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学食堂超市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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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超市招标评分标准
食堂托管经营议标评分细则
一、相关的资质(10分)
1、独立的法人资格(3分)。2、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分)。3、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4分)。
二、投标价格(50分)
根据投标的情况,最高得 50 分,标的每降低;
三、服务措施(20分)
以下相关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原始记录。
(1)留样记录 4分 (2)进出仓记录 4分 (3)安全记录 4分 (4)每日成本核算记录 4分 (5)餐具消毒记录 4分
四、服务承诺(10)
(1)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3分
公司管理(15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内的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规章制度,每项得分如下。此项最多10分。
(1)卫生管理制度 2分 (2)岗位职责 2分 (3)食品留样制度 2 分 (4)采购制度 2分 (5)凉菜加工制作制度 2分 (6)库房管理制度 2分
五、公司管理实力(10分)
投标人及服务人员有卫生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等颁发的资格证书,具有学校后勤服务经历,并有一定的规模和管理队伍。
(1)营养健康师 2分 (2)二级以上厨师证 3分 (3)餐饮
南充市公积金网上查询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下设:
1、综合管理科 电话:2666263
2、归集管理科 电话:2703168
3、委托贷款科 电话:2666168
4、项目贷款科 电话:2666796
5、计划财务科 电话:2666266
6、科技信息科 电话:2666308
7、稽核审计科 电话:2666796
8、直属管理部 缴存提取:2223130 贷款:2222357
地址:万年西路2号楼财政局一楼外公积金服务大厅
9、顺庆区管理部 电话:2223498
地址:潆华北路二段顺庆政务中心一楼
10、高坪区管理部 电话:3350194
地址:高坪区阳春路2号(高坪区政府大楼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合作协议
王建刚 15101031321
招标信息管理平台产品和服务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甲方)购买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
乙方)招标信息管理平台V3.0软件的产品及服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购买乙方国信创新招标信息管理平台V3.0软件的产品和服务,有效期 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合计支付产品及服务费(人民币) 元。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本软件的产品和服务,应在协议期满前十天通知乙方。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电汇
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46978
二、 甲方享有以下权益:
1、 运用招标信息管理平台V3.0软件登陆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中国及海外各类采购与招标信息,包
括招标公告、项目信息、政策法规、采购信息、招标预告等栏目内容。
2、 可以通过招标信息管理平台V3.0软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免费发布与采购及招标相关的信息。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使用原则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简称“公积金”,下同)是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和职工所缴存的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自住住房消费,职工离退休后,本息全部支付给职工个人。凡单位及个人出具伪证,骗取公积金的,将追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五年内禁止提取和贷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基本证明材料
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或其他银行卡(不含信用卡,实时转账到缴存人本人账户)。
(二)专项证明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公积金,并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未办产权证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已办理产权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产权证、二手房交易资金结算监管证明(资金未要求监管的,提供资金流向证明)。
(3)建造一般自住住房的: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建房证明。
(4)翻建、大修自住住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合作协议
王建刚 15101031321
招标信息管理平台产品和服务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甲方)购买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
乙方)招标信息管理平台V3.0软件的产品及服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购买乙方国信创新招标信息管理平台V3.0软件的产品和服务,有效期 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合计支付产品及服务费(人民币) 元。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本软件的产品和服务,应在协议期满前十天通知乙方。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电汇
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46978
二、 甲方享有以下权益:
1、 运用招标信息管理平台V3.0软件登陆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中国及海外各类采购与招标信息,包
括招标公告、项目信息、政策法规、采购信息、招标预告等栏目内容。
2、 可以通过招标信息管理平台V3.0软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免费发布与采购及招标相关的信息。
南充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与比例
南充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与比例
缴存基数应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准,但不高于本市社平工资3倍,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到1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一致。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知识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金〔2016〕49号)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
南充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为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现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做如下调整,从2017年7月13日起执行。
一、实行缴存时间和贷款额度挂钩
可贷额度=正常贷款额度×缴存时间系数。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缴存的,可按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时间系数。
二、设立再次贷款间隔时间
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必须与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一年(含一年)以上。
三、实行提取和贷款额度挂钩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相应的贷款成数。
四、调整最高贷款限额
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其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单身或夫妻双方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其最高贷款限额为35万元。
五、调整最长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
六、停止商转公贷款业
关于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 比丁招标网
关于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比丁招标网
问:
某招标人在一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第一阶段评商务标(开价格标),9家投标人入围,排出1~6家价格最接近基准价的。 (2)第二阶段评技术标,6家投标人中按技术分高低排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 (3)最后评标结果出来,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按要求将评标结果公示3天。 (4)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复核所有入围投标的技术标、商务标,发现第一阶段入围的6家投标人的商务标有问题。他们所有报价均没有税费和X防护费,涉及金额约100多万元。
(5)因为招标文件中要求,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必须按照中介预算(该文件连同招标文件一起发给投标人)要求格式编制,否则作废标处理。
(6)对此,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向市招标办提出异议书,市招标办同意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评,但是评标委员会对此表示无法判定。
前6家投标人出现同一费用漏项,有围标嫌疑。另外3家没有入围,却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招标人应该如何处理? 答: 唐广庆:
这是一个有争议而且又是没有解决方法的问题。也就是说《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评标委员会评标的结果
南充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南充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雷电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其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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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级公安、消防、建设、规划、安监、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七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
南充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南充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南充市物价局2005年12月6日发布;发文号:南市物发【2005】21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二章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四条 南充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