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反避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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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避税案例
国际反避税案例:苹果星巴克菲亚特避税遭调查,转移定价成焦点
(2014-06-20 15:04:37) 转载标签: 苹果反避税
星巴克反避税 转让定价 反避税 爱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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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转让定价与反避税案例
志群按语:近年来,大型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及避税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强了转让定价和反避税管理。本次欧盟委员会的声明显示出了打击避税的决心。但在具体实施和调查上,反避税还是任重而道远,这不仅仅是单一的税法问题。 BTW,为什么还使用“转移定价”这个词呢?好歹按照既有法律统一成“转让定价”比较合适。
欧盟委员会日前发表的一则声明,掀起了打击跨国公司逃税避税运动的又一高潮。苹果、星巴克和菲亚特三家跨国公司遭到调查,爱尔兰、荷兰以及卢森堡三个国家也在被调查行列。欧盟打击跨国逃税避税的力度再次加大。 转移定价成为焦点
对于欧盟来说,正式调查企业是否存在不合理避税问题还是首次,重要的是,这对外界表明了欧盟对于跨国避税这一难题无法听之任之的态度。
调查行动由欧盟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负责,主要针对苹果公司在爱尔兰、星巴克在荷兰,以及菲亚特集团旗下的金融部门———菲亚特金融及贸易有限公司在卢森堡的税务
浅谈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行
为已成为各国税务管理面临的棘手问题之一,引起了各国政府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极大关注与重视。很多国家制定有反避税条例或规定,我国的税法也制定了反避税条款。国际避税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比国内避税问题更复杂,矛盾更突出。如何有效地防止国际避税行为的发生,无疑成为国际税收活动中的一个难题。
所谓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一是各国税制存在着差异,如一些国家税负重,一些国家税负轻;有些国家税制不公平,如负担能力大的纳税人缴纳相对较少的税收,负担能力小的纳税人反而缴纳相对较多的税收。二是并非所有国家都认为国际避税是需要打击的行为。避税在一些国家被认为就是逃税,而在另一些国家则被认为是合法和合理的行为。有些国家正有意或无意地提供被其他国家反对的避税机会,吸引跨国纳税人前去投资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目前对国际避税的性质问题各国都存有很大争议,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是:
1.认为国际避税是合法行为,其理由是它采用合法的手段,虽然钻了法律的空子,但毕竟没
电子商务中避税及反避税问题
电子商务中避税及反避税问题
[摘要] 电子商务是近年来伴随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贸易形式,以无纸化、无形化、无界化、虚拟化为特点。它改变了传统贸易的交易方式,打破了由传统税收法律解决税收及相关问题的平衡状态,与此同时,电子商务逃税、避税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讲述了电子商务环境对税收的影响和电子商务环境下避税方式的分析,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关于我国反避税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 避税 反避税
电子商务是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进步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它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和个人从事数字化数据处理和传送的商业活动,包括通过公开的网络或非公开的网络传送数字、音像等。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贸易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税收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分析电子商务发展所带来的税收问题,研究并制订应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原则,积极探索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电子商务环境对税收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的“无址化”使原有的所得来源地确认标准不再适用
传统的税收以常设机构、经营活动所在地或劳务活动发生地来确定经营所得的来源地。而电子商务活动是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企业网上贸易活动没有有
跨国关联企业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研究四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跨国关联企业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研究四
(3)“第二次纳税义务人责任”在跨国关联企业避税责任分担中地应用
就跨国关联企业而言,各关联企业散布于世界各地,关联企业为了追求集团整体效益地最大化,往往不顾有关各东道国政府地财政税收利益,利用各关联企业间因核心企业地支配、控制而形成地相互关联关系,采用种种手段进行跨国避税.其结果通常是,在某一东道国政府采取相应地反避税措施后,明确了在该东道国境内地关联企业(可能是附属企业或子公司,也可能是支配企业或母公司)地应税所得额,但该关联企业却已无资产或无足够资产偿付应向东道国政府缴纳地税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政府税收债权地充分满足,西方各国税法基于跨国关联企业相互间在资产和人员上地关联性,一般都规定了可以追究应税所得流入地关联企业或企业集团资本利润积累中心地关联企业地第二次纳税义务人责任.当然,这种跨国第二次纳税义务人责任地追究,与“义务人”所在国地税收管辖权相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所在国家即第二次纳税义务人居住国地税收主权原则,其基于本国税法地税收债权实现就有一定难度.但是,应该看到,通过双边或多边反避税国际协作,这种关联企业跨国避税他人责任中第二次纳税义务人责任地追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合理避税
财务人员面试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合理避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合理避税要合理避税,需要一个了解国税、地税以及当地优惠税收政策的会计。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要合理避税:首先需要不是公司采购进来的原材料及相关商品的供应商都必须是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同等价格下: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只有3%,与一般纳税人17%,相差14%。),然后,对于公司的销售可以适当进行变通,降低公司的应税销售额。另外,针对当地的优惠税收政策,进行公司经营扩各方面的调整,以求达到优惠税收政策要 求的条件,进行避税。
2、企业所得税:首先,根据公司情况对坏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按税务法规定范围进行计提,增加税前可扣除费用;然后,对各项费用有税前扣除比例的,则根据费用的具体进况进行分流,纳入符合税前扣除范畴,比如:员工的聚餐费以及员工出差的餐费则可以做好记录,从业务招待费中分离出来。(税务部门一般将餐费归入业务招待费,按比例扣除后现进行纳说调整)。销售成本的 结转:往往一定的商品均有一定的损耗,将合理的行业损耗记入成本,增加销售成本。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税赋的行为。大体上有三种形式:合法型、非违法型、形
