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餐费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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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费补贴管理办法 -
四川普洲同仁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普洲同仁投资有限公司餐费补贴
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统一公司管理,制订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 3. 条件、标准及发放方式:
公司在规定工作日为在岗职工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0元/天,食堂统一提供午餐,其它形式的就餐,公司不予以补贴。 4. 餐费补贴的其他规定:
午餐补贴适用于在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出差等不在公司的员工,减扣相应时间内的补贴金额。
行政办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情况填报,避免多报或漏报现象出现。
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出勤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备注:若此办法生效即从4月1日起执行。
起草人:唐语婕
部门:公司行政办
2013年4月1日
xx公司餐费补贴管理办法
XX公司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员工服务保障,规范餐费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
第三条 公司为正常上下班员工提供一次就餐服务,在加班情况下酌情增加晚餐或给予就餐补贴。
第四条 员工加班至19:00,公司不提供晚餐,一线工人给予就餐补贴5元/天,按考勤计算,其他人员不给予补贴。
第五条 员工加班至20:00及以后,17:00-17:30为晚餐时间,员工连班及夜班,18:30-19:00为晚餐时间,公司提供晚餐。就餐期间不给予加班费。因食堂原因无法就餐的,给予就餐补贴每人10元/天,在晚餐时间内自行安排就餐。
第六条 因公外出员工不能在食堂开餐时间赶回,给予报销餐费发票,每餐20元/人为报销上限,发票时间不符不予报销。
第七条 以上补助及报销实行月统计,各部门专人负责,每月统计汇总,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经公司领导签字发放。
第八条 本办法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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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餐费发放管理办法
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维护员工的公平利益,完善和规范职工餐
费补助发放办法,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真实、完整、规范填报部门(车间)所属员工考勤情况,并于次月1日下班之前将上月考勤记录本交至综合部考勤管理处。
3.2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本办法关于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3 综合部: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认真核实员工出勤情况并核算餐费,按照规定要求每月5日之前按时发放上月餐费,如遇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4、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4.1公司所属全体员工均有权享有工作时间按10元/天的餐费补助(补助标准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核算办法:月累计出勤天数*10元/天。 4.2午餐补助适用于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等未在公司的员工,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不再给予餐费补助。
4.3 长期驻外或出差员工,因已享用公司驻外、出差等相应补贴,公司不再发放驻外或出差期间的餐费补助。
4.4 新进人员餐费补助发放办法,新进人员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员申请办理员工卡,经分管领导审
职工餐费发放管理办法
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维护员工的公平利益,完善和规范职工餐
费补助发放办法,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真实、完整、规范填报部门(车间)所属员工考勤情况,并于次月1日下班之前将上月考勤记录本交至综合部考勤管理处。
3.2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本办法关于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3 综合部: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认真核实员工出勤情况并核算餐费,按照规定要求每月5日之前按时发放上月餐费,如遇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4、职工餐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4.1公司所属全体员工均有权享有工作时间按10元/天的餐费补助(补助标准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核算办法:月累计出勤天数*10元/天。 4.2午餐补助适用于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等未在公司的员工,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不再给予餐费补助。
4.3 长期驻外或出差员工,因已享用公司驻外、出差等相应补贴,公司不再发放驻外或出差期间的餐费补助。
4.4 新进人员餐费补助发放办法,新进人员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员申请办理员工卡,经分管领导审
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桂林-------------有限公司
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体系,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 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2. 家住(户口)在桂林市城区外;
3 .未婚,名下无任何房产;
第三条 内容
1. 补贴的种类划分与金额:
2.提供补贴期限:五年
⑴ 补贴期满后无论是否符合第二条的第2项及第3项人员,公司不再提供以上补贴; ⑵ 享有补贴期间发现存在不满足第二条的第2项及第3项人员,公司将按相关依据(如:结婚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贷款合同等)登记时间,终止提供以上补贴;
第四条 补贴形式
补贴形式:住房补贴与水电气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月进行发放。
第五条 惩罚
对以上规定若有关人员未按相关规定条件申请,或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划为补贴范围以外的人员,公司给予100-500元罚款,时间长者按上限处罚。
第六条 办理流程
1 ) 桂聘人才网(
本人申请→本部门领导审核→总务部领导批准→经办人办理
第七条 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12年9月21日起执行。
附:《住房补贴申请表》
桂林------
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09〕6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57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牧民职业培训补贴是指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对具备资质条件并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本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使用技术培训、农牧民转移技能、创业培训的补贴。农牧民职业培训补贴由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支出。
