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历史政治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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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历史政治与理论的读后感
关于《论法治—历史、政治与理论》的读后感
读了老师推荐的这本书之后,顿时好像感觉到老师的推荐这本书的用意了。通读完全书之后,虽然个人学习与理解能力的水平有限,感觉对于一些内容理解的还不是很准确,但是内心感觉这本书里包含的信息量很大很大。正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作者以法治的历史、政治和理论为整体的主线,一步步的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与法治有关的连续与变革、共同认识与尖锐斗争的一系列状态的变化过程。从希腊思想里的古典时期法治的萌芽到全球层面上的国际化法治建设,从中世纪国王与教皇之间的斗争到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全球性竞争,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主张“法律应该推进共同体的善”再到自由主义与非自由主义社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等等当今世界上的很多人都宣传说“法治提供了普世利益”,作者主要以历史进程为主线,“夹杂着”政治与理论的内容,很形象的向我们展示了“法治”的从古到今的“成长过程”。接下来我大体以本书的章节顺序谈一下我个人的理解与体会。
在第一章中作者探讨了法治在西方文明的古典时代的起源,先谈希腊思想,然后是罗马的贡献。在以“黑暗时代”著称的500年里,希腊思想对西方而言几乎完全迷失,直到中世纪盛期宗教神学家才重新发现并赋予它以新的生命。法治作为一种连绵不断
《政治学的历史与理论》 得分:82.86!
《政治学的历史与理论》 得分:82.86! 一、判断题 (15 道)
1. 郁建兴教授指出,基督教会的兴起产生了独立于国家以管理人类宗教事务的独特体制。
正确
错误
2. 郁建兴教授认为,古罗马人扩展了世纪政治的范围,将古代政治思想传入中世纪和现代世界,创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正确
错误
3. 行为主义革命的基本信念是按照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及模式来发展政治学。
正确
错误
4. 郁建兴教授指出,休谟对理性、事实、价值进行了严格划分,对自然权利和天赋人权都进行了批评。
正确
错误
5. 郁建兴教授指出,后行为主义革命的起点是1969年,戴维?伊斯顿出任美国政治学会主席时发表就职演说《新的革命》。
正确
错误
6. 郁建兴教授指出,在启蒙时代,政治思想的突飞猛进表现在自由主义思想的形成及其批评和修正。
正确
错误
7. 郁建兴教授指出,古希腊人扩展了世纪政治的范围,将古代政治思想传入中世纪和现代世界,创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正确
错误
8. 郁建兴教授指出,1920年,全美大学兴办的政治学系已近50个。
正确
错误
9. 弗兰西斯·培根指出,自由一定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
正确
错误
理论法之知识点文章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在法律适用中必不可少的概念。“权利”一词可以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如“道德权利”自“然权利”习“惯权利”法“律权利”等。法理学上探讨的权利主要是法律权利。所谓法律权利,就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其特点如下:
(1)权利的本质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应当通过制裁侵权行为以保证权利的实现。
(2)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因而权利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3)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因此,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
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体的或国家的利益。
(4)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关联的。离开了义务,权利就不能得以保障。
义务则一般在下列几种意义使用:第一,它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的尺度(或范围);第二,它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行为之法律约束;第三,它是指人们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义务所指出的,是人们的“应然”行为或未来行为,而不是人们事实上已经履行的行为。
