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调解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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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管道漏水闹矛盾 法理结合息纠纷
“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出自《孟子·滕文公上》,是战国时期儒家学派孟子描绘的老百姓在家乡同耕一块田地,大家和睦友好相处,共同防范盗贼或敌人的入侵,一家有病人,大家共照顾互相帮助的美好愿景和社会理想。其突出了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带来了生产和生活方面的便利,促进了良好的社会治安,也为居民营造了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时至今日,营造友好的邻里关系与和谐的社区环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居民居住结构的变化,以及人们对个人独立性及隐私性的要求,使得邻里关系逐渐疏远与淡漠。邻里之间互不往来,见面不识的现象逐渐趋于常态,邻里之间因为生活琐事等问题发生矛盾与纠纷时有发生,因此排解邻里纠纷矛盾,促进邻里和谐则日渐成为人民调解工作中一项日常重要的任务和内容。
2013年3月1日,XX家住七楼的居民Y某厕所下排堵塞,因疏通时,损坏下排管道,污水渗漏到了5楼X某家,给X某的日常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于是X某找到Y某理论、沟通,希望能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和平处理。谁知Y某却告知X某应该找以前负责该房屋维修的管理人员,自己理所当然
物业纠纷案例
篇一:物业管理纠纷典型案例选编
物业管理纠纷典型案例选编
《江北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课题成员单位
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0年11
月
前 言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从2002年开始受理物业服务纠纷,到2009年已共计受理物业服务纠纷六百余起,其中不乏很多值得研究和深思的案例,特别是近些年来,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整体利益的代表在物业服务纠纷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导致诉讼案件更加复杂化,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也为司法应对该类纠纷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本案例选编即是将近些年来江北区法院所审理的一些案例进行汇总、整合,经过不断的提炼,精选出如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作为本院物业管理纠纷调研报告的附属课题成果展现出来,其目的是为读者完整的展现物业管理纠纷审理全貌。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课题组
2010年10月
目录
听从法官建议主动缴纳物业费 ----------------------------------------------- 4 开发商遗留问题引发纠纷能否作为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 7 业主财产被盗能否向物业公司索赔 --------------------------------------- 14
架空层权益如何维护 -----------
2014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管道漏水闹矛盾 法理结合息纠纷
“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出自《孟子·滕文公上》,是战国时期儒家学派孟子描绘的老百姓在家乡同耕一块田地,大家和睦友好相处,共同防范盗贼或敌人的入侵,一家有病人,大家共照顾互相帮助的美好愿景和社会理想。其突出了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带来了生产和生活方面的便利,促进了良好的社会治安,也为居民营造了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时至今日,营造友好的邻里关系与和谐的社区环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居民居住结构的变化,以及人们对个人独立性及隐私性的要求,使得邻里关系逐渐疏远与淡漠。邻里之间互不往来,见面不识的现象逐渐趋于常态,邻里之间因为生活琐事等问题发生矛盾与纠纷时有发生,因此排解邻里纠纷矛盾,促进邻里和谐则日渐成为人民调解工作中一项日常重要的任务和内容。
2013年3月1日,XX家住七楼的居民Y某厕所下排堵塞,因疏通时,损坏下排管道,污水渗漏到了5楼X某家,给X某的日常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于是X某找到Y某理论、沟通,希望能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和平处理。谁知Y某却告知X某应该找以前负责该房屋维修的管理人员,自己理所当然也不
物业常见纠纷案例解析
物业常见纠纷案例解析
常见纠纷案例
因房屋空置 拒交物业费
某业主称自己房屋长期空置,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因此不交物业费。 律师解释说,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它的价值在于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业主没有使用房屋,但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的服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开发商遗留问题 拒交物业费
某业主因其房屋内部墙体存在裂缝,开发商预埋的管道存在渗水情况,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拒交物业费。
律师解释说,房屋内部墙体裂缝、开发商预埋的管道渗水问题的主张,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只要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就应由开发商负责修复。房屋质量问题维修的主张与物业服务纠纷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如该业主确有证据证明系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另行主张权利。作为业主,不因以此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车在小区被盗,物业有责吗?
“车在家门口被盗了,是不是该找物业赔?”
律师解释说,业主和小区
物业常见纠纷案例解析
物业常见纠纷案例解析
常见纠纷案例
因房屋空置 拒交物业费
某业主称自己房屋长期空置,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因此不交物业费。 律师解释说,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它的价值在于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业主没有使用房屋,但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的服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开发商遗留问题 拒交物业费
某业主因其房屋内部墙体存在裂缝,开发商预埋的管道存在渗水情况,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拒交物业费。
律师解释说,房屋内部墙体裂缝、开发商预埋的管道渗水问题的主张,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只要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就应由开发商负责修复。房屋质量问题维修的主张与物业服务纠纷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如该业主确有证据证明系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另行主张权利。作为业主,不因以此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车在小区被盗,物业有责吗?
