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法集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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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如何为涉案的P2P平台风控总监无罪辩护?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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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如何为涉案的P2P平台风控总监无罪辩护?

P2P网贷领域是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领域,此类案件中,作为高管的风控总监往往深陷旋涡中心,被认为无法独善其身,从身居要职到身陷囹圄仅仅一步之遥。但是,在专业刑事律师眼里,仅仅从职位性质来判断罪行则太过浮于表面,司法实务中,应该秉承罪刑法定的原则,从事实出发,切实维护无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无辜者免于受难。

在近期多起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中,除了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平台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外,作为高管之一的风控总监也往往会被指控涉嫌参与非法集资犯罪,甚至是主犯之一。《刑事审判参考》第251号《北京匡达制药厂偷税案--如何认定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提到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从两个方面加以把握:一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中实际行使管理职权的负责人员;二是对单位具体犯罪行为负有主管责任。该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作为风控总监,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借款项目的风险控制,搜集平台贷款项目的资料,并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批准贷款后负责监督贷款是否专款专用,以及款项贷后的落实情况等。

在P2P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以虚构贷款项目,伪造商户贷款需求来诱骗被害人投资,央行在

刑事辩护律师阅卷摘要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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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阅卷摘要及分析承办律师姓名 承办本案日期 被告人姓名 起诉罪名 1、起诉书指控的事实: 性别 公诉机关 所在律师事务所 阅卷日期 出生年月 一审法院

2、移送案卷材料概况(卷数或册数等):

3、被告人口供情况 口供份数:__________ 前后口供有无变化: □有 □无

口供如有变化,变化是什么,为什么变化:

阅卷后对被告人口供的看法、评价:

4、证人证言情况:

几人______

份数______

证人甲姓名__________ 份数______ 证言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乙姓名__________ 份数______ 证言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丙姓名__________ 份数______ 证言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丁姓名__________ 份数______ 证

制度视角下的辩护律师权利保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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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视角下的辩护律师权利保障分析

作者:王静

来源:《文存阅刊》2017年第14期

摘要:在我国加强“依法治国”战略的指引下,当前我国最重要的是建立保障法治建设的制度,也就是说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了全局性、基础性的作用。而所谓制度视角下的辩护律师权利保障分析,是指对辩护律师的权利给予制度性的保障,通过制度形成完善的机制,从而有效的保障辩护律师的合法权利。本文即从法律执行与法律哲学的思维入手,通过对我国当前对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现状分析,探讨制度视角下的辩护律师权利保障。

关键词:制度性;辩护律师;权利保障;机制建设;完善立法

一、辩护律师权利制度性保障的概念解读

辩护律师制度性权利保障是指在顶层设计中对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问题进行的思考,即在法律等层面上,对辩护律师的权利、法律地位予以明确,同时,建设相应的制度环境,对辩护律师实行权利、进行法律行为时予以保障。

对于辩护律师权利的制度性保障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国别概念,也就是说,从我国的法治建设的现实情况着手,结合我国的司法、执法等情况,对辩护律师的相关权利予以明确的过程。

二、我国在制度视角下对于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现状调查

自我国在1954年颁布第一部《宪法》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走过六

故意杀人刑事辩护律师,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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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201号57681f6e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24

故意杀人刑事辩护律师,

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认定

故意杀人刑事辩护律师,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认定。大家都知道,杀人是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特别是故意杀人的,无论什么原因都会被判刑。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判处的刑罚有所不同。那么,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程林律师来为您答疑。

司法实践中对故意杀人案中“情节较轻”的一般认识。对刑事犯罪,最容易

让人想到的从轻或减轻量刑情节是“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但在故意杀人

案中,这些都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范畴。在一般司法人员的眼中,故意杀人案中的“情节较轻”,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形。

指在故意杀人案件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外的原因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形。

指在故意杀人案中,由于犯罪分子自身意志的原因(如良心发现、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或畏惧法律制裁等)而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更严重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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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认识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以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政府只负责协调处置工作,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一旦出险,往往会损失很大,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_非法集资宣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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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宣传知识点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

非法集资排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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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农商银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江西银监局关于开展全省银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赣银监发【201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建立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景德镇农商银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秀峰行长

副组长:于智德副行长

成员: 齐庆刚、颜雄翔、操建文、涂剑文、黄筱琴、李金刚、刘政、章珉、徐洪、夏金平、张德仁、朱建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合规部,办公室主任由齐庆刚兼任。

三、排查内容

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排查。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

点排查,摸清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

四、风险排查时点

根据省联社通知要求,本次风险排查时点为2011年10月

天津非法集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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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天津创造了许多个股权投资方面的第一:率先出台一系列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及优惠政策,率先设立股权交易所??但硬币也有另一面。多位人士透露,去年以来约有数十家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涉嫌非法集资。这一数字并未得到天津市政府的证实。

今年,天凯、活立木等一批在天津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涉嫌非法集资案发生后,天津市众多PE投资企业即将结束“野蛮生长”,迎来全面清查和监管升级。

上周,在天津市第五届私募股权大会上,天津市发改委宣布了即将发布的天津股权投资新政策的主要内容:率先要求所有注册股权投资企业备案,资金进行银行托管。这一要求高于国家发改委最新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要求(253号文),为业内“第一”。

根据天津市政府的要求,除发改委外,各注册地工商局、托管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都将共同负起监管责任,其全面监管力度前所未有。

直接受此政策影响的是将落户天津的企业,但针对以前已经注册1000多家的企业,天津市政府表示也要进行清查,具体处理办法尚未明确。 全部股权投资基金需备案

此番新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为防范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结合253号文,天津市对2008年出台的《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进行的一次修订

非法集资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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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测试题

一、单选题(共5题,每题5分,共25分): 1、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C)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

B、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C、只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 D、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D) A、通过会员卡、消费卡的形式

B、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的形式

C、利用网络技术虚拟“电子商铺”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的形式 D、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的形式

3、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并通过暴利引诱骗取其信任的手段,属于(C) A、编造虚假项目 B、巧接媒体宣传 C、承诺高额回报 D、利用亲情诱惑

4、赵某在被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后,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利用亲情诱惑亲朋投钱的行为(A)

A、是不法分子的手段之一,通过用高额回报诱惑亲朋,目的是为了非法集资 B、是赵某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途径

C、是其亲朋将手中余钱进行投资管理的一种方法

D、赵某无奈之举

5、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承担损失的人是(B) A、不法分子承担 B、参与者

律师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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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辩护词范例(律师用)

辩护词范例(律师用)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徐______之亲属杨_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徐___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词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徐______作案的证据

控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徐______强奸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______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型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痕。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关于血型试验结论。根据______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者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液为a型,犯罪嫌疑人徐______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徐___强奸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阴道内精液与犯罪嫌疑人徐___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徐___作的案。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