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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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
税项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企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指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的余额。税法对于某些可以扣除的项目、项目扣除范围和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准予扣除项目及其扣除范围和标准,有些为所有纳税人所适用,有些为某些特定纳税人所适用;有些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有些不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但两者的界限很难分清,所以在此将现行税法关于允许扣除的项目、项目扣除范围和标准列示如下:
1、总机构管理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注册会计师的查证报告,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准予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其分支机构合理分摊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2、借款利息。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
税项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企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指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的余额。税法对于某些可以扣除的项目、项目扣除范围和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准予扣除项目及其扣除范围和标准,有些为所有纳税人所适用,有些为某些特定纳税人所适用;有些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有些不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但两者的界限很难分清,所以在此将现行税法关于允许扣除的项目、项目扣除范围和标准列示如下:
1、总机构管理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注册会计师的查证报告,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准予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其分支机构合理分摊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2、借款利息。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补缴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补缴案例
(一)按规定补缴的案例
1、歌尔声学:公司于2001年6月设立,2007年5月,控股股东怡通工和实际控制人姜滨受让香港歌尔持有的怡力达40%股权,将怡力达由合资经营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由于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根据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潍坊怡力达电声有限公司经营期不满十年追征已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补缴了2002至2006年度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共计10,369,661.21元。同时,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后,由于部分进口设备不再享受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补缴了进口设备不予免征的关税及增值税,共计651,536.69元。
2、雅本化学:公司于2006年1月设立,2009 年11 月,雅本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雅本将其所持雅本有限77.08%的股权转让给雅本投资,由此,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
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2007 至2008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2009 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解析辽宁税专 侯江玲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18940867308 13009402342
2013-7-18
企业所得税优惠总体框架符合条件的老企业优惠过渡政策 统一的新税法优惠内容及配套政策 特定的财税优惠政策
2013-7-18
老企业及优惠政策过渡
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附表: 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 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三、关 于其他有关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 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 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6类定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见附件), 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财税[2008]2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9号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部分 国税函[2010]15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 口径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居民企业选择适用税率及减半征税的具体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防范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防范
“避税”这个概念,各国法律都没有明确的定义,在经济管理文献上看到的“避税”一词一般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利用税法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减少税收负担(这里的“减少纳税负担”含义较为广泛,既指税款少缴或免缴。也包括推迟纳税期限,因为推迟纳税期限使纳税人实质上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的行为。避税是纳税人钻税法的空子,利用税法中的漏洞,获取税收利益,这种行为虽不直接违反税法,但却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
一、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现状
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04年5月份,我国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经达到了48万家。而根据2003年的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这些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亏损面达到51%~55%。而这些外资企业却越亏损越投资,这是一种背离经济规律的现象。
江苏是我国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最多的省份。据资料显示,目前在江苏省国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有3万多户,亏损面达47%,其亏损表现出诸多不正常状况:在免税期盈利,一旦开始征税就报亏;根据整个集团在全球战略的需要,时盈时亏;长期亏损,税务加大监管力度后,变成微利,利润率在1%~2%。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招商时外企的可行性报告都是盈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防范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防范
“避税”这个概念,各国法律都没有明确的定义,在经济管理文献上看到的“避税”一词一般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利用税法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减少税收负担(这里的“减少纳税负担”含义较为广泛,既指税款少缴或免缴。也包括推迟纳税期限,因为推迟纳税期限使纳税人实质上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的行为。避税是纳税人钻税法的空子,利用税法中的漏洞,获取税收利益,这种行为虽不直接违反税法,但却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
一、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现状
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04年5月份,我国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经达到了48万家。而根据2003年的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这些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亏损面达到51%~55%。而这些外资企业却越亏损越投资,这是一种背离经济规律的现象。
江苏是我国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最多的省份。据资料显示,目前在江苏省国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有3万多户,亏损面达47%,其亏损表现出诸多不正常状况:在免税期盈利,一旦开始征税就报亏;根据整个集团在全球战略的需要,时盈时亏;长期亏损,税务加大监管力度后,变成微利,利润率在1%~2%。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招商时外企的可行性报告都是盈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介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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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介绍(一)
一、不征税收入
基本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免税收入
(一)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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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研发型企业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享受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对企业享受由于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做了相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底联合发布的《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关于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境内境外转让及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转让的审批部门等这类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笔者现根据上述文件对技术转让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进行简要解读。 一、技术转让概念
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
为。而财税[2010]111号文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这也就是说,转让技术的所有权和符合限定条件的使用权两种行为均可享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幻灯片
主要对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的总结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及考点 选题目的: 大家知道,我国的税法体系按照性质和作用大约分为五类:流 转税类(增消营关)、资源税类(资增使)、所得税(个企)、 特定目的税(城购耕)和财产行为税(房车印契)。在这些税 种中,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所得税类的主体税种,相关政策繁
多,内容复杂,实际操作、运用不易于掌握,是各类考试必考的题型之一,所占分值较重,为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这些政策, 取得较好成绩,结合我自己多年来的工作和考试经验,与大家
共同学习如下:
主要对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的总结
主要学习内容介绍 本次学习,准备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讲解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穿插 介绍考试中涉及的考点; 二是综合以往考试内容,对第一部分未涉及的 考试中经常出现的考点进行介绍; 三是通过例题实际操作,对上述学习内容进行 复习和巩固。 学习时间和内容安排根据大家实际要求调整。
主要对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的总结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定义与分类 一.定义:税收优惠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 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 二.分类:按照2008年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 目前,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按照类型可
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 字 体:【大 中 小】
【涉及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
3.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05]13号)
【主要内容】
1.将搬迁收入更名为搬迁和处置收入,定位和定义更加清晰。
2.规定了搬迁和处置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区分不同情况,对搬迁和处置收入分别进行按照“净额法”计税、“全额法”计税。
3.规定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有关规定处理。
【关键点】
1. 文件规定搬迁处置收入并非不征税收入。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对于重置资产的,继续坚持按照“净额法”计税。文件规定,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