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控药品处方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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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药品制度流程
重点监控药品制度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
的监测、预警、点评、通报和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合理用药,规范临床医师用药行为,减少和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特制订本制度。
一、为做到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落实合理用药监管的各项制度,对临床医师进行药物应用知识的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合理用药水平,强化医师合理用药意识。
二、应用信息化手段,对重点监控药品的采购、使用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对使用抗菌药金额前10名的药品每月公布一次;其他使用异常的药品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上通报并警示。
三、医院开展重点监控药品的处方点评工作,根据药事管理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前期先根据本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参照其点评细则每月轮流选本院1-2种监测异常的品种进行点评,点评结果院内网公示,要求临床科室主任重视并传达到科内每位医生,三个月为一个质量改进持续周期。
四、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对于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的药品或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用药异常情况的,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编文件名称: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号: HYYYZD006 审阅人: 执行日期: 批准人: 版本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 起草日期: 起草人:张艳 批准日期: 变更原因:实施GSP管理 1、目的:规范处方调配操作过程,确保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2、范围:适用于处方药品调配过程。
3、职责: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员、各相关人员。 4、内容:
4.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4.2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和麻醉中药等药品。
4.3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4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区、专柜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专人上锁管理,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保管。
4.6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
关于印发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我院药品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省卫计委《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制度的通知》(粤卫办﹝2017﹞74号)和市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工作的通知》(湛卫办﹝2017﹞299号)文件精神,特修订《*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2.*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医院
2018年7月*日
附件1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一、品种遴选、目录编制 (一)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重点监控或限制使用的品种均列入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二)医院前6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30位,或前6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100位且使用量与上6个月相比增幅在20%以上的药品,如能量及营养成分补充药物、免疫增强剂、脑循环与促智药、活血化瘀类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辅助药等,以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重点监控的药物均列入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三)为保障临床用药,在规范使用的情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
(一)处方权
1、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是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或按规定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在医院注册从业的执业医师,才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资格)。
2、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停止在医院执业时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即被自动取消。
3、医院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报送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处方书写要求
1、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在病历上记载,并与处方记载的内容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使用麻醉药品必须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淡红色处方)开具,处方右上脚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必须完整、字迹清晰;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地址、诊断,年、月、日等,医师应签全名。签名必须与各药房及医务科签名留样相一致。
3、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和家人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4、麻醉处方麻醉药品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
对管理制度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1、中药饮片处方审核
(1)逐项检查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确认无误后,向取药人详细交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等情况,要向顾客说明情况,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中药饮片调配
(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2)中药调剂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对配方中需炮制的饮片,按照处方给付,不得随意改变;
(2)称量时使用减重法分药,不得手抓估药;
(3)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
(4)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放入群药包内,并向顾客交代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
3、中药饮片核对
(1)中药处方调配好以后,应有专人复核校对。一校有无药味遗漏或取错;二校药物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
对管理制度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1、中药饮片处方审核
(1)逐项检查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确认无误后,向取药人详细交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等情况,要向顾客说明情况,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中药饮片调配
(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2)中药调剂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对配方中需炮制的饮片,按照处方给付,不得随意改变;
(2)称量时使用减重法分药,不得手抓估药;
(3)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
(4)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放入群药包内,并向顾客交代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
3、中药饮片核对
(1)中药处方调配好以后,应有专人复核校对。一校有无药味遗漏或取错;二校药物
麻醉药品处方开具管理
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规定
为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文件规定,特制定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规定。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
住院患者
由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逐日开具处方、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门诊患者
由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①普通门(急)诊患者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②需长期使用者(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首诊医师亲自诊查、建立病历(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要求其到医务部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后,才能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西药-2011年药品处方集
1、神经系统用药
1.1催眠药和镇静药
苯巴比妥钠
【适应症】治疗癫痫,对全身性及部分性发作均有效,一般在苯妥英钠、酰胺咪嗪、丙戊酸钠无效时选用。也可用于其他疾病引起的惊厥及麻醉前给药。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抗惊厥与癫痫持续状态,成人一次100~200mg,必要时可
4~6 小时重复1次。麻醉前给药:术前0.5~1小时肌内注射100~200mg。儿童用药,肌内注射:抗惊厥,按体重一次3~5 mg/kg。
【不良反应】常有倦睡、眩晕、头痛、乏力、精神不振等延续效应。偶见皮疹、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肝炎、黄疸等。也可见巨幼红细胞贫血,关节疼痛,骨软化。久用可产生耐受性与依赖性,突然停药可引起戒断症状,应逐渐减量停药。
【注意事项】用药期间避免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高空作业,以免发生意外。
【规格】注射剂:0.1g
天麻素
【适应症】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一次0.2g(1支),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静脉滴注,每次0.6g(3支),一日1次,用5%葡
处方点评制度
一、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规范》 。建立本院处方点评制度,目的是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
二、处方点评的形式:定期对书写规范和处方用药合理性进行点评,并进行公示。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三、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 (2)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3)西药、中成药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4)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5)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的; (6)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7)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8)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9)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0)无特殊情况的,普通处方超过xx用量:急诊处方超过x日用量,未注明原因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皮试的;?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的;(3)联合用药不适宜
医院处方权申请审核表(1)
阿克苏市中医医院处方权申请审核表姓名 科室 学历 来院时间申 请 人 填 写
工号 职称 专业 参加临床工作时间 是否为轮科医师 是 否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申请人 签名
备注 填表日期 中药 同意 西药 不同意 科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处方权类别科 室 填 写
毒麻药
科室意见
拟核批处方权类别 拟核批抗菌药物级别医 务 科 填 写
中药
西药 麻毒药 限制级
考核成绩
合格 不合格 特殊级
非限制级
同意 医务科意见
不同意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阿克苏市中医医院处方权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