已履行的“应然”行为是义务的实现,而不是义务本身。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
2014理论法通关200题答案及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任海涛理论法通关200题答案与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
任海涛理论法通关200题
答案与解析卷
来源:“任海涛司考”新浪博客、新浪微博(考前仿真题、考前信息请关注博客、微博)说明:理论法学选择题考察的内容差之分毫,谬以千里,非常容易做错,许多考生非常害怕多项选择和不定项选择题。
我认为克服这种情况的手段只有一个:把选择题当成判断题来做,这样形成良好习惯以后,根本不会惧怕多项选择,而且在单项选择题中,也一眼能够看出来命题陷阱所在。以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为基础,总结了2014年必考考点,拟定了几百余项判断题,折合成选择题应该在200道左右。
理论法学复习完第一轮,马上做题。如果不做题,再看十遍八遍书也没有用的,只有做了题,才知道自己真地会做题了。
相信这套题目能够,使大家迅速提升做题能力,精准掌握考点,提高做题速度,提高复习效率。明白以下几点,定能迅速提高:
1.书读三遍,司空见惯,不见考点,纸上谈兵,不如题做一遍。
2.用兵贵精,题海无益,200题涵盖800考点,技巧与知识同步。
3.网罗考点,模仿陷阱,招招毙命,制敌有术,苦研三遍,迷津识途。
法理学 (3)
第一讲法的本体 (3)
一、法的概念和本质 (3)
二、法的价值 (4)
三、法的要素 (5)
四、
浅论法律与习惯
浅论法律与习惯
1111040220 法学1102 王雅芳
习惯,是指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今泛指一地方的风俗、社会习俗、道德传统等,习惯与法律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
张文显教授是在“法的历史”—— “法的起源”一节里讨论了法与习惯的关系。在他的思想和文字中,我们始终要从法的本质出发来看,即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来寻找法与习惯的联系与区别。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和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此之前,人类生活在没有国家和法的原始社会时期。那么,不禁发问:在原始社会时期是依靠什么来维持人类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呢?历史实践给出的答案是原始习惯。原始社会特定的生活方式——群居决定了共同占有与劳动、平均分配与消费的经济形态,受此限制,原始社会没有政治国家和法律。它的社会秩序是通过原始习惯调整实现的。可以说原始习惯实在原始人长期的共同生活中自发形成的,世世相袭、代代相依,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权威而有效的社会规范。而且,在原始社会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高度融合在一起的,因此氏族习惯代表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要求和共同利益。所以,在当时社会中习惯规范的实施也是极为容易的,主要依靠氏族首领的道德感召力和威望,主要依靠每个人的自觉和
2014理论法通关200题答案及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任海涛理论法通关200题答案与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
任海涛理论法通关200题
答案与解析卷
来源:“任海涛司考”新浪博客、新浪微博(考前仿真题、考前信息请关注博客、微博)说明:理论法学选择题考察的内容差之分毫,谬以千里,非常容易做错,许多考生非常害怕多项选择和不定项选择题。
我认为克服这种情况的手段只有一个:把选择题当成判断题来做,这样形成良好习惯以后,根本不会惧怕多项选择,而且在单项选择题中,也一眼能够看出来命题陷阱所在。以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为基础,总结了2014年必考考点,拟定了几百余项判断题,折合成选择题应该在200道左右。
理论法学复习完第一轮,马上做题。如果不做题,再看十遍八遍书也没有用的,只有做了题,才知道自己真地会做题了。
相信这套题目能够,使大家迅速提升做题能力,精准掌握考点,提高做题速度,提高复习效率。明白以下几点,定能迅速提高:
1.书读三遍,司空见惯,不见考点,纸上谈兵,不如题做一遍。
2.用兵贵精,题海无益,200题涵盖800考点,技巧与知识同步。
3.网罗考点,模仿陷阱,招招毙命,制敌有术,苦研三遍,迷津识途。
法理学 (3)
第一讲法的本体 (3)
一、法的概念和本质 (3)
二、法的价值 (4)
三、法的要素 (5)
四、
建筑理论与历史(05)
建筑理论与历史
董 茜 2008年8月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司马迁
质胜于文则野,文胜于质则史,文质彬彬, 然后君子。 ——《论语· 雍也》
第一章 建筑理论是什么?
