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相关的资料有哪些?“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____办事指南印刷企业的设立
设立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来源;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出版物印刷企业不少于1000平方米,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不少于600平方米;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印刷企业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不少于100平方米;打印、复印、影印企业不少于15平方米),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消防安全规定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4、注册资本:出版物印刷企业不少于500万元;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不少于150万元;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印刷企业不少于80万元;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不少于50万元;打印、复印、影印企业不少于10万元。
5、有必要的生产设备:出版物印刷企业:具有3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机、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6、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活动。 7、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8、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包括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
7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 实施单位
1、跨区域饮用水供水单位由市卫生局负责实施; 2、其他饮用水供水单位均由辖区卫生局负责实施。 审批条件
(一)新办卫生许可证
1、饮用水供水单位选址、设计、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和水源等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具备制水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2、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净水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等,所使用的各类水处理剂、消毒药械、管材管件和水处理器等涉水产品必须有卫生许可批件;
5、各类场所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且组织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
6、设有完善的水质检验机构,检验设备及项目能达到国家卫生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现场核实达标
上海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操作指南
一、法律依据 二、受理条件
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构]筑物工程)》: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2、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大修工程及改变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
3、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4、沿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三、所需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原件一份);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三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1)建设基地用地界限;(2)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3)各项规划控制线;(4)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5)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地形图划示要求参见《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3、1/500或1/1000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图纸三份,电子盘片一份),总平面图上应标明的内容及要求同地形图,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
饮用水卫生部分
湖南省卫生监督员考试题库
(饮用水卫生)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 和 ,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由 联合发布,于 起施行。
3、 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4、涉水产品选址、设计及设施应经 审查,并参加_____ 验收。
5、涉水产品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该产品的 或同批产品的 。
6、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有与生产规模、产品特点相适应的 等仓库。 7、水质处理器(材料)的装配(包装)区入口处应设 。 8、涉水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与 批准的内容相一致,不得夸大功能宣传。
9、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 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每批涉水产品必须进行 ,合格后方可出厂。
11、《省级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从 开始实施。 12
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须知
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填表要求与办理须知
办理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申请表应首先进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详见全程办事代理2.4项。
一、利用新材料制作的供水设备及用品,包括以下各类产品:
1.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 2. 生活饮用水防护材料; 3.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5. 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的其他产品。
二、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应提交材料见申请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产品名称应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原则》的要求,包括产品品牌和产品的型号。
(2)各类产品材料及配方的填报应包括下列内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①管材和管件:
A.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B.管材类型 C.适用范围 D.使用年限
②蓄水容器(如水箱等):
A.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B.防护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C.使用方法
D.板块、胶条、支架的材质及组装要求 E.材料的使用年限 ③防护材料(如涂料等):
A.配方中主要成份(化学名及所占比例) B.使用方法(含各组份配比、表干和实干时间) C.有效存放时间 E.适用范围 F.使用年限 ④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采伐林木书面申请、身份证明、林权等有关证明材料、采伐作业设计等交所在乡(镇)林业站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采伐申请表,并提出初审意见 不符 合采 伐条 件的 告知 申请 人 所在乡(镇)政府签字并盖章 林权不清或其他原因 区林业局林政股审核
局林政股联合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到采伐现场勘察
符合采伐条件
审 批 (按批准)
根据采伐有关文件,到区级林业主管部门缴纳育林基金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1
木材运输证办理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申请、身份证明 及该单位或个人的木材
宁波鄞州区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鄞州区施工总承包模式前期各备案手续流程
一、 质监备案流程:
1、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其中项目
概况及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内容由业主单位填写。施工单位提供给业主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送样员)等相关人员证书信息。
2、 项目立项批文。(即鄞州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复印件,核对
原件,业主提供)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为绿封皮。(同上)
4、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除法律规定的必须招标或确实已采取招
投标模式中标的以外。其他的形式可不需要中标通知书。 5、 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同上)。
6、 交易成交单。(有两种1、招投标模式为招标发包交易成交单。
2、直接发包模式为直接发包交易成交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7、 施工图设计文件(即施工蓝图光盘刻录版,业主提供) 8、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施工蓝图审图合格证,业主提供) 9、 施工合同(此处的施工合同必须是已经经过合同备案的合同,
复印件,原件备查)
10、 施工保修书。(如果施工合同中已附带详细的保修条款则可向备
案处办理人员说明后,不提供此单独保修书。)
1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各单位公章。
二、 安监备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从2007年7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修订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下称“新标准”)将正式实施,所有自来水厂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检测标准。新标准中的106项指标被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各地必须统一检定;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具体实
施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全部指标的实施最迟不得晚于2012年7月1日。
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
检测项目单位国家标准
色度度不超过15度
浑浊度NTU 不超过3度
嗅和味不得有异嗅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挥发酚(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硫酸盐mg/L 250
饮用水卫生监督试题(20150624)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试题
一、单选题
1、我国水资源短缺,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的 。
A、1/4 B、1/2 C、1/3 D、1/5 2、成年人一日水的来源和维持量维持在 升左右。
A、2-3 B、1 C、4 D、1.5 3、人体缺水占体重 时会引起轻度缺水。
A、5% B、6% C、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精选doc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二、受理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工程;
2、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管线、隧道、河道等工程;
3、建筑外装修、改造工程;
4、户外广告牌匾设置;
5、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公共用地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三、办理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申请建设工程设计要求(限在原址建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项目,或建筑外装修、改造工程、户外广告牌匾设置、雕塑工程、管线工程)。
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填报建设工程设计要求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证件;
4、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明(外装修、改造工程、原址建设工程及户外广告占用媒体工程);
.
精选doc
5、占用构建筑物进行的户外广告设置项目,交验与构建筑物产权单位协议和与广告发布单位的发布意向协议;
6、外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