“车在家门口被盗了,是不是该找物业赔?”
律师解释说,业主和小区
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及时调解物业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防止矛盾激化,倡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认真履约、遵守社会公德理念,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二、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
三、对本辖区所发生的物业纠纷,由首次调解责任人调解,若二次调解不成功,可以向本级或者上一级调委会反映。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或社会公德及时调处纠纷。
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六、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细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八、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签定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生效后,统一保管。
九、对调解已解决的纠纷要及时进行回访,防止纠纷反复;定期对调解情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之 彩礼返还引纠纷 ,人民调解息争议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彩礼返还引纠纷 人民调解息争议
XXXX年X月,家住XX的服役军人张某(男)与邮局职员王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同年2月,双方办理了结婚证正式成为夫妻。结婚时,王某的家庭提出,要求男方支付彩礼共计人民币66000元,张某对此表示接受,因为这毕竟是当地的习俗,也是人之常情。于是张某便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要求将钱物交到王某的父母手中。谁知,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又因婚后长期两地分居,夫妻之间矛盾不断,加之感情基础不牢靠,两人都萌生了离婚的念头。然而,对于当初的彩礼钱,双方却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张某认为,两人结婚时间较短,又因为他常年在外,且是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故要求返还彩礼钱是合情合理的。而王某认为,当初彩礼钱本来就少,虽然在一起生活的时间短,但是毕竟结婚已经两年,男方想全部退还给彩礼是不可能的。
于是,双方来到XX人民调解委员会咨询。调委会了解
了此纠纷的情况后,首先对双方进行劝解疏导,希望双方能够慎重考虑离婚的事情。在双方均表示自愿离婚后,调委会耐心地讲解法律对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并要求双方以诚相待,本着尽快化解矛盾的态度协商此事。双方此时意见分歧较大,并互相指责对方,调解工作一度搁浅。后来,调委会又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根据客观事实提出建设性意
“服务差”就能拒交物业费?龙岩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知识
“服务差”就能拒交物业费?龙岩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住宅小区是城市社区的“细胞”。近年来龙岩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了住宅小区管理的规范化,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但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也引发了不少问题和纠纷。如何理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关系,使“管家”更好地服务于“主人”,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物业纠纷情形多种多样,较为复杂。近日,记者在采访新罗区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情况时撷取了较为典型的案例,希望通过法理分析,对物业企业、业主能起到一定的参考、警示作用。
业主可以“服务差”为由拒交物业费吗?
案例:2005年,个体户邱先生在龙岩中山路商业城租赁了一个商场用于经营娱乐城,面积940.87平方米,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价格计算,他每月应交物业管理费940.87元。但2006年7月起他开始拖欠物业费,理由是营业场所出现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和远程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及歇业后多处出现不明噪声情况,邱先生要求管理商业城的物业公司解决,但物业公司未给解决,导致其被有关部门处罚。他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合同义务,因此有理由不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2007年11月将邱先生告上法庭。法院认为,邱先生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物业管理的
“服务差”就能拒交物业费?龙岩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知识
“服务差”就能拒交物业费?龙岩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住宅小区是城市社区的“细胞”。近年来龙岩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了住宅小区管理的规范化,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但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也引发了不少问题和纠纷。如何理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关系,使“管家”更好地服务于“主人”,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物业纠纷情形多种多样,较为复杂。近日,记者在采访新罗区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情况时撷取了较为典型的案例,希望通过法理分析,对物业企业、业主能起到一定的参考、警示作用。
业主可以“服务差”为由拒交物业费吗?
案例:2005年,个体户邱先生在龙岩中山路商业城租赁了一个商场用于经营娱乐城,面积940.87平方米,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价格计算,他每月应交物业管理费940.87元。但2006年7月起他开始拖欠物业费,理由是营业场所出现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和远程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及歇业后多处出现不明噪声情况,邱先生要求管理商业城的物业公司解决,但物业公司未给解决,导致其被有关部门处罚。他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合同义务,因此有理由不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2007年11月将邱先生告上法庭。法院认为,邱先生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物业管理的
纠纷调解协议书(9篇)
篇一:调解协议书 篇一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儿子: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儿媳: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大腿受伤,导致“右侧股骨下段骨折”。
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
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陆万贰仟(¥62000.00)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打入乙方贵州农村信用社账户622893 000100160636 1。
该赔偿金包括:
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
②生活护理费用、
③住院伙食补助费、
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⑥伤残就业补助金、
⑦营养费、
⑧继续医疗费用、
⑨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时退回8666.71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