试论避税与反避税-17页word资料
试论避税与反避税
试论避税与反避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企业涉外交往和经营越来越普遍,外商参与我国经济建设的程度也越来广泛和深入,一方面给我国经济增添了新的活力,推动了中国经济持续高速的发展,另一方面企业避税的问题也日趋严重,手段和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何有效防范避税已成为税务机关的当务之急。为此,本文将与大家一起研究探讨避税与反避税,分析避税的概念、动机、手段以及造成的危害,并着重就转让定价避税与反避税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工作实际构思相应对策和措施,以堵塞税制漏洞,强化征管,保障国家利益。 一、 避税概述:
避税是一个不明确的概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难用人们普遍能接受的措辞对它下定义,学术界争议也较多。我们认为,避税是纳税人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或利用某些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来安排自己的税务事宜,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1、避税的特点:(1)避税的非违法性。避税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避税行为没有触犯现有的法律法规,故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只能通过修改有关法律、法规来堵塞漏洞,或修订法律,把避税行为归属为违法,再追究其法律责任。(2)避税的主体是
关于避税与反避税的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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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避税与反避税的研究
摘要:税法作为关系国家和纳税人财产分配的法律,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国家通过税法所确定的纳税人缴税义务,保障国家的收入,从而确保税收国家的财政基础;二是限制国家对于人民财产权的过分介入,保证社会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由。税法中的反避税问题集中反映了这两个矛盾的解决。一方面,打击税收规避,保障国家财政来源,是反避税措施的最直接目的;另一方面,税法还应当尽量为纳税人的正常经济行为留出足够的自由空间,维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如何将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一直都是困扰立法者和学术界的一个难题。而反避税规则作为一些国家税法中新确立的制度,已经显出其在解决避税问题与维护纳税人权益两方面综合协调的独特优势。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研究,以期为解决我国现实面临的避税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与途径。
关键字:避税;反避税;纳税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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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避税的概念及我国避税的现状...................................... 3
(一)避税的概念及基本途径 ...................................... 3 (二)避税
跨国关联企业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研究四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跨国关联企业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研究四
(3)“第二次纳税义务人责任”在跨国关联企业避税责任分担中地应用
就跨国关联企业而言,各关联企业散布于世界各地,关联企业为了追求集团整体效益地最大化,往往不顾有关各东道国政府地财政税收利益,利用各关联企业间因核心企业地支配、控制而形成地相互关联关系,采用种种手段进行跨国避税.其结果通常是,在某一东道国政府采取相应地反避税措施后,明确了在该东道国境内地关联企业(可能是附属企业或子公司,也可能是支配企业或母公司)地应税所得额,但该关联企业却已无资产或无足够资产偿付应向东道国政府缴纳地税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政府税收债权地充分满足,西方各国税法基于跨国关联企业相互间在资产和人员上地关联性,一般都规定了可以追究应税所得流入地关联企业或企业集团资本利润积累中心地关联企业地第二次纳税义务人责任.当然,这种跨国第二次纳税义务人责任地追究,与“义务人”所在国地税收管辖权相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所在国家即第二次纳税义务人居住国地税收主权原则,其基于本国税法地税收债权实现就有一定难度.但是,应该看到,通过双边或多边反避税国际协作,这种关联企业跨国避税他人责任中第二次纳税义务人责任地追究
关于避税与反避税的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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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避税与反避税的研究
摘要:税法作为关系国家和纳税人财产分配的法律,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国家通过税法所确定的纳税人缴税义务,保障国家的收入,从而确保税收国家的财政基础;二是限制国家对于人民财产权的过分介入,保证社会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由。税法中的反避税问题集中反映了这两个矛盾的解决。一方面,打击税收规避,保障国家财政来源,是反避税措施的最直接目的;另一方面,税法还应当尽量为纳税人的正常经济行为留出足够的自由空间,维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如何将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一直都是困扰立法者和学术界的一个难题。而反避税规则作为一些国家税法中新确立的制度,已经显出其在解决避税问题与维护纳税人权益两方面综合协调的独特优势。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研究,以期为解决我国现实面临的避税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与途径。
关键字:避税;反避税;纳税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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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避税的概念及我国避税的现状...................................... 3
(一)避税的概念及基本途径 ...................................... 3 (二)避税
一般过去时、一般现在时、一般将来时练习
一般过去时 一般现在时 一般将来时练习
一般过去时 一般现在时 一般将来时练习 一般过去时、一般现在时、一般将来时练习 现在一、填空 1. He often (have) dinner at home. 2. It is very cold these days. It (snow)soon. 3.Tom and Mary (come) to China last month. 4. Mike (not go) to bed until 12 o’ clock last night.So I (get ) up late. 5. We (not watch) TV last Monday. 6.Mary (read) English yesterday morning. 7. ---I (get)you a copy of today’s newspaper? ----Thank you. 8. The girl (teach) us English on Sundays. 9. I can take Li Ming there when he ( come) to visit. 10. There (be) some water in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