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立案要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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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告 知 事 项 案由 1、为方便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时接收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或者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填写的事项如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不及时告知变更事项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准确,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的,人民法院为其免费提供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帐号为:受送达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律师执业证号码+@sd.gdcourts.gov.cn。该邮箱为广东法院诉讼文书送达专用邮箱,没有其他邮箱功能且不能删除和更改;该邮箱一经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可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无须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再次确认。 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邮箱开通时自动生成登陆密码,并发送提示短信至当事人或者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的手机号码;每次登陆邮箱都需输入密码和验证码。受送达人应妥善保管密码。 4、电子邮件一经发送成功,诉讼文书即视为送达,电子邮件到达专用邮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个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
个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节 选)
第一条 法院专递的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二条 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五条 送达地址的推定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 法律后果及其除外条件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法人组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人、其他组织版)
案由 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送达 地址 收件人 诉讼服务网账号 姓名 案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身份证 号码 当事人 联系电话 电子 信箱 身份证号码/律师执业证号码 @sd.gdcourts.gov.cn 诉讼代理人 送达 地址 联系 电话 诉讼服务网账号 收件人 电子 信箱 @sd.gdcourts.gov.cn 我已经阅读了本页背面的告知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完全理解全部内容的含义,并确认上述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我清楚并同意本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本案先行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含再审审查)、执行等程序中的送达诉讼文书地址;同时,确认优先适用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的送达地址。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1.当事人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的电子送达地址及邮寄送达地址一经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作为案件先行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等程序送达诉讼文书地址。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法人组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人、其他组织版)
案由 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送达 地址 收件人 诉讼服务网账号 姓名 案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身份证 号码 当事人 联系电话 电子 信箱 身份证号码/律师执业证号码 @sd.gdcourts.gov.cn 诉讼代理人 送达 地址 联系 电话 诉讼服务网账号 收件人 电子 信箱 @sd.gdcourts.gov.cn 我已经阅读了本页背面的告知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完全理解全部内容的含义,并确认上述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我清楚并同意本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本案先行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含再审审查)、执行等程序中的送达诉讼文书地址;同时,确认优先适用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的送达地址。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1.当事人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的电子送达地址及邮寄送达地址一经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作为案件先行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等程序送达诉讼文书地址。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
仲裁委员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仲裁委员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 *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注:1、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第一栏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填写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仲裁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2、本表中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
3、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应当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
4、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送达地址的,应当在备注栏内说明。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网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网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2.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第一栏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3.本表中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4.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应当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
5.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送达地址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对《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应当在备考栏内注明。
网站验收确认书
网站验收确认书
杭州宁宁芭网络有限公司
网站验收确认书
收件人: 电话/传真:
发件人: 杭州宁宁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1-8805736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贵公司的网站首页已由我方设计制作完成并进行了测试,请按照下面的页面进行确认:
为了更好的为您提供售后服务,请在收到此确认书一个工作起内回复确认!
确认传真回复号码 转收
非常感谢您在网站建设过程中的支持和配合!
祝商祺!
杭州宁宁芭网络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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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确认栏
经我公司验收,杭州宁宁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制作的网站首页符合我方的要求,现同意将网站首页的风格,不做风格调整,继续做网站内页,特此认可,如重新调整网站风格和设计方向,费用另计。
验收单位: 验收人(签字):
(单位公章)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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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来往款项确认书
往来款项确认书
表单号:NKKP-024
编号:
致:
为了证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贵公司往来款项账账相符,以便及时发现纠正财务数据不符之处,现将我公司截止至 年 月 日的往来款项结余数通知如下:
我公司欠贵公司往来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贵公司欠我公司往来款合计人名币元(大写)。
请贵公司认真核对贵方账目,及时签章后尽快回复我公司。
联系人:郄军兰联系电话(传真):029-86023708 邮编:71000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长建大厦418室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致: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贵公司《往来款项确认书》收悉,经查核我方账目,截止至 年 月
贵公司往来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贵公司欠我公司往来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有关说明事项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日,我公司欠
员工手册确认书
员工手册确认书
本人确认已经收到 《员工手册》( 年版)一份,并明白该手册为本人《劳动合同》之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在此确认并同意:
1、该《员工手册》在制订过程中,已经征求包括本人在内的员工意见,经过了民主协商程序。
2、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该《员工手册》全部内容,并得到了公司相关人员的解释。
3、我同意遵守该《员工手册》的所有内容,特别是个人对公司价值观的承诺、对劳动纪律与行为规范的承诺,并愿意承担违反相关内容的责任。
4、我明白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修订、补充该《员工手册》的有关条款,公司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网站等不定期的发布相关通知,我将会及时的接收。
5、如果我因故离开公司,我承诺将该《员工手册》归还公司。 6、相关制度、文件系保密文件,本人承诺保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签名: 所属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