, s la o s g n gdi t l igo s ni at o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思考-2019年范文精选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思考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新事物、新课题,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是理论和实践的共同要求。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问题 1.认识不统一,政策不完善
实践证明,认识问题是目前制约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首要问题。一方面,农民具有很强的恋地情结。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一些农民想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而又心有疑虑,害怕彻底失去土地,当其外出打工或无力耕种时,往往选择私下协商代耕,临时性转包,甚至干脆撂荒,也不愿意放弃土地使用权,让其流转,相当部分农民把土地作为在其他行业混不下去时的一种退路。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支持,不引导,无所作为,听其自然;规范工作缺乏主动性、超前性,缺乏必要的行政引导。政策法规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无章可循,导致一些地方出现政策违规现象。个别地方为了所谓的招商引资,置党和国家的承包土地一定30年不变的政策不顾,擅自延长承包期,耕地租包期有的长达 50年、70年,甚至个别地区的非耕地包租期长达120年,已经作了若干代人以后的事,“超前”得令人啼笑皆非。
2.机制不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自发性和强制性现象同时存在
虽然农
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档案工作调查与思考
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档案工作调查与思考
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档案工作调查与思考
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需要,是农村、村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的一个重要载体。20**年3月,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档案局联合开展了一次对**县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档案工作情况问卷调查,同时实地调查了两个乡镇五个集中居住区的档案工作情况。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如何加强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档案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全县26个乡镇,被调查点共有153个。规划占地面积共174.69万㎡,实际占地面积153.32万㎡;规划建设面积160.31万㎡,实际建设面积136.41万㎡;规划建设13908户,实际建设1**02户。
在153个调查点中,有设计单位的点**1个,占92.1%;有监理单位的点51个,占33.3%;已经竣工的点有120个,占78.4%,其中开展了竣工验收的点有49个,占32%。
(二)档案工作情况。在153个调查点中,保存有档案资料的单位共93个点,占6
金融理财(张纯威) 居住规划思考题 答案
第六章 居住规划
1、吴先生看上一户100平方米的房屋, 屋主可租可售, 租金每月3000万元, 押金3个月, 买的话总价80万元, 可办理银行按揭50万元, 利率6%贷款, 首付款30万, 假设存款利率3%,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租屋与购屋的年成本是多少?
购房年成本=首付款×存款利率 + 贷款余额×贷款利率+年维修及税收费用 =300000×3%+500000×6%+0=39000元 租房年成本=房屋押金×存款利率 + 年租金 =3×3000×3%+3000×12=36270元
(2)未来只要房租调整幅度超过多少百分比, 购屋比租屋划算? 租房年成本=房屋押金×存款利率 + 年租金
=3×月租金×3%+月租金×12=月租金(9%+12)=39000元 月租金=3225元
当租金提高超过 3225/3000-1=7.5% ,购屋比租屋划算
(3)如果购屋, 吴先生选择20年房贷, 每年本利和平均摊还额为多少? A=PV÷(P/A,i,n)=50÷(P/A,6%,20)=50÷11.4699=4.36 (万元)
2、张先生有一购屋计划, 打算五年后购买目标总价60万的自住房, 首付款三成, 贷款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