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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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目 录
总 则
贷款种类与额度
贷款条件、用途、金额与期限贷款担保
贷款利率、计结息与收费 贷款流程 贷款核算
项目融资的特别规定 责任追究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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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XX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 固定资产贷款实行分类管理,需要专项管理的固定资产贷款,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专项产品管理制度,并同时执行本办法和专项产品管理制度。
第四条 XX银行不承担借款人信用风险的境外筹资转贷款和委托贷款,不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 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按小企业信贷管理流程办理,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遵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和公平诚信原则。
第七条 固定资产贷款应符合XX银行有关区域、行业及产品品种限额管理的相关规定。
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对促进
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对促进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积极作用
近期,银监会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统称“新办法”)等系列贷款管理办法陆续开始施行,这对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业务,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一、商业银行传统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受行政主导投融资体制,银行同业竞争倾向于规模扩张,对固定资产及项目融资类贷款风险识别理念和手段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传统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业务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一)“资金实贷实存”放大了货币乘数,加剧了银行信用泡沫扩张。“实贷实存”现象在当前商业银行贷款活动中普遍存在,而固定资产和项目融资贷款又具有额度大、期限长的特点,这就导致银行在投放贷款后,一方面由于货币乘数效应进一步刺激了放贷冲动;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往往会因为相对宽松的用款环境利用贷款资金博取非生产经营收益。如此,银企双方合力助推,使银行信用扩张超出实际经济运行需求,产生泡沫,积聚系统性风险。
(二)“管理贷放不分”缺乏资金用途审核,信贷资金易被挪用。传统业务流程中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环节较
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9年第2号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
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年第2号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指引
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指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辖村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村镇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 办理固定资产贷款遵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和公平诚信原则。
第四条 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
第二章 贷款的分类
第五条 固定资产贷款按照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等。
第六条 固定资产贷款按照借款人主体分为既有法人贷款和新设法人贷款。
第三章 贷款的条件、用途、额度、期限、利率、担保
第七条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发且有效的贷款卡; (三)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
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对促进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积极作用
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对促进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积极作用
近期,银监会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统称“新办法”)等系列贷款管理办法陆续开始施行,这对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业务,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一、商业银行传统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受行政主导投融资体制,银行同业竞争倾向于规模扩张,对固定资产及项目融资类贷款风险识别理念和手段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传统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业务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一)“资金实贷实存”放大了货币乘数,加剧了银行信用泡沫扩张。“实贷实存”现象在当前商业银行贷款活动中普遍存在,而固定资产和项目融资贷款又具有额度大、期限长的特点,这就导致银行在投放贷款后,一方面由于货币乘数效应进一步刺激了放贷冲动;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往往会因为相对宽松的用款环境利用贷款资金博取非生产经营收益。如此,银企双方合力助推,使银行信用扩张超出实际经济运行需求,产生泡沫,积聚系统性风险。
(二)“管理贷放不分”缺乏资金用途审核,信贷资金易被挪用。传统业务流程中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环节较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连锁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指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与营业有关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工具等。 2、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四大类:
(1)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房屋、营业所用房屋及员工宿舍等;
(2)专业设备包括营业使用中所用到的医用专业性设备。如B超机、微波治疗仪、经络治疗仪、高压消毒锅、护理推车等;
(3)一般设备包括交通运输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电器通用设备及办公家私。如货车、电脑、传真机、冰箱、空调、办公桌椅等;
(4)其他固定资产包括仪器仪表及量具及不属于以上三类的固定资产。如:电表、显微镜、壁画等。 二、 固定资产的责任制管理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采取财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即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及一级明细分类帐;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达到帐、卡、物三相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集团内控文件
文件名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编 号:M/ET-MTCE11 版本/修订号:A/0 签 发 人: 页 数:
适用范围:集团及子公司 签发部门用印:
密 级:无 受控状态:二级 生 效 日:20101220 分 发 号: 文件类别:综合类
2010年12月20日
办公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办公类资产管理,明确办公类资产使用与管理的权责关系,规范、完善办公室资产运作程序,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集团及其各子公司的办公类固定资产管理 三、定义及分类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物品单位价值超过500元,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8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本制度中固定资产仅限于办公用固定资产,不含设备类、基础设施类等其它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U(硬)盘等设备、印刷设备、办公室购臵的办公桌椅等行政办公设备、摄像、录音设备、文体设备、陈列品、图书等。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物品,作为其它资产进行管理。
(三)办
关于固定资产闲置、报废处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范文
篇一:关于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无效资产占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现就我联社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制订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网点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处置闲置固定资产作为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联社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财会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财务会计、合规风险、办公室、电脑信息、行政事务、保卫、监察、稽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闲置固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办公室设在财务会计部,具体负责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组织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处置行为。闲置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包括系统内调拨、出租、出售、置换和报废等方式。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应遵循依法合规、集体决策、规范操作、控制风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处置固定资产时原则上以溢价为前提,切实维护我联社权益,实现闲置固定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所有闲置固定资产由联社统一安排处置,各部门、各网点均不得擅自处理。对处置闲置固定资产中发生的违规行为,以及不负责任,营私舞弊,造成信用社资产流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处置程序
(一)处理流程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连锁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指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与营业有关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工具等。 2、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四大类:
(1)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房屋、营业所用房屋及员工宿舍等;
(2)专业设备包括营业使用中所用到的医用专业性设备。如B超机、微波治疗仪、经络治疗仪、高压消毒锅、护理推车等;
(3)一般设备包括交通运输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电器通用设备及办公家私。如货车、电脑、传真机、冰箱、空调、办公桌椅等;
(4)其他固定资产包括仪器仪表及量具及不属于以上三类的固定资产。如:电表、显微镜、壁画等。 二、 固定资产的责任制管理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采取财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即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及一级明细分类帐;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达到帐、卡、物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