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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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法律
企业存在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而不自知。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企业应该越来越规范,企业管理者也应树立守法意识,否则可能被绳之以法。
法律风险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最容易遇到的,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法治意识不强,这些潜在的风险就会变成现实的灾难。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具备风险意识和守法意识,在日常经营中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防患于未然。
法律风险的控制办法是加强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它确立了法律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序和环节,从制度上保证了合法经营、依法决策。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概念
风险,是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按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从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角度看,可以把企业风险分为自然风险(不可抗力)、运营风险(市场环境)、财务风险(资金交易)和法律风险(由于法律因素引起,以承担法律责任为后果)。
如有以下一些:
1、合同风险 2、不规范经营风险 3、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
坏帐损失风险 4、诉讼风险 5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法律
企业存在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而不自知。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企业应该越来越规范,企业管理者也应树立守法意识,否则可能被绳之以法。
法律风险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最容易遇到的,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法治意识不强,这些潜在的风险就会变成现实的灾难。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具备风险意识和守法意识,在日常经营中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防患于未然。
法律风险的控制办法是加强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它确立了法律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序和环节,从制度上保证了合法经营、依法决策。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概念
风险,是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按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从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角度看,可以把企业风险分为自然风险(不可抗力)、运营风险(市场环境)、财务风险(资金交易)和法律风险(由于法律因素引起,以承担法律责任为后果)。
如有以下一些:
1、合同风险 2、不规范经营风险 3、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
坏帐损失风险 4、诉讼风险 5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之——保证法律风险(三)
小贷公司的法律风险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之——保证法律风险(三)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一)保证责任的范围
保证责任范围也就是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范围。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担保的范围的,保证人在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保证责任承担的几个规定
(1)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保证责任的变动
(1)保证期间,债权人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之——保证法律风险(四)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之——保证法律风险(四)
作者:孙自通律师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又称为保证责任期间或者保证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能够允许债权人不行使权利而仍然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是保证法律关系中特有的制度。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应当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的,将产生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律后果。保证期间原则上由当事人约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情形,则适用法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性质上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
(一)保证期间的概念和性质
1.保证期间的概念
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的,将产生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律后果。
2.保证期间的性质
通常认为,保证期间是保证人能够“容忍”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的最长期间。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有观点认为系特殊诉讼时效,也有观点认为属于除斥期间。为了平息争论,正确理解和适用保证期间制度,《担保法司法解释》专门对该问题予以了明确,其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从而将对保证期间的认识统一到除斥期间上。目前,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之——保证法律风险(三)
小贷公司的法律风险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之——保证法律风险(三)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一)保证责任的范围
保证责任范围也就是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范围。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担保的范围的,保证人在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保证责任承担的几个规定
(1)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保证责任的变动
(1)保证期间,债权人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之——保证法律风险(四)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之——保证法律风险(四)
作者:孙自通律师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又称为保证责任期间或者保证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能够允许债权人不行使权利而仍然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是保证法律关系中特有的制度。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应当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的,将产生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律后果。保证期间原则上由当事人约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情形,则适用法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性质上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
(一)保证期间的概念和性质
1.保证期间的概念
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的,将产生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律后果。
2.保证期间的性质
通常认为,保证期间是保证人能够“容忍”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的最长期间。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有观点认为系特殊诉讼时效,也有观点认为属于除斥期间。为了平息争论,正确理解和适用保证期间制度,《担保法司法解释》专门对该问题予以了明确,其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从而将对保证期间的认识统一到除斥期间上。目前,
2015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 法律风险防范晋入勤博士、律师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概述一、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其 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 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但经营的是金融 业务,可以说是“准金融机构”。
二、小额贷款公司形成与发展的原因钱荒与钱的体外循环 小额信贷突然繁荣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1、数量迅速增多 2、规模逐步增大 3、地域遍布全国 4、资金供不应求 5、营利能力尚可
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权利——身份定位尴尬; 2. “小贷”高息; 3. “大额”放贷; 4.资金饥渴 ,变相“揽储”; 5.村镇银行?“变身”还需观望; 6.监管问题; 7.高税收成本。 8.无权威法律依据 9.非法从事金融业务 10 .从银行套取资金
五、小额贷款业务法律关系分析 (一)借款合同法律关系 (二)担保法律关系; 1.保证; 2.抵押; 3.质押。
六、小额贷款公司涉诉案件的特点 一是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为原告,被告则为 规模较小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
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可编辑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V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及其地市分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全员参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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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持续改进。
(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公司用合法的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重庆亿豋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阿凯德拾光里18-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公司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甲 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住所地:
乙 方:XXXXXX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
鉴于: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民事主体,并且具备签署本合同的相应权限,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条件。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法律服务项目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诉讼案件代理
甲方及甲方辖内分支机构作为案件当事人的保险业务类、非保险业务类诉讼、仲裁案件,甲方根据需要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不对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乙方代理案件的数量作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二)非诉讼法律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经营管理需要,向甲方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咨询、尽职调查、法律审核、商务谈判、项目支持、起草或翻译法律文件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第二条
房地产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房地产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1.目标及原则
1.1在对房地产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及行业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消除或减轻法律风险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及经济损失,并为下一步集团化运作法律风险管理奠定基础。
1.2应坚持“全员性、实用性、长期性、前瞻性”原则。
2.实施主体
2.1法律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经办人员为法律部法律人员。 2.2建设方案涉及专业知识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工程、项目、采购、财务、投融资、人力资源等,相关公司部门应予以配合,专业管理制度应由相关部门起草后报法律部汇总修订。
3.实施计划
计划分为法律风险评估、建立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及实施效果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实施效果评估反作用于前两个阶段,三者形成闭环。此外,在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60日的准备动员期。
3.1法律风险评估阶段
1
3.1.1法律部全面负责对融汇投资的法律风险评估,综合运用如下手段进行:
3.1.1.1对已签订合同的梳理,清理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疏漏、不规范,有无歧义,合同履行是否正常,异常履行的合同是否及时反馈处理。
3.1.1.2查找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