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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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验收范围为国家历年安排的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逐年对原有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期满次年进行验收。
第三条 验收内容包括:
(一)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二)退耕地还林质量情况。 (三)工程管理情况。
第四条 验收方式包括全面检查验收和重点核查验收。
第五条 全面检查验收由各工程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核查验收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六条 引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包括:
(一)《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77.3-2001)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验收范围为国家历年安排的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逐年对原有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期满次年进行验收。
第三条 验收内容包括:
(一)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二)退耕地还林质量情况。 (三)工程管理情况。
第四条 验收方式包括全面检查验收和重点核查验收。
第五条 全面检查验收由各工程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核查验收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六条 引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包括:
(一)《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77.3-2001)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 - 图文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验收范围为国家历年安排的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逐年对原有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期满次年进行验收。
第三条 验收内容包括: (一)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二)退耕地还林质量情况。 (三)工程管理情况。
第四条 验收方式包括全面检查验收和重点核查验收。
第五条 全面检查验收由各工程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核查验收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六条 引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包括:
(一)《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77.3-2001)
(三)《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 (四)
实验四 退耕还林还草决策分析
实验四 退耕还林还草决策分析
一、实验目的
通过本次实验,学习表面分析、统计分析;巩固空间分析环境设置、栅格计算等学习过的知识。 二、数据准备
下载空间分析教案下的空间分析数据\\Landuse92和Slope1,它们分别表示土地利用数据和坡度数据。 三、实验要求
以landuse92、slope1数据为基础分析该区域各土地利用类型的坡度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决策分析(假定只考虑坡度大于35°的耕地需要退耕),并写出决策分析报告。 注:1)坡度按如下标准分级: 0-2 2-6 6-15 15-25 25-35 35-90
2)LandUse92的Value值与土地利用的关系请参见同文件夹下的土地利用类型元数据:tdlymetadata.dbf。
3)耕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地、平旱地、坡地、轮歇地。 4)在分析之前,请设置视图单位为meters
在landuse92里选定耕地,然后
5)提交的报告以2人为1组,交打印版,内容包括实习题目,思路分析、实验结果、结果分析、实习组成员名单。其中,实验结果以表格形式表现:
表一:各土地利用类型的坡度分析(面积百分比%) 用地类<2度 2-6度 6-15度 15-25度 25-35度 35-90度 合计 型 灌溉水44.78 田 望天地 31.51 2.56 19.31 19.69 11 2.65 100 7.94 19.39 34.09 5.81 1.25 100 37.45 菜地 37.36 3.19 23.33 30.12 5.13 0.76 100 其他园地 1.45 12.87 21.83 20.22 6.25 100 15.68 有林地 15.49 灌木林 23.63 1.62 9.17 30.70 32.74 10.08 100 0.74 8.35 27.79 34.80 12.82 100 农村居民地 6.85 24.65 30.80 11.95 2.13 100 13.42 荒草地 52.09 沼泽地 15.68 岩石裸地 41.84 平旱地 26.89 坡地 2.25 11.41 32.10 28.43 12.38 100 1.12 13.60 19.57 12.44 1.16 100 1.99 8.58 28.05 32.93 12.76 100 1.16 10.87 27.91 13.12 5.10 100 1.95 21.20 32.19 14.99 2.79 100 21.36 轮歇地 1.53 11.40 31.04 26.96 7.70 100 坡度分<2度 级 百分比27.07 (%) 面积(平2.83 方千米)
表二:耕地坡度组成 2-6度 6-15度 15-25度 2
关于违反退耕还林政策处罚条例
退耕还林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工作,规范退耕还林行为,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退耕还林条例》、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退耕还林政 策法规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如违反有关规定,按其条例执行。
一、 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挤占、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资金或者克扣补助粮食的;
(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
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所冒领的补助资金和粮食,处以冒领资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
关于违反退耕还林政策处罚条例