第三条在各县乡镇、村(居)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培训需求登记手续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可结合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每年可接受各种农牧民技能培训总计不超过2次/人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第四条职业培训补贴包括:职业指导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不能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重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能与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不能重复享受。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根据开展职业培训的人数、培训质量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规范落实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补贴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三条 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行政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或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职务,按照任村“两委”成员职务每满1年折算村党组织书记0.7年的比例,折算任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村干部。
第四条 村主要职务指村党组织书记(含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含生产大队大队长、革委会主任)。涉及行政规模调整的村,包括规模调整前原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包括规模调整后原建制村职能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指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以及1984年前,经推选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大队部(含文革时期革委会)相应成员。
第五条 任职每满12个月(含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为1年。 第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规范落实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补贴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三条 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行政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或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职务,按照任村“两委”成员职务每满1年折算村党组织书记0.7年的比例,折算任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村干部。
第四条 村主要职务指村党组织书记(含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含生产大队大队长、革委会主任)。涉及行政规模调整的村,包括规模调整前原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包括规模调整后原建制村职能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指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以及1984年前,经推选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大队部(含文革时期革委会)相应成员。
第五条 任职每满12个月(含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为1年。 第
13年专业服务补贴管理办法(定)
遵义市2013年烟叶生产主要环节 专业服务作业补贴管理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为规范专业化服务补贴投入管理,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确保专业服务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切实推动烟农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其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遵义市2013年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
经工商登记注册、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服务范围至少覆盖1个基地单元,并严格按遵义市烟叶生产专业服务作业指导价向辖区内烟农收取作业服务费的烟农专业合作社。
(二)补贴范围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烟农专业合作社,为辖区内烟农提供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以及有机肥积制等专业服务的,由烟草给予资金或物资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专业机耕
1、专业化耕翻地。服务费每亩70元左右,其中,向烟农按不超过60元/亩收取作业费用的,每亩给予10元补贴。
1
2、专业化起垄。服务费每亩60元左右,其中,向烟农按不超过50元/亩收取作业费用的,每亩给予10元补贴。
(二)专业化烘烤
1、“采烤运”一体化散叶烘烤。在带收购功能烘烤工场,为烟农提供专业采收、运输、装炕、回潮、烘烤一体化作业服务,烘烤能耗
13年专业服务补贴管理办法(定)
遵义市2013年烟叶生产主要环节 专业服务作业补贴管理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为规范专业化服务补贴投入管理,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确保专业服务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切实推动烟农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其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遵义市2013年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
经工商登记注册、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服务范围至少覆盖1个基地单元,并严格按遵义市烟叶生产专业服务作业指导价向辖区内烟农收取作业服务费的烟农专业合作社。
(二)补贴范围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烟农专业合作社,为辖区内烟农提供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以及有机肥积制等专业服务的,由烟草给予资金或物资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专业机耕
1、专业化耕翻地。服务费每亩70元左右,其中,向烟农按不超过60元/亩收取作业费用的,每亩给予10元补贴。
1
2、专业化起垄。服务费每亩60元左右,其中,向烟农按不超过50元/亩收取作业费用的,每亩给予10元补贴。
(二)专业化烘烤
1、“采烤运”一体化散叶烘烤。在带收购功能烘烤工场,为烟农提供专业采收、运输、装炕、回潮、烘烤一体化作业服务,烘烤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