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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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评审
篇一:2015年职称评审公示
关于2015年度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现将2015年度集团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政策
河南省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已在“河南职称网”发布,请各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登录网站查看,并对照政策和条件,做好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二、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集团各系列各级别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三、职称软件下载及信息录入
1、软件下载。登录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职称 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
2、信息录入。
“省辖市(省直)”项填选“省直”;
主管单位代码:19034;
主管单位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工作单位代码:19034+二级单位代码(二级单位代码我矿是:A12); 工作单位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二级单位名称(大庄矿);
单位性质:公有企业。
3、软件更新
录入信息前,请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有关数据字典更新代码”对职称软件进行更新。
四、申报材料
1、申报高、
河南省职称评审公示
篇一:河南省职称评定职改办版操作手册
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
职改办版操作手册
二ΟΟ六年六月
- 1 - 河南
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应用本系统,建议您先参阅第四部分《关键字及通用操作介绍》,或者在操作中及时查阅第四部分《关键字及通用操作介绍》!
目 录
概 述 ........................................................................ 5
职改办版主要功能介绍 ........................................................... 6
一、主要菜单功能介绍 ........................................................... 7
二、有关业务应用流程 .......................................................... 11
(一)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业务流程: ................................ 11
(二)其它评价方式管理业务流程: ......................................
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审
篇一:河南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总 则
一、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更好的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职称改革有关精神和我省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工程系列中已制定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按其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
河南省职称网公示
篇一:河南省商丘市2014年高级职称公示名单
篇二:河南省职称评定通知
关于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纳入
河南省统一管理的通知
国投在豫各投资企业:
为了给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创造一个好的平台和环境,进一步提高技术人员积极性,经请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河南省人事厅同意,我公司工程技术职称评定将纳入河南省统一管理,现将《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下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豫人职[2008]22号
附件2: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豫人职
[2007]10号
附件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豫人职
[2005]12 号
国投煤炭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013年7月6日
附件1: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豫人职[2008]22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
河南省2015年职称政策解读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
政策解读
2015年10月
1
说 明
为了帮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情况,我们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就广大教师所关心的一些情况进行了介绍。同时,结合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各评委会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把握情况,就教师们咨询较多的一些有代表性问题进行了简要解答,供大家参考。由于各地情况不一,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相信专家、依靠专家和业内公认的原则,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具体认定以各评委会评审时集体讨论后形成的决议为准。
由于本文内容较多,全面阅读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您可以就自己关心的有关问题先阅读本文第三、四部分,待方便时再阅读第一、二部分。如果能够全面阅读,可能有助于您更加全面地了解、掌握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和有关情况。
有关职称政策以及各地高级教师申报职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评审结果等可以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进行查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子信箱:hnszgb@163.com。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
2
目
河南职称网评审简表
篇一:河南省职称评定职改办版操作手册
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
职改办版操作手册
二ΟΟ六年六月
- 1 - 河南
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应用本系统,建议您先参阅第四部分《关键字及通用操作介绍》,或者在操作中及时查阅第四部分《关键字及通用操作介绍》!
目 录
概 述 ........................................................................ 5
职改办版主要功能介绍 ........................................................... 6
一、主要菜单功能介绍 ........................................................... 7
二、有关业务应用流程 .......................................................... 11
(一)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业务流程: ................................ 11
(二)其它评价方式管理业务流程: ......................................
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2018年8月23日联系单位:职称处
第一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下列学历、聘任年限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6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
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其特殊专业不符合要求,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第二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教学专业素养;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
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
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
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日期: 2012-03-15 15:37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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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维护老年人及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以及《河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是指除政府行政部门以外依法成立的组织、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举办的(含公建民营)各类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康复、精神慰籍和日间照料等服务的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养护院、托老所、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等,以及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名称的为老服务机构。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做出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除黄河、沁河干流外的一切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 开发利用河流、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究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主管机关。
市(地)、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五条 全省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专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涉及两市(地)以上的主要河道,由省或授权的市(地)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涉及两县(市)以上的主要河道,由市(地)或授权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
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日期: 2012-03-15 15:37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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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维护老年人及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以及《河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是指除政府行政部门以外依法成立的组织、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举办的(含公建民营)各类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康复、精神慰籍和日间照料等服务的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养护院、托老所、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等,以及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名称的为老服务机构。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