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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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茶叶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2006版) 2006版)实用说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2006版与2004版的主要不同点 二、边销茶生产与企业概况 三、边销茶审查细则的介绍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 2006版与2004版的主要不同点1、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我国茶叶生产和销售的实际情 况,2006版的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在2004版茶叶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六大茶类,通过 再加工可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三类产品,一共是九类产品) 的基础上增加了边销茶的申证单元和审查细则。 2006版的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增加边销茶的申证单元和审 查细则,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销售的紧压茶产品 (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 的生产监管,保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用茶安全。生产紧压茶 的企业如其产品要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销售,应申证边销茶单元, 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2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2个,即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 即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 黄茶、白茶
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蜂产品包括蜂蜜和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
物结合后,经过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原料蜜),经过滤、脱水(根据需要)、灌装加工而成的产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蜂王浆(别名:蜂皇浆)指工蜂舌腺和上腭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饲喂蜂王的浆状物质,经过滤、加工制作而成的蜂王浆及蜂王浆冻干品产品。
蜂产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分装企业还应单独注明分装。蜂产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6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蜂蜜。
原料蜂蜜-融蜜-粗滤-精滤-真空脱水(根据需要)-过滤-灌装-装箱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蜜-融蜜(根据需要)-灌装-装箱
2.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1)蜂王浆:原料蜂王浆-解冻-过滤-包装-冷藏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蜂王浆-解冻-包装
(2)蜂王浆冻干品:原料蜂王浆-解冻-过滤-真空冷冻干燥-粉碎-成型-包装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附件18: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
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
原料→预处理↗
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附件17:0601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附件17:0601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附件5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液体乳 巴氏杀菌乳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灭菌乳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预热→ 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冷却→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成品储存
酸乳
凝固型: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灌装→发酵→冷却→冷藏
搅拌型: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附件5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液体乳 巴氏杀菌乳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灭菌乳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预热→ 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冷却→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成品储存
酸乳
凝固型: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灌装→发酵→冷却→冷藏
搅拌型: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包括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包括:烘炒类,如炒瓜子、炒花生等;油炸类,如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等;其他类,如水煮花生、果仁或坚果类糖炒制品(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等)、核桃粉、芝麻粉(糊)、杏仁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并注明产品的加工方式,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8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烘炒类
或 蒸煮 清 或 浸料(裹衣) 原料 或 炒制 理 冷却 烘 浸料 炒(烘干)筛选 包装 或 成品
2. 油炸类
拌料(有此工艺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包括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包括:烘炒类,如炒瓜子、炒花生等;油炸类,如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等;其他类,如水煮花生、果仁或坚果类糖炒制品(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等)、核桃粉、芝麻粉(糊)、杏仁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并注明产品的加工方式,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8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烘炒类
或 蒸煮 清 或 浸料(裹衣) 原料 或 炒制 理 冷却 烘 浸料 炒(烘干)筛选 包装 或 成品
2. 油炸类
拌料(有此工艺要
0303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
《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
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产品是指以甘蔗、甜菜或原糖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煮炼结晶等工序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以及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单晶冰体糖、多晶体冰糖)、方糖、冰片糖等。糖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产品品种,即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糖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3。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原料→糖汁提取→糖汁清净(原料糖溶解)→糖汁加热与蒸发→蔗糖浓缩结晶成糖→(加入还原糖)→干燥→包装
2.成品糖→均匀→包装
各流程要求满足企业的具体生产品种、原料、工艺情况的需要。 (二)关键控制环节。 糖汁清净、蔗糖浓缩结晶成糖。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成品糖色值偏高。
2. 成品中不溶于水杂质含量超标。 3.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当有制糖原料贮存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