概论
“在所有建造活动的中心,存在着一个可限定的活动顺 序,因而就完全可能精确地指出,在任何情形下,这些活动 会产生一个有生气的建筑,这一顺序可以弄得非常精确,以 致人人皆可依此建造。 同样,也可以精确地指出一群各自独立的人使城市有生 气的过程。实质上,所有集合在一起的建造活动也存在一个 可限定的活动顺序,不过较为复杂罢了。因而完全可能确切 指出这些过程何时会使局面有活力,而且同样,这些过程会 弄得非常清楚明了,以致任何一组人都可以利用它们。” ——[美]C 亚历山大 《建筑的永恒之道》
普林斯顿大学巴特勒学院胡堂
美国费城老年公寓
美国电话电报大楼
建筑理论的作用目的:培养历史意识,建立建筑史观。 理念:批判的、质疑的、选择的理性原则。 方法:分析的、解析的、诠释的,专题讨论、研判的。
理论与历史历史与人为事实(史料、事(史)实、人为事实 (ARTIFACT)、事件、建筑) 历史与传统(传统的歧义,习俗,活的传统:现行习俗, 时尚)。 中国的建筑理论 中国
建筑理论与历史(05)
建筑理论与历史
董 茜 2008年8月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司马迁
质胜于文则野,文胜于质则史,文质彬彬, 然后君子。 ——《论语· 雍也》
第一章 建筑理论是什么?
概论
“在所有建造活动的中心,存在着一个可限定的活动顺 序,因而就完全可能精确地指出,在任何情形下,这些活动 会产生一个有生气的建筑,这一顺序可以弄得非常精确,以 致人人皆可依此建造。 同样,也可以精确地指出一群各自独立的人使城市有生 气的过程。实质上,所有集合在一起的建造活动也存在一个 可限定的活动顺序,不过较为复杂罢了。因而完全可能确切 指出这些过程何时会使局面有活力,而且同样,这些过程会 弄得非常清楚明了,以致任何一组人都可以利用它们。” ——[美]C 亚历山大 《建筑的永恒之道》
普林斯顿大学巴特勒学院胡堂
美国费城老年公寓
美国电话电报大楼
建筑理论的作用目的:培养历史意识,建立建筑史观。 理念:批判的、质疑的、选择的理性原则。 方法:分析的、解析的、诠释的,专题讨论、研判的。
理论与历史历史与人为事实(史料、事(史)实、人为事实 (ARTIFACT)、事件、建筑) 历史与传统(传统的歧义,习俗,活的传统:现行习俗, 时尚)。 中国的建筑理论 中国
人格与财产的关系 - 兼论法国民法的“总体财产”理论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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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与财产的关系——兼论法国民法的“总体财
产”理论
马俊驹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人格/财产/总体财产/权利能力 personality; property; rights capacity; patrimoine
内容提要: 罗马法以财产和地域为基础的身份人格,人的伦理价值被排斥于人格的构成之外,罗马法上的“财产”之享有,乃是“人格”享有之标志。在古典自然法学说和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的理性与价值得以在实在法中成为人格的基础,财产要素在人格基础上被摒除。较之于法国民法总体财产的“财产能力”或者“财产权利能力”本质而未能扬弃强烈的人格的伦理性,德国民法中的权利能力彻底张扬了人格的权利载体意义,并且为民法的发展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条件。从而可以说,财产、伦理要素从人格中不断剥离正是人格平等的历史进程。那种将财产作为人格要素的认识,乃是以否定人格平等的近代法律的基本价值作为代价的。 Status personality under Roman law is based on the property and terrain and the e
2011年新起点理论强化班杨帆理论法学讲义-杨帆
新起点备战2011年司法考试名师讲义 理史宪(杨帆)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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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理 学
第一讲 法的本体
【本章知识结构图】
【本章重难点知识点提示】
本章为司法考试最重要一章,几乎占法理学的六成分值。考生朋友应该熟练掌握以下知识点:
1.法的可诉性;
2.自由、正义与法的关系,及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理; 3.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4.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及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5.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的区别及当代中国的法源; 6.法的时间效力,特别是法的溯及力问题; 7.法律关系的分类,及法律事实。
8.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免除,法律责任的竞合。
在以上知识点中,法的价值理论、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渊源理论为论述题的原理,考生朋友应该借助其他资料对其深入了解。
第一节 法的概念
一.法的概念的争议 1.争议的焦点
法的概念的争议的焦点:法与道德有没有本质上必然的联系。基于此,法的概念有两种基本立场:法律实证主义与非法律实证主义。 2.法律实证主义 (1)基本主张
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