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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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原有《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两类:
1、拨款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发改委,以及中央其它各部委,上海市各委办、局资助的研究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非拨款类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项目;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国内各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 学校科学与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会同财务处修订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预决算;审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审计。
第四条 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
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由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和研究生创业种子资助项目两部分组成。为做好研究生创新基金的资助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旨在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和创业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
第三条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是在学校、复创公司及研究生院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跟踪检查、结题、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以及研究处理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等,并由研究生院公布获得基金资助者名单。
第四条 基金资助项目的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
第五条 项目的申报由博士生提出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筛选和推荐,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六条 资助的对象是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优秀的在校博士生,提出申请必须在预定提交学位论文至少一年之前。各院系按一级学科,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可申报博士生总数的10%。
第七条 资助的金额为5,000-20,000元不等。申请人可根据需要
复旦大学
录取 复旦大学 “新闻学”辅修专业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主修专业 轮机077 物流071 新国航071 国航073 法学071 法学071 法学071 法学072 法学072 法学073 经济072 经济073 经济073 经济073 经济074 会计071 旅游071 旅游071 管理071 日语071 日语071 行政072 行政072 1 200710121238 宋晓松 2 200710612020 柳林 3 200710621033 于小溪 4 200710621133 白云 5 200710631001 曹鑫 6 200710631002 丁涵 7 200710631032 金鹿 8 200710631042 阮慧凌 9 200710631075 陈婷 10 200710631078 蒋越 11 200710710071 谢雯 12 200710710085 曹喆 13 200710710095 金淳良 14 200710710101 沈凤君 15
复旦大学交流项目
2011年秋季校际交流学生项目
2011年秋季校际交流学生项目选拔工作即将启动,请有兴趣申请的同学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本站 表格下载->交流事务-学生 下载“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院系推荐表”, 从本站http://www.fao.fudan.edu.cn/s/42/t/88/0e/f7/info3831.htm 下载 “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院系推荐表”,填写完毕,请务必做好签章。
2.上网查询对方学校关于交流学生的网页,尤其是要查找对方学校提供的课程、是否有对口的专业课程,所选学期有无对应的课程以确保学分可以转回。这是申请复旦大学校际交流学生项目的必备功课。请附上所查到的你去对方学校交流时要选的课程。所选课程的学分是否可以转回复旦大学,请咨询各院系的教务员以及学校教务处。
3. 中、英文简历各一份。
4. 外语成绩单复印件(仅指项目所要求的托福,雅思,日语一级等外语成绩的复印件,成绩必须在有效期内)。
5. 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个交流项目,请在院系推荐表“交流项目名称”一栏中填写具体项目名称和申请学习时间(如“2011秋季新加坡国立大学海外学院一学期”)。
递交以上申请材料的时间段:2010年12月6日-12月10日
请将
复旦大学 - 选课学
概述
1.1 GPA简介
GPA是英文Grade Point Average的总称,也被称之为平均绩点,它反映了你在大学中的学习成绩。它的计算方法很简单,即你选过的所有课的课程绩点的带权平均,权重为该课程的学分。比如一个人一学期选了5分的高等数学得了A,4分的大学英语得了B,2分的比较西方政治制度得了C-,那么该同学这学期的绩点为(5×4.0+4×3.0+2×1.7)÷(5+4+3)=2.95。等第与绩点的换算方法如下:
A A- B+ B B- C+ C C- D D- F 4.0 3.7 3.3 3.0 2.7 2.3 2.0 1.7 1.3 1.0 0.0
其中D-代表补考及格,F代表FAIL,希望各位同学不要像我对面寝室的一个土鳖问出诸如“为什么没有E档” 之类的问题。那么复旦的老师是如何给等第的呢? 教务处提供了这样一个换算表: A:90~100 A-:86~89 B+:82~85 B:78~81
当中的背不出了?? D:60~62 F:60以下
之所以背不出这张表,是因为这张表基本不具备参考价值——复旦很少有老师严格按照这张表给分,因为这样给是会出问题的——比
陕师大奖学金管理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评选管理办法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
目 录
1.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 5.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选办法 6.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评选办法 7.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评选办法
8.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办法 9.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评选办法 10.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 11.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 12.陕西师范大学“香港培才助学金” 管理办法 13.陕西师范大学“毅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14.陕西师范大学“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要求 15.陕西师范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6.陕西师范大学“儒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7.陕西师范大学“菩提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8.陕西师范大学“诺基亚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办法 19.陕西师范大学“日本资生堂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
陕师大奖学金管理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评选管理办法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
目 录
1.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 5.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选办法 6.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评选办法 7.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评选办法
8.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办法 9.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评选办法 10.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 11.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 12.陕西师范大学“香港培才助学金” 管理办法 13.陕西师范大学“毅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14.陕西师范大学“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要求 15.陕西师范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6.陕西师范大学“儒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7.陕西师范大学“菩提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8.陕西师范大学“诺基亚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办法 19.陕西师范大学“日本资生堂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
陕师大奖学金管理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汇总
陕西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评选管理办法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
陕西师范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汇总
目 录
1.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 5.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选办法 6.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评选办法 7.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评选办法
8.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办法 9.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评选办法 10.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 11.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 12.陕西师范大学“香港培才助学金” 管理办法 13.陕西师范大学“毅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14.陕西师范大学“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要求 15.陕西师范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6.陕西师范大学“儒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7.陕西师范大学“菩提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8.陕西师范大学“诺基亚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办法 19.陕西师范大学“日本资生堂奖助
东北农业大学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东北农业大学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_编辑时间:2010-10-25 浏览次数:270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全校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扶持学生特长发展,进一步完善优秀学生加速发展的助推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分三等)、单项奖学金(分十个方面)、农类专业奖学金(分三等)、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是指具有东北农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四条 各类奖学金评选时间范围是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奖学金均于当年10月份评定一次。评选结果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 各类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黑龙江省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社会赞助。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单项奖学金、农类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可兼得。
第二章 奖励项目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管理办法
附 件 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文件
桂电学﹝2009﹞27号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具体的奖励名额由自治区教育厅核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条 学校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决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和初评。
第二章 评审原则与名额分配
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第七条 原则上,同一学年内,获得资助性质项目款项超过50