退耕还林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工作,规范退耕还林行为,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退耕还林条例》、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退耕还林政 策法规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如违反有关规定,按其条例执行。
一、 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挤占、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资金或者克扣补助粮食的;
(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
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所冒领的补助资金和粮食,处以冒领资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香炉山村培训讲义
目 录
第一讲 柑桔防冻及冻后补救措施 第二讲 柑桔起垄栽培技术 第三讲 幼龄柑桔园综合管理技术。 第四讲 柑桔大实蝇防治及柑桔综合保果技术 第五讲 无公害柑桔标准化栽植技术 第六讲 柑桔蚧蛾类防治技术 第七讲 无公害柑桔农药使用技术 第八讲 锈壁虱、爆皮虫防治
第九讲 柑桔低产改造技术及柑桔品种改良 第十讲 柑桔夏季综合管理技术 第十一讲 柑桔秋季管理技术
第十二讲 柑桔采收及产后处理及柑桔销售
第一讲 柑桔防冻及冻后补救措施
一、冻害预防
1、建园时选择抗寒品种和适宜的生态,优先选择抗寒力强的砧木和品种,将柑园布局在生态最适宜区域山地递温层,柑桔适宜区的气候条件为年均16-22℃极端最低温度≥-5℃,晚熟品种栽培区的果实越冬不低于5℃≥无严重周期冻害。
2、深翻改土扩穴,生长季节通过壕沟扩穴改土,增加根系群分布的深度,有利减轻根系冻害,寒冬来临以前对树盘或根颈部覆土,可以减轻寒冻危害。
3、合理排灌:冻害来临前十周左右灌透水是减轻冻害的重要措施。冻害正在发生时杜绝灌水。
4、施肥:适当提前施用基肥,便树体吸收养分又不会促发完秋梢,以钾肥为主,秋末初冬用氮肥叶面喷使1-3次,增加树体养分积累,促秋稍老熟,增加树体抗寒力。
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自查报告
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自查报告
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自查报告按照省厅《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核查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分别对我县20**xx封山育林保存情况、20**xx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实施情况 1、20**年国家下达我县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任务10000亩,规划封育区7个,小班32个,涉及4个乡镇9个村; 2、20**年国家未下达我县荒山荒地造林任务; 3、20**年国家下达我县退耕还林人工造林任务20**亩,实施范围包括全县7个乡镇13个村,其中山区4个乡镇9个村,丘陵区1个乡镇2个村,平原2个乡镇2个村;20**年封山育林任务5000亩,共划分封育区4个,小班8个,涉及山区2个乡镇4个村。
二、自查方法为做好这次县级自查工作,我局安排部署由3名副局长带队,抽调9名林业技术骨干结合各乡镇包乡人员,组成3个检查验收组,对20**、20**xx退耕还林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工作中,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xx检查验收办法》和《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的规定,对实施退耕还林的乡、村以小班为单位逐小班进
秭归县退耕还林效益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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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退耕还林效益分析与评价
作者:陈千菊 王黎明 李鹏 万义华 来源:《山西农经》2016年第02期
摘要:笔者通过对三峡库区坝上库首秭归县退耕还林工程进行检测,客观评价工程效益和存在的实际问题,旨在为同类生态项目作参谋,更好的服务工程建设。 关键词:退耕还林曰效益监测曰秭归县
文章编号:1004-7026(2016)02-0058-01中国图书分类号:F157.3文献标志码:A 1退耕还林基本情况
秭归县自2008年启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8年累计完成专项资金投入1.24亿元,项目覆盖全县12个乡镇180个行政村。 2效益评价 2.1生态效益
森林面积不断提高,森林资源逐步增长。据秭归县2010年森林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县的森林质量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由工程实施前16.1万hm2上升到18.5万hm2,净增2.4万hm2。水土流失逐年减少,森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地质灾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洪劳、干旱、坍山、滑坡等自然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办法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办法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掌握和客观分析评价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保证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和效益,并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计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工程的年度检查验收。 第三条 年度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三级检查验收方式。各级检查验收范围为上年度的退耕还林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以下简称实绩检查验收)和造林后满三年的人工造林与封育后满五年的封山育林(以下简称成效检查验收)。此外,县级自查每年还应对原有政策补助未到期的其它年度退耕地还林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 检查验收内容 (一)实绩检查验收
1、人工造林(含退耕地还林和荒山造林,下同)和封山育林面积核实情况。 2、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面积合格情况。 3、工程管理情况。 (二)成效检查验收
1、造林后满三年的人工造林面积保存情况、县级自查原有政策补助未到期的其它年度退耕地还林保存(成活)情况。
2、造林后满三年的人工造林保存面积成林情况。 3、封育后满五年的封山育林成效情况。 4